2023年,楚雄市坚持稳字当头,着力实施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力促市场主体培育和激发消费活力,全市消费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向好。1-7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5025.2万元,同比增长9.4%。
一、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一)消费市场恢复向好,农村市场消费大幅增长
1-7月,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54626.7万元,同比增长3.2%。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9763.1万元,同比增长1.6%,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9%;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863.6万元,同比增长26.3%,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1%。
(二)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持续增长,升级类消费呈下跌趋势
1-7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粮油、食品类,烟酒类和中西药品类等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分别增长5.7%、69.2%和17.8%。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和文化办公用品类等升级类商品分别下降2.0%、33.1%、3.4%和2.7%。
(三)汽车类销售快速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保持良好增长势头
随着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燃油车市场积极降价促销,居民购车和换车需求持续释放,汽车市场逐步回暖。同时,新能源汽车在行业风向的引领下发展较好,呈现快速增长态势。1-7月,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2.5%,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实现零售额增长78.0%。
(四)住宿餐饮业恢复活力,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旅游业复苏势头强劲,带动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实现快速增长。1-7月,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34.7%。今年疫情全面放开后,聚集性活动增加,婚宴、公务接待、培训业务增多,为餐饮快速恢复提供良好支撑。1-7月,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8.5%。
二、全市消费市场运行中的问题
(一)农村消费贡献小,居民消费增长空间大。乡村消费市场占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8.1%,与乡村人口占比43.1%相比较,乡村消费市场占比低、规模小,对整个消费品市场贡献小,与乡村人口多、群体大的实际相比较,农村消费市场潜力还很大。
(二)消费市场基础弱,居民消费信心需增强。居民收入底气不足,除吃、穿、用等刚性消费外,升级类消费需求意愿不强,大大制约了消费市场的发展。商品经营同质化严重,缺少特色产品及创新的经营模式,难以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复购率较低,仍需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回补,推动全市消费提档升级。
(三)住餐收入占比低,对消费市场拉动力弱。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总体规模小、占市场消费的比重低,即便实现较快增长,也难以拉动整个市场消费快速增长。
(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部分消费外流。通过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网购平台购买商品的消费方式已融入大家的日常生活,方便快捷的网购消费方式日渐受到消费者青睐,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电商、微商等网上零售不断抢占传统商贸份额,网购分流了居民消费,挤压本地实体零售市场,导致部分消费外流。
三、促进全市消费市场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培育壮大消费品市场,添加新的经济增长点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引领企业发展创新。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积极培育成长型企业,鼓励个转企、小升限工作,提升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单位的质量和规模,避免今年入库,明年退库或注销情况发生。
(二)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扩大消费能力
通过扩大就业和引导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从而增强城乡居民消费信心,扩大消费能力。
(三)全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新型业态建设
认真研究和应对网络消费迅猛发展的趋势,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植力度,吸引优秀人才和知名电商企业入驻,增强本地电子商务对消费品市场的提升和带动作用,减少消费外流,努力把“购买力”留在本地,促进全市网络销售平稳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