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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6-/2022-0105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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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0号,电话:0878—6128788传真0878—6128789,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1以来楚雄市统计局调整充实了楚雄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审核,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楚雄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聚焦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密切关注公众需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栏目上,围绕统计职责,定期发布主要经济指标,解读重要数据指标,对当前经济形势进行研判分析,提出统计建议。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56条,其中:提交部门动态95条,发布统计信息153条、统计分析69条、统计快报10条、统计公报9条、行政执法信息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条,更新维护其他信息7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1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楚雄市统计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公开形式和范围等。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楚雄市统计局落实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要求,统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优化部门栏目调整,集约化、规范化展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办理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执线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作用。

认真审核监督

楚雄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指标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对网站设置栏目在要求时限内进行更新,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市统计局除规定的政府网站栏目外,未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其他政务新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楚雄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全面和丰富。

下一步工作中楚雄市统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统计信息和数据解读,向社会公众展现统计形象。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实效,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市统计局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市统计局

2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