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的工业企业可申报融资租赁补贴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时的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比例结合当年预算额度及入库项目情况确定)。单个项目补贴期最高不超过3年,不足1年的部分按实际月数核算,单个项目单位单个自然年补贴额最高200万元。同一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政策。设备奖励方式原则上不予支持融资租赁阶段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