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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3.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争取中央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相关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4.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5.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招商引资工作;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7.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落实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协调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8.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楚雄市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的措施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0.管理全市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1.负责煤炭行业的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安全培训及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12.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党建强引领。一是抓牢理论学习。坚持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二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党组集中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精诚团结、沟通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三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分析研判涉及发展改革领域的意识形态形势,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管控,积极传播正能量。四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实施“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考核排名全州第3和第1名。
2.抓运行强调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完成全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做好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分析和研判,牵头抓好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做好州对县市5项考核评价指标调度。统筹9美领域责任部门,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
3.抓项目谋划争取。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落实“专班推进、挂牌作战、目标倒逼、督查追责”的项目推进和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上报争取工作。
4.抓改革促发展。持续抓好经济体制改革,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抓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5类23项改革任务。统筹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16类47项考核指标调度。持续压缩政府投资审批、社会投资备案、社会事务等项目审批时限,审批提速率达80%以上。强化招投标常态化监管,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交易项目。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开展专项整治督察,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5.抓监管稳物价。严格清费治乱减负,降低城市道路占用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严格执行上级价格收费政策,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成《市场价格监管系统》收费情况录入和数据核对。建立粮、油、鲜猪肉等40个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旬报制度,做好节假日期间价格监测、保供稳市工作。受理各类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完成了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已进入验收阶段。
6.抓粮油保安全。全面开展政策性粮食监管工作,切实抓好2022年度州对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做好社会粮油供需平衡、农户存粮调查、粮食流通统计,完成2023年度市级储备粮稻谷214万公斤轮换任务。全面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应急保障企业34个。严格执行部队粮油供应政策,对军供粮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军队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扎实抓好涉粮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有力确保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排名全州前列。
7.抓能源保平安。落实煤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小岗箐、分山牌煤矿升级改造和双电源建设稳步推进,生产系统得到进一步优化。抓实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城区及乡镇的充电设施全覆盖。
8.抓动员强国防。认真履行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责,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印发《楚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楚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工作运行细则》等4项制度。完成年度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党管武装国动考核全州第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发展规划科、市委财经办秘书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与社会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能源科、煤炭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安全科、粮食物资储备科、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单位两个,分别是:
1.楚雄市价格认证中心;
2.楚雄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2个不单独核算,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097,012.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7,012.8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12,476.32元,下降26.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12,476.32元,下降26.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实施的项目如石鼓煤矿安全改造已完工,无后续支出;二是财政资金紧张,有些项目资金应付未付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97,012.84元。其中:基本支出9,105,770.60元,占总支出的64.59%;项目支出4,991,242.24元,占总支出的35.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12,476.32元,下降26.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4,076.61元,下降3.44%;项目支出减少4,788,399.71元,下降48.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实施的项目如石鼓煤矿安全改造已完工,无后续支出;二是财政资金紧张,有些项目资金应付未付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05,770.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08,190.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579.62元,占基本支出的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1,242.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市级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保障经费298,554.03元,兑付2022年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933,700.00元,项目已实施完成。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壮大补助资金2,000,000.00元,2023年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资金115,111.88元,其余资金为保障履行职能职责工作经费,包括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物价管理、能源安全等支出经费1,643,876.3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8,45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5%。与上年相比减少5,531,030.35元,下降29.0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实施的项目如石鼓煤矿安全改造已完工,无后续支出;二是财政资金紧张,有些项目资金应付未付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24,68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8%。主要用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战略规划与实施、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物价管理等专项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1,94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5%。主要用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的离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2,22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47,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能源安全以及新能源设施建设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7,3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115,11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7%。主要用于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项目及支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增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650.00元,决算为27,533.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3,320.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38%,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4,2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62%,完成年初预算的71.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650.00元,支出决算为27,533.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3,320.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4,2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资金紧张、机关接待频次减少等因素导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363.51元,下降3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617.51元,下降4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6.00元,下降4.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机关接待频次减少等因素导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579.62元,比上年减少84,386.45元,下降14.5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机关公务接待费、培训会、劳务费等减少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2,728.00元,水费3,253.00元,电费5,000.00元,邮电费39,7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4,21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20.82元,其他交通费340,6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24.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214,624.90元,其中,流动资产53,909.04元,固定资产1,053,285.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5,735.24元(净值),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3,681,69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805,955.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918.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170.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320.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170.8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170.8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战略规划与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3.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4.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5.物价管理: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反映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项目及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反映煤矿、水电等能源安全类项目监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