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有关单位: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楚雄市商务局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策部署和要求,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的通知(楚发改体改〔2021〕25号)精神,现建立我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亚杰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殷建红,市商务局副局长陈莉维;成员单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等承担市场准入审批职能的部门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常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科承担。
工作组负责按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我市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重大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强化各成员单位沟通衔接,承担具体协调任务,督促有关成员单位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州发展改革委报告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相关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具体政策、要求。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一目了然,一网通办”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牵头负责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
(二)按照州发展改革委的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建议,报送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
(三)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要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衔接工作,逐步实现清单许可事项准入类措施和政务服务事项完全匹配。(牵头负责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配合国家和省州建立完善负面清单代码体系,形成清单事项代码与政务服务事项编码一致的映射关系。(牵头负责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五)按照州级部署组织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牵头负责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
1.工作组会议。视工作需要,由组长或副组长不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安排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的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重点难点问题,涉及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
2.工作组办公室会议。报请组长或副组长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办公室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落实中的一般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抄送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落实情况季报制度
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各成员单位需于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总结本季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困难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州发展改革委。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汇总有关乡镇推进情况一并报送。(联系人及电话:谢晖;电子邮箱:zcfg6169638@126.com)
(三)清单动态年修制度
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以“定位准确、合法有效、统一规范、能短则短”为原则,按照国家“一年一修”的要求,根据“放管服”改革、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每年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调整建议,按程序报送州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