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发〔2024〕111号)等省州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乡镇赋权事项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工作部署,对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编制好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真正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目标,提高乡镇治理能力和水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编制了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权责清单)。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3个部分,对乡镇行政职权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和《楚雄市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赋权目录),编制了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
(一)第一部分“基本目录”,因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取消4项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出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108项。
(二)第二部分“赋权目录”,省级《赋权指导目录》中赋予乡镇实施的124项市级行政职权中,调整回市级部门实施的事项12项;2021年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时赋予东华镇、大过口乡257项行政职权,本次将不在省级《赋权指导目录》中的169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回市级部门实施。动态调整后,一是赋予鹿城镇、东瓜镇行政职权110项,二是赋予子午镇、紫溪镇等13个乡镇行政职权112项。事项清单中对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进行了明确。
(三)第三部分“权责清单”,根据《基本目录》和《赋权目录》,梳理出鹿城镇、东瓜镇行政职权各217项,吕合镇、紫溪镇等其余13个乡镇行政职权各218项,编制了楚雄市乡镇权责清单(2024年版)。
此外,从调整衔接、执法事项清单、立改废释、清单公布等方面,对权责清单的管理运行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