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了《楚雄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为推进《防治方案》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楚雄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等规定,我市制定了《楚雄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编制方案的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2022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2021年我市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重点防范时段、重点区域防范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建议等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分析总结了2021年度我市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1年,楚雄市列入群测群防网络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9个,其中滑坡67个、地面塌陷2个,分布15各乡镇69个村民小组,1539户10443人、22449万元资产不同程度受到地质灾害威胁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2021年,楚雄市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一是进一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全方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和预警监测,掌握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落实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认真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层层负责制度,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针对各乡(镇)主要灾害点实行专人负责、重点监测,汛期24小时掌握灾害隐患动态变化趋势,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2021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灾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第二部分是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诱发因素预测
根据楚雄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点多面广、地质环境条件差,气候条件特殊多变、异常天气事件和地震频发、项目工程建设活动因素,地质灾害多发、频发、成灾时段短的特点,综合地灾害的规律、特征和现状,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
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我市旱、雨季分明,雨季局地暴雨发生频繁,地段性高强度降雨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工程项目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目前全市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同步加快,特别是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基建项目较多。工程活动区域地形改造强烈,植被失衡较严重,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增高的可能性大。山区、半山区村民建房存在选址不当、排水设施不完善、对边坡开挖与加载不合理等问题,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2022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严峻,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应特别警惕汛期强降雨、地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
(二)2022年天气趋势及主要气象灾害预测
预计2022年全市大部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大部地区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春季和初夏干旱常年持平;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气温略偏高;秋季降水正常略偏少。预计2022年我市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丰的气候年景。
关注重点:冬春季阶段性低温冷冻;倒春寒、春季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主汛期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天气及强降水衍生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2022年预计1~4月全市大部降雨量正常略少,气温偏高。预计5月全市大部降水正常,气温正常,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预计5月下旬开始,雨季开始前干旱较常年持平。预计6~8月全市降雨为正常至略多,气温正常至略高,降水分布不均,单点性强降水突出,局部地区有洪涝发生,无明显大范围低温冷害天气出现。预计9~11月全市降雨正常略少,气温正常略高,有5~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结束期正常略偏早,预计于10月上中旬相继结束。
(三)重点防范区预测
沟边、沟口处的城镇、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厂矿、旅游区、在建工程临时营地等人口聚居区;公路沿线、河流两岸等边坡、各种矿山、岸坡易失稳断道、堵河,形成区域性重大负面影响的区域;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要地质灾害体等。
第三部分是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经地质专家对各乡镇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地排查、核查,根据排查、核查、详细调查成果及各乡镇上报情况,全市2022年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7个分布在15个乡镇67个村民小组,威胁着1440户10017人的生命和22210万元财产安全,需要重点防范的区域是: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楚雄市4个重点防治区域为:三街─八角─树苴重点防治区、西舍路重点防治区、大地基重点防治区。该区域山高坡陡、地形切割剧烈、生态环境较差、地质环境比较脆弱、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加之该区域人口分布集中,为道路交通等线性工程建设区域,发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是防治工作重点时期。
(二)地质灾害危险程度高的6个乡镇
西舍路镇、大地基乡、三街镇、树苴乡、八角镇、中山镇。
(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区域
各类新建和在建地方公路、水库、水电站、矿山及尾矿坝等工程建设区域。该区域人类活动较频繁,地形改造强烈、植被破坏较严重,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较大。
第四部分是重点防范时段
主汛期:2022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月1日至11月15日,如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重点防范期,则另行通知。
非主汛期: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以地震及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和滑坡最为典型。
第五部分是重点区域防范措施
(一)人口聚集区。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成立相应防灾领导机构,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群测群防措施,选定有责任心和监测知识的人员负责监测工作,加强地质安全隐患的汛前排查和汛期巡查,确保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点采矿区域。各乡镇要重点防范主要采矿区域的地面塌陷、崩塌,应加强排水、充填裂缝等应急措施,加强监测和汛期巡查,完善防灾预案。
(三)主要交通干线和风景名胜区。对主要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安全构成威胁的,要在进行全面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滑坡采取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崩塌危岩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防治手段,制定相应防灾预案,定期检查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
(四)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点地质灾害体等,应做好防灾预案,落实专人监测,搞好群测群防工作。
第六部分是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建议
(一)加强组组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切实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有关站所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积极性,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要继续实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明确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领导职责,强化领导责任;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公路、小水电站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将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四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明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和落实好各自职能职责。
(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乡镇要根据规划、调查、普查、排查、巡查和核查等工作成果,按照全面预防,突出重点防范区域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范围,完善并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二是要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好监测人员,做到点点有人,不留空白,同时要明确监测人员工作职责,督促监测人员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三是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队伍的管理。对无责任感的监测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以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和预报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四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等不同形式,全面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做到能够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要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经费列入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经费,保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误工补助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有效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合理安排资金,不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物资、设备购置和储备,满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
(四)强化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楚雄市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和《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明确值班领导、值班工作人员和值班地点,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三是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工作。在汛期中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巡查检查,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领导挂点联系、“两卡”发放、监测人员在岗以及各项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四是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家库和驻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技术员的落实及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力量,为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好技术保障。
各乡镇、市属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项工程建设,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对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要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市教育体育局要采取多种方式在汛期前和汛期中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召开干部会、群众会、户长会,做好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要认真做好“两卡”发放工作,做到不留空白。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当地政府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让当地群众熟悉并掌握防灾避灾的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地点等常识,确保灾情发生时,群众能迅速有序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的减少人员伤亡。
(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气象、自然资源、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发挥部门优势和行业专长,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技术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工作水平。要采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准确、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为基层党委、政府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