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楚雄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扩大了政务公开范围,提高了行政透明度,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的知情和监督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6年度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新举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市高度重视,按照“改进提升、促进规范、确保实效”的思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公开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变动及分工调整,市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属部门、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的职责,成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重新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员进行登记,并要求各乡镇和部门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登记联系方式。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二)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主题,逐步形成了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努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公共监管、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并定期进行网上巡查,避免出现同一信息重复发布、一句话信息等不规范信息。同时,强化督导,加大对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想知道”的政府信息。
(三)注重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健全审核机制,严格信息审查。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受理机制,制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关系,依照“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公开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原则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网络信息保密原则和“未经保密审查不发布”的保密审核原则,规范每条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程序,从源头上保障每条信息公开前都进行有效的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自200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市严格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未发生过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的泄密事件。
(五)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宣传培训。坚持把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覆盖面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宣传。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二、依法依规,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网站公开情况。综合采用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2016年1至12月,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856条。
1.通过网站公开。2016年,“互联网”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以“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专题”等网站,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和公众影响力。其中:在“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35423条,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发布19831条,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电子化政府信息16842条,“楚雄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信息306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公开重大决策听证47条,重要事项公示946条,重点工作通报8459条。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更加注重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陆续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围绕对市内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及刑事案件、重大灾情、公众关注事件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公开。2016年,全市共组织举办了6场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共计32条,发布会内容涉及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旅游节庆、文化产业等重大主题。
3.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市政府规章、主要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同时采用“政务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范围。通过政府公报向社会公开信息335条。
4.通过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除利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信息之外,全市各级各部门还积极利用橱窗、板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退伍军人安置、事业单位招考等各类信息697条。
5.通过公共查阅场所公开。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指定楚雄市综合档案馆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硬件和软件设施,为公众查阅提供优质服务。目前该中心已汇集了83个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目录、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6.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方式公开。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672条。
7.“96128”政府信息查询等政府热线运行管理情况。2016年,全市“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接到查询268次、转接268次、成功接通206次,接通率94.06%。通过网上政务信息查询提交的申请133条,均已办结。
8.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2016年共计转办市民来信445件。其中:书记信箱转办38件,市长信箱转办407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楚雄市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保障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楚雄市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开设现场、网络、信函、电话等多种受理、答复渠道,统一编制文本表格,逐步优化简化办理流程,促进了依申请公开事项灵活受理、及时处置、限时答复,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各部门按照《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市政府机关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83个,其中,市级机关设置受理点56个,企事业单位12个,乡镇政府设置受理点15个。2016年来,全市政府机关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市各级各部门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1)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理情况。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事项名称、审批类型、设定依据、审批时限等方面的清理标准,对市属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开展了四次清理审核,决定取消市级项行政审批事项主项93项;保留218项,其中:行政许可1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8项;纳入楚雄市市级目录管理的省垂直管理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主项32项。
(2)网上大厅建设运行情况: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能,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拓展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上线试运行工作要求,扎实抓好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各项工作。全市28家审批服务部门的36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网上服务大厅,企业和办事群众可以直接在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申报、预审、受理、办理、监督、投诉等“一站式”网上服务。
(3)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情况:
为继续优化全市投资环境,推动更多的项目快速落地,我市紧紧围绕“主动服务、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目标,进一步健全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为企业投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2016年1至12月,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审批项目321个,审批事项734项,涉及投资321.73亿元,按时办结率100%,为在楚雄市投资的30多家企业协调办理相关事项1200多件次。
(4)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进情况: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情况。一是着力抓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要求,对审批服务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和规范,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按照《楚雄市市级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汇总》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审核,按时录入相关信息和公布进驻网上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根据省州取消、下放、调整情况,及时做好衔接和调整工作,对上级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上级下放未承接和新下放的项目严格承接到位,确保市属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网上服务大厅。二是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全面彻底、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谁行使、谁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对经过审核保留的行政权力,编制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履职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四是完善制度,严格监督,建立行政权力公开制度和动态化调整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不予公开的,将审核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及时做出相应修改完善。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权力运行实施全程监督、实时监控,形成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全市27个政府部门和15个乡镇政府共计公布权责清单合计8472项。
(5)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等相关信息向全社会公布,使相关信息能够为更广泛的社会公众所知悉,强化社会监督。尤其是对涉及税务违法案件、假冒伪劣和侵权、药品管理、价格管理、医疗卫生、产品质量、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信息定期进行公开,动态维护。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强化了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2016年,市属相关部门共计公开各类行政处罚信息251条,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8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透明度。一是扎实开展总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6年楚雄市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2016年楚雄市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部分内容细化到项目科目。二是扎实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楚雄市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内容、方式等,为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16年市级公开部门数量从2013年的15家扩大到83家,覆盖全市所有预算部门,公开的预算科目细化到了项目。三是扎实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和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并及时批复了2016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三公”经费的“因公出国(境)团人数、出访地点,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公务用车购置数量、车型、价格和保有量”等。目前,所有预算单位均开展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信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中标人和中标金额信息,主动公开涉及政府采购监管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投诉处理决定书和采购监管过程中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同时,我市还加大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相关信息的披露,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和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农村土地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农用地、住宅地、商用地、工业用地的流转和招拍挂信息,对流转面积、流向、用途等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在市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公开当地土地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2016年共公开农村土地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信息21条。
(2)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省、州要求成立了房屋征收机构,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内容拟定、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狠抓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个关键环节,重点向公众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向征收范围的公众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具体被征收人公开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最后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后实施。同时,坚持公众参与、阳光透明操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公开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和联系人,对被征收人提出的问题和质疑,按照职责权限,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渠道和途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公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信息27条。
(3)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初,市人民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工作作为信息公开“八大类重点领域”主要内容之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出构建保障性住房建管工作信息公开全覆盖网络的工作目标,制订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管工作的政策标准、申请标准、操作规范、操作行为进行了梳理和统一,并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按照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申请流程、重大活动、建设计划、项目进度等进行分类,创新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格式、标准,及时更新时间节点。同时,组织住建、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多次对全市保障房分配等重大事项和重点活动的信息公开、群众监督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群众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知晓度和对信息公开满意度作为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考核。截至2016年12月,全市利用各种媒体共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64条。
(4)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公开了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方案、节能评估审查、规划选址意见、用地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审批信息,全面公开了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管理信息、交竣验收信息。截至2016年12月,我市利用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共发布信息305条。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着力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各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管理制度,如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病历自查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新项目价格申报制度。在价格公示方面,全市医疗机构均已实行明码标价,在门诊大厅、服务台及显要位置设立价格电子显示系统,如以门诊大屏幕、触摸屏、明码标价牌等各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等价格。在费用清单方面,各医疗机构均为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费用清单,患者发现问题可随时咨询解决。
(2)着力推进就业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就业再就业政策、举办大型人才招聘活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多种就业信息,方便群众求职就业,截至今年12月,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2条。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宣传就业政策。
(3)重点推进城乡社保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保信息透明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城乡社保信息,努力形成全市“社保政策家喻户晓”的良好局面。同时利用各乡镇、村(社区)的公共宣传栏粘贴社保宣传海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参保缴费举例说明、参保的好处、社保转移知识、社保信息了解渠道等,努力拓展宣传阵地,提高政策知晓度。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利用各种媒体共公开各类公共服务信息641条。
5.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定期在市环保局网站更新发布每月我市空气质量总体状况。二是做好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建立了饮用水水源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和地表水水质月报及环境状况公报。三是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四是做好污染源监管和专项检查行动信息公开,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加大了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环境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处罚情况、专项行动检查等信息公开力度。截至2016年12月,全市利用各种媒体共公开各类环境信息286条。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公开事故调查处理全过程,全面公开较大事故调查全文。对排查出的企业安全隐患,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曝光,加强公众监督,促进整改落实。
三、2017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下步工作中,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重点公开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土地和房屋征迁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主题,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
(四)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五)进一步抓实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