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000
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2.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督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属学校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3.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4.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各级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5.规划和协调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6.负责民办成人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7.参与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电视大学的招生计划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职考核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制定全市各学校党建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各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换届和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文明学校的评审、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和学校纪检、
监察和审计工作。
10.管理全市各学校的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考核;按干管权限和程序,组织考察、报批、任免直属领导干部。
11.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现代化和远程教育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楚雄市教育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以学生成长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公平和提升质量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突破”的教育发展总体思路,以“补齐三个短板、强化三项工作、抓实三项工程”为工作重点,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抓好全市教育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跨入新阶段。2017年度全市学前一年入园率考核指标为88%,实际完成97.23%,超过9.23个百分点,学前三年入园率考核指标为80%,实际完成88.02%,超过8.02个百分点;学前教育覆盖率达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考核指标为99.99%,实际完成99.99%;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考核指标为99.98%,实际完成99.98%;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实际完成99.82%,超过0.82个百分点。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数4240人,实际完成4276人,超额完成36人;中职招生任务3356人,实际招收3467人,超额完成111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8%;实际完成88.91%,超过0.91个百分点。普通高考综合上线率不低于95%,实际完成99.53%,超过4.53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实际完成35005.98万元,超过5.98万元。完成招商引资6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向上争取资金2.2亿元,实际完成2416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未纳入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其他事业单位50个,分别是: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楚雄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云南省楚雄北浦中学、云南省楚雄金鹿中学、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楚雄市苍岭镇初级中学、楚雄市吕合镇初级中学、楚雄市紫溪镇前进初级中学、楚雄市东华镇新街初级中学、楚雄市子午镇初级中学、楚雄市子午镇云龙初级中学、楚雄市三街镇初级中学、楚雄市树苴乡初级中学、楚雄市八角镇民族中学、楚雄市中山镇初级中学、楚雄市大过口乡民族中学、楚雄市西舍路镇初级中学、楚雄市新村镇初级中学、楚雄市大地基乡初级中学、楚雄市鹿城小学、楚雄市北城小学、楚雄市环城小学楚雄市北浦小学、楚雄市灵秀小学、楚雄市东瓜镇中心小学、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楚雄市苍岭镇中心小学、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小学、楚雄市紫溪镇中心小学、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小学、楚雄市子午镇中心小学、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小学、楚雄市树苴乡中心小学、楚雄市八角镇中心小学、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小学、楚雄市大过口乡中心小学、楚雄市西舍路镇中心小学、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楚雄市大地基乡中心小学、楚雄市鹿城幼儿园、楚雄市西城幼儿园、楚雄市北路幼儿园、楚雄市东城幼儿园、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楚雄市机关幼儿园、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共有在职人数34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与上年在职人数29人相比增5人,其中:行政人员减1人(调出),工勤人员不变,事业人员增6人。退休人员27人,退休人员2017年划归社保管理。
2017年末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0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01.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与上年对比上年总收入15,983.97万元(全额为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总收入为17,90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917.45万元,增长10.71%。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项目投入增加及新增6个事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改革性补贴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保缴费随着工资增长而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总计12,09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49万元,占总支出的4.91%;项目支出11,499.90万元,占总支出的95.09%。年末结转和结余6719.54万元,全额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2017年度支出合计12,093.39万元,与2016年度支出合计19,920.94万元相比,减少7827.55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局虽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兼顾,保障各项重点项目支出,加快支出进度,由于2017年度全市各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资金大部分为下半年下达,建设项目单体个数多、资金体量大,前期审批环节和涉及部门多,部分学校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延误工程进度,建设进度达不到支出进度,导致支出进度缓慢。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3.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9%。与上年日常支出538.70万元对比增加5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科室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99.90万元,上年为19,283.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83.35万元,减少40.36%。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度全市各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资金大部分为下半年下达,建设项目单体个数多、资金体量大,前期审批环节和涉及部门多,部分学校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延误工程进度,建设进度达不到支出进度,导致支出进度缓慢。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收支结转和结余6,719.54万元,全额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及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等。以上资金都用于全市中小学校校舍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付时需按计划及建设项目工程进度使用。由于全市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单体个数多、资金体量大,前期审批环节和涉及部门多,部分学校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延误工程进度。使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最大限度的消化结转和结余。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横到边纵到底”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完善月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重点督办、分片包干等制度,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约谈进展缓慢的项目学校领导,要求深挖细查进度滞后原因,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争取市级财政在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增量资金用于薄弱学校建设。有力保障工程建设进展。严格要求各建设学校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始终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假冒伪劣产品。四是严格执行建设基本规范,严把准入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校舍建设质量。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重大民生建设工程督查、审计中,没有发现存在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五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适时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六是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各项目学校公开项目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建立项目工程永久性标牌,公示验收单位、验收学前教育奖补、全市中小学全面改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度各项支出合计12,093.39万元,全额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同支出决算情况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1,93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4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预算的4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60.6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制度,积极探索和实行 “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注重源头治腐。推进“三公”经费严格按预算精细化管理制度,明确支出统一标准,严格做到预算公开透明,多种举措,内外监管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或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6万元,下降1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2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0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几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日常财务监管中,将“三公”经费的管理深入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工作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2017年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使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降低。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都已实现同比下降,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占46.91%;公务接待费支出5.76万元,占53.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9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 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及教育发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8万元,与上年23万元对比略增0.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等各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度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支出:28.22万元,主要用于1.计算机购置费23.87万元;2.打印机购置费0.93万元;3.办公家具购置费1.36万元;4.扫描仪购置费0.2万元;5.档案柜购置费1.37万元;6.数码相机购置费0.49万元。以上6项支出均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公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度楚雄市教育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9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安排1.6亿元。
项目一:“全面改薄”及“长效机制”项目
项目名称:“全面改薄”及“长效机制”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630万元,省级资金27万元,州级资金1403.99万元,市级资金3659.01万元。
项目内容:“全面改薄”及“长效机制”建设项目由楚雄市教育局统一规划,包括校舍维修改造、校舍改扩建、校舍新建及教学设备购买共计21个学校、37个工程项目及50个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产生的效益:“全面改薄”及“长效机制”建设项目,新建校舍及运动场82806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3397.72万元。项目的实施,全面改善了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项目二:楚雄市盛世中学(鹿城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楚雄市盛世中学(鹿城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融资贷款2亿元,市级配套5800万元。
项目内容:新建校舍50269.12平方米、体育运动场19864平方米、配套附属工程以及购置设施设备。
产生的效益:建成终极规模为48个教学班,2400名在校学生的城区优质高级中学。进一步完善城区优质高中学校建设,缓解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压力,扩大城市规划区东南片高中教育资源,满足城区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项目三:楚雄市茶花谷小学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楚雄市茶花谷小学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融资贷款1700万元,市级配套2470.9万元。
项目内容:新建校舍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及运动场、校门、围墙、校内道路硬化、校园绿化美化亮化等。
产生的效益:学校建成后,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1080人。满足了茶花谷片区、滇中大商汇、义乌小商品市场,三家塘片区居民安置小区、棚户区商住小区以及进城务工子女就近上学的需求,进一步缓解开发区实验小学、环城小学大班额现象,解决三家塘完小校舍极其简陋、河前完小校舍拥挤等的问题
项目四:紫溪中学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紫溪中学改扩建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2820万元,地方投资705万元。
项目内容:新建教学用房3000平方米,学生宿舍4000平方米,厕所300平方米,运动场地改扩建17000平方米。
产生的效益:改善紫溪中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五:楚雄市北路幼儿园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楚雄市北路幼儿园改扩建项目
资金来源:融资贷款260万元,市级配套284万元。
项目内容: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3021.25平方米。
产生的效益:办成一所终极规模达9个教学班315名在园幼儿的城区优质幼儿园。
本部门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及预算绩效评价以来,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大力倡导“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并使财政资金发挥了最大绩效目标效益。我单位预算绩效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有效性上还有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市教育局年末资产总额8663.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87.12万元,固定资产476.5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078.9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84.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596.8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15万元。共计负债1467.58万元,较上年增加788.79万元,资产负债率16.94%
4.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中,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为:转拨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
非本级预算单位名称 |
金额 |
备注 |
诚毅学校 |
472,645.00 |
|
实验中学 |
724,800.00 |
|
楚雄机械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
2,680,000.00 |
|
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
16,000.00 |
|
合计 |
3,893,445.00 |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指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障机关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楚雄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111
楚雄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