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列|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工作成效显著 大比拼标杆目标提前完成

发表时间:2019-07-03 17:27 信息来源:市大比拼办公室  作者:市人民检察院 章忠明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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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工作作为全州标杆目标打造,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开展标杆创建工作,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座谈会在楚雄市召开,楚雄市工作做法和成功经验得到交流推广,使“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工作”走在了全州县级检察机关的前列,提前完成了大比拼标杆创建任务。

     

一是牢牢把握人权司法保障原则,构建沟通机制。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适用”范围、办案期限、裁判量刑等标准,形成“公、检、法、司”和律师协会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刑事诉讼权利,推进繁简分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科学合理分流案件,优化繁简分流工作格局。针对认罪认罚案件特点,探索建立快立、快送、快审、快判、快执的科学高效的诉讼流转机制,简化办案流程,实现案件快速流转,简化诉讼流程,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

三是不断完善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速裁程序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处罚标准。确保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从宽幅度做到公开、公正和均衡,规范缓刑适用标准,对认罪认罚轻罪案件优先适用非监禁刑。

四是设置“两提前三集中制度”,强化权利保障。严格履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将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向被告人依法释明认罪认罚的含义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激励被告人自愿认罪、尽早认罪,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工作”取得了先行先试的经验与成果,构建了公、检、法、司四机关和律协深度融合,进行交流达成共识的工作平台;经验材料在全州检察机关十个县市进行转发推广,为我州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引领工作机制,为楚雄州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