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在实处│市住建局四措并举 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发表时间:2021-11-23 17:01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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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切实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楚雄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对城市建成区内2000年底以前建成、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排查(不包括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

经排查发现楚雄市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差;二是费用收取难;三是规范管理难度大;四是改造资金缺口大;五是居民协调工作难。经实地走访调研,将部分老旧小区作为试点首先改造,得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政府主导,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牵涉面广,是一项事关全局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规划负总责、住建部门和各乡镇分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业主委员会主动配合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还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设计、工程招标、材料采购、施工质量、工程公示和检查验收关,保证改造质量。

二、多方投入,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管理顺利进行。一是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二是多渠道筹资,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有序推进。抢抓国家大力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在着力改善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持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关于城乡建设方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作为民生工程的刚性支出,根据财力明确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从投入源头上保证旱涝保收;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进入,有效利用合并小区整理土地、闲置房屋、征收仓房等吸引投资人进行次开发,获取部分改造资金;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物业企业参与改造;内部挖潜,在改造项目上,发动供电、供水、通讯、供气、文体、环保、残联、原房屋产权单位、房屋建设单位等筹集设施改造资金和设备实物投入;建立小区房屋维修基金,来源为业主交费、产权单位缴费、国有资产公司对闲置房屋出租出售的资金。

三、注重宣传,发挥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管理中的主体作用。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件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老百姓总的来说非常支持,但是在拆除违章建筑、实施封闭管理以及新建车位等过程中,涉及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推进工作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碍,群众不配合、不理解的情况有所发生。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和知晓度,使广大居民真正理解老小区改造的意义,以而统思想认识,自觉支持、配合改造工作。改造工作是阶段性的,而改造后的管理是长期的。要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发展物业服务业的重大意义,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服务规范,引导业主树立我的小区我做主、我的小区我负责、我的小区我受益的公共意识,使业主对物业服务从认识到理解、接受、支持的转变。开创物业管理的新局面,创建法库小区管理的品牌。

四、示范引领,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先在各社区各选一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重点维修小区道路和老化管道,安装治安监控装置和路灯,征收仓房以增设公共服务设施,规范小区大门设置,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小区等。形成示范效应后,总结经验逐步在其他老旧小区进行推广。尝试由居民参与设计、参与投资、参与建设的公众参与方式。同时,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及社区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力争收到多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