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1-05 13:10 信息来源: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市场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言

第一部分 “十三五”时期市场体系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二、存在问题

第二部分 “十四五”时期市场体系建设面临形势

一、面临机遇

二、面临挑战

第三部分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四部分 发展布局

一、扩大内需基点

二、增强滇中市场竞争力

三、优化市场网络布局

第五部分 两大板块

第一板块完善城市商业体系

一、商业布局优化提升行动

二、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

三、商圈错位发展提升行动

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升行动

五、夜间经济集聚提升行动

六、城市物流配送提升行动

七、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

八、商贸流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第二板块完善县域商业体系

一、农村消费全提质专项行动

二、农产品上行能力全提升专项行动

三、商贸流通主体全培育专项行动

四、农村物流配送全打通专项行动

五、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专项行动

六、农村市场秩序全规范专项行动

第六部分 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一)培育产业主体

(二)壮大现代化市场流通主体

(三)提升服务企业规模

二、推动市场载体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大型集散(中心)批发市场信息化水平

(二)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

(三)推动商圈智慧化改造

(四)加快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三、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一)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群

(二)拓展国内商品市场对外贸易功能

(三)大力发展市场采购贸易

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一)发展幸福消费

(二)提升品质消费

(三)鼓励绿色消费

(四)实施安全消费

(五)挖掘农村消费

(六)推动跨境消费

(七)培育新型消费

五、优化提升市场发展环境

(一)提高综合监管执法水平

(二)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三)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

(四)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

第七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政策支持

三、优化发展环境

四、加强督促指导

前 言

市场是联结供给与需求的纽带,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决定性力量。市场体系连接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是流通的基础和载体,本规划中的市场体系主要定位于围绕促进流通的生产生活性商品交易和服务性市场。合理规划,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建立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条件。科学编制《云南省市场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渠道;对云南健全现代流通体系、降低宏观经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率、促进消费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编制,在总结“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情况、研判未来市场发展重点与趋势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全省市场体系建设向现代化、智慧化、规范化、数字化、开放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化流通水平。

规划期为2021—2025年。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市场体系建设的宏观指导。

第一部分 “十三五”时期市场体系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要求,云南省市场体系建设主要聚焦“三张牌”,依托综合交通设施条件,发挥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优势,构建了安全规范、产权清晰、覆盖广泛、高效畅通、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了州(市)、县(市、区)市场相融合,省域市场与国内市场相统一、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相衔接的格局,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和经济发展。

一、发展基础

(一)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社消增速全国靠前。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5年5103.2亿元增至2020年9792.9亿元,历年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批零住餐拉动经济增长明显。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支撑GDP的基础指标年均保持10%以上的增速。其中,餐饮业多年连续营业总收入增幅居全国前列。电子商务高速发展。2020年,全省网络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农村网络零售额分别为3019.21亿元、1108.08亿元、283.77亿元。“十三五”期间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3.53%,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1.76个百分点。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速全国排名靠前,入驻全国“电商扶贫联盟”品牌规模全国第一。全省电子商务相关企业超过65万家,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2个,示范企业8家。物流产业规模扩大。全省社会物流总收入从2015年3058.6亿元增至2020年5866亿元,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4%。先后引进普洛斯、顺丰速运等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落地,5A级物流企业从1户增至8户,A级物流企业数量实现倍增。

(二)市场网络体系逐步构建

流通业态蓬勃发展。积极推进昆明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引进盒马鲜生、超级物种、餐饮概念店、主题应用场景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了一批“一刻钟”商业服务示范社区。引入“大悦城”“恒隆”等龙头企业轻资产入驻,“一部手机逛商圈”智慧平台启动,超级市场、便民连锁店、专卖店、购物中心等新型零售业态蓬勃发展;自助无人售货、直播带货、社区电商、无人零售等新型流通方式快速发展。建设乡镇商贸中心80个,推进建设橡胶、食糖、玉石珠宝、茶叶、咖啡等一批交易中心。步行街加快提质升级。昆明南屏步行街、昆明公园1903、曲靖外滩、大理古城复兴路、丽江祥和商业广场认定为云南省首批示范步行街,昆明融创滇池后海商业步行街等23条步行街开展第二批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昆明南屏步行街列入全国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夜间经济加快发展。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加快打造夜间经济地标、夜间经济商圈和夜间经济生活圈。发展城市首店和特色小店等“两店经济”,打造城市“夜游经济带”。市场应急保供体系健全。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强化省级猪肉储备管理,新增应急调运企业200余家,应急保供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创新

智慧物流发展步入快车道。建成云南国际“现代物流云”综合信息平台、云南天地汇巨力甩挂运输大数据平台、“云上营家”智慧供应链平台、“宏星好运”跨境物流信息平台等智慧物流平台。跨区域物流网加快布局。云南省境外物流企业已覆盖老、缅、泰、越等国,开通昆明—吉隆坡、卡拉奇等国际货运航线11条,中亚(滇越)班列实现常态化开行。城乡配送物流网络不断健全。城市配送网络、县乡村配送网络不断完善,在楚雄州、蒙自市和玉溪市开展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基础上,新增保山市试点。推进大数据云平台优化升级,推动阿里本地生活、美团外卖、京东物流等企业铺设城市末端智能配送设施。县级物流中心覆盖117个县,县级物流网络覆盖率达90.7%,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99.8%,冷库容积达440余万立方米。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成效显著。昆明市和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建投物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准开展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试点企业数量居全国前10位,是西部省市入围企业试点最多的省份。其中云天化“积极布局全球供应链”的经验做法被商务部等8部门列为国家首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典型经验之一在全国复制推广。

(四)市场供给开拓能力明显增强

高端、特色商品供给能力提升。打造“永不落幕的南博会”;支持“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发展;建成以南亚东南亚名优进口商品为主,各国进口商品荟萃,特色商品云集,集商贸、旅游、文化体验为一体的“线上线下”双向开放综合服务平台。新增认定云南老字号44户,搭建了“京东云南老字号官方旗舰店”平台。境外商品消费便利化。昆明、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批运行,昆明、瑞丽获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中国(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打造了跨境电商消费体验中心、直销中心,提升境外商品消费便利度。绿色食品市场开拓能力提升。云南绿色食品走进北上广深等重点城市目标市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举办多场绿色食品产销对接活动。商贸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联合人社、发改、扶贫和妇联等部门部署在云南省范围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支持昆明等劳务输出较多州(市)建设家政劳务输出基地;与上海合作开展“云嫂入沪”工程。

(五)市场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拓展。搭建云南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营。“一部手机云品荟”平台为云南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云品赋能、消费升级、品牌推介,服务规模不断扩大;助力云南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云品荟产品营销渠道优化。利用南博会、农博会、昆交会等展会平台挖掘云品荟产品营销渠道,推动云南打造成为“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供应基地,实现“卖全球”。二手车市场智能化加快。“云南省二手车流通业务数据平台”覆盖全省较大二手车交易市场。

(六)市场环境不断改善

商务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建成“云南省商贸流通领域诚信平台”,整合商务、发改、市场监管、第三方平台之间信息信用数据,实现信息公开和共享,构建了多方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商务监管机制。商贸服务不断规范。开展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制订家政、餐饮、住宿等8个行业地方服务质量标准。启动云南省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家政扶贫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产品安全机制健全。组织开展云南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云南省重要产品追溯协同平台、中医药区块链追溯平台等项目建设。其中,中药材追溯数据量、赋码量仅次于山东、湖北,列全国第三,中药材流通追溯“云南模式”获全国复制推广。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绿滇2020”打击走私等专项行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直销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成品油流通、家庭服务、商业特许经营、外商投资”等25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场秩序不断规范,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流通体系现代化水平较低

市场流通设施不完善,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体系尚不健全、产品标准化水平低,城市便利店、菜市场、生活服务网点以及农村商业流通网点、农集贸市场及公益农集贸市场布局有待进一步完善,“最后一公里”仍未打通。市场流通现代化水平不高,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低,对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市场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有待加强。滇中地区市场流通创新引领作用不强,边境地区通道功能有待提升,商贸物流枢纽地区对经济增长支撑作用有待加强,区域市场一体化程度有待提高。制度型开放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国际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市场治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市场载体辐射能力较弱

市场载体布局不合理、普遍层次较低、规模较小,市场功能定位不清晰,同质化竞争明显,缺乏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辐射力、全省带动力的市场载体。云南省农村商业网点数量少、商圈投资建设少,商品不丰富、难以满足消费需求。云南特色农产品国际现货专业市场建设较为缓慢、运营模式不成熟,已建交易中心的发展理念和运营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现代化交易场所功能发挥不明显。资金投入不够,后期交易平台、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建设投入资金难以跟进,造成交易中心发展动力不足。市场载体聚集辐射的枢纽功能偏弱,地区商业缺乏特色优势。商圈主要集中于省会城市,各州(市)商圈分布较少且功能单一,商业模式同质化严重,难以形成竞争优势;部分旅游城市商圈处于开发阶段,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

(三)市场中高端供给不足

云南消费市场中高端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本土特色产品品牌数量少,制约其形成强大国内消费市场。省内商圈、商业综合体、便利店等消费载体质量偏低,尤其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发展不充分,消费创新不足,消费吸引力不够。服务业发展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会展、家政、文化、养老等行业发展步伐缓慢,缺乏龙头企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有待提升。

(四)内外贸一体化程度有待提升

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尚未构建,内外贸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衔接不够。内外贸联接不够畅通,外贸转内贸面临渠道不通、模式不适应等新问题。内外贸联动发展不足,企业走出去投资和国际产能投资合作较少;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重构参与度不高,市场体系抗冲击能力较弱,国内国际市场还未形成闭环。产业集群对内外贸易融合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

(五)农村消费短板有待补齐

全省不同程度存在一定消费短板,一是农村商业网点数量少、商品不丰富、难以便捷消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匮乏。二是农产品流通主体弱,品牌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产销衔接不紧密,产地市场不发达,供应链体系不完善,农产品附加值低。三是农产品存储和冷链运输能力不足,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冷链设施缺乏,农产品出村物流配送“最初一公里”存在瓶颈。四是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市场化运营能力弱、盈利模式单一、自我造血功能不足。五是商贸流通领域人才少、企业小散弱,领军人物和龙头企业较少。六是农村市场秩序不规范,同质化无序竞争仍然存在。

第二部分 “十四五”时期市场体系建设面临形势

当前,云南正处于经济社会体制结构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处于国家战略和云南省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深入推进期,总体消费水平不高,消费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继续推动消费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市场体系建设将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机遇

——“大循环双循环”、“区域战略、新型城镇化”等为市场体系发展带来新机会。一是云南正找准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全面提升云南在“大循环双循环”中的嵌入度、贡献度和价值链地位。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要发挥云南地处中国经济圈、东南亚经济圈和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坐拥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巨大消费群体的优势,同时享有“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在云南交汇叠加优势,为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形成对内对外开放强大市场,融入新发展格局贡献“云南力量”提供战略机遇。区域战略明确各地要发挥比较优势,提升辐射和带动作用;新型城镇化加快各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为云南加快市场体系建设,释放消费潜力带来有利机遇。二是新发展阶段,云南正全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将提高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补齐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比全国低10个百分点的要害短板,这个过程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进一步满足城乡消费需求。

——“新基建”、“三新经济”、现代化产业体系将为市场体系发展带来新动能。一是新基建是我国政府投资的第三次跨越,是未来数字经济化和经济数字化加速融合的关键。未来5G网络、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进程加快,将给市场体系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二是加速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将带来新供给消费体系,为云南省市场体系智慧化建设带来新的发展动力。三是省委、省政府重点培育5个万亿级和8个千亿级产业将为商贸流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提供支撑,同时也为打造相关领域的大中型专业市场提供重要支撑。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老铁路通车为市场体系发展带来新空间。一是RCEP将生效实施,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将加快形成“中国+东盟”世界工厂。云南要紧抓RCEP机遇,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检验检疫等同线同标同质要求下,加快市场体系布局,提升云南消费市场的辐射能力,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二是中老铁路通车运营将加快落地一批好的政策、实施一批大的项目、培育一批新的主体。同时,云南区位优势、通道优势有效转化为贸易优势、发展优势,为市场体系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二、面临挑战

——周边外部环境影响及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给市场体系发展带来新挑战。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进期,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全球贸易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威胁等影响进一步显现,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从国内看,我国社会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足以支持高质量发展要求,面临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产业发展面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的双重任务。云南省现代化经济体系步伐不够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调结构、促转型”难度大,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任务更加艰巨。

——消费升级、疫情常态化下消费市场重构对市场体系发展提出新要求。随着居民消费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由物质型消费向服务型消费升级,由传统型消费向新型消费升级,中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高端化需求以及供需结构不匹配现象对云南省市场体系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后疫情时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安全、智慧、法制、规范、现代的市场体系提出更深层次的要求。同时疫情催生了线下与线上、实体与虚拟整合互动发展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对云南省市场体系的转型升级提出更高的发展要求。

第三部分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促进互联互通、区域市场一体化为基础,以扩内需基点、强市场竞争力、优市场网络、补市场短板、拓市场空间为思路,以云南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支撑,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滇中辐射带动力、凸显骨干市场引领示范力、发挥多点渗透联动力为抓手,进一步加快市场载体和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优化消费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云南省市场体系建设向现代化、智慧化、规范化、数字化、开放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市场为导向,综合施策,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监管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融合创新,特色主导。立足实际,借鉴发达地区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理念,集聚资本、技术、项目和人才等要素,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立足自身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产业联动、协调发展,形成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多层多元、功能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立足实际,重点发展省内急需、影响较大、覆盖面较广、辐射范围更大的项目。围绕整合优化全产业链、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设立一批重大项目,并按照“建设、改造、提升”的步骤,分步推进、分步实施。

开放发展,辐射周边。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发挥沿边开放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加大创新试验力度,推进开放型经济建设,构建内外并举、区域协调、统筹推进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便捷、高效、服务”的市场体系,到2025年,全省现代市场体系重点基础设施和流通网络基本实现智能化互联互通,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消费业态持续创新,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发展成为消费规模大、产业联动强、市场辐射广的区域性国际消费市场承接地。“十四五”时期,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商业布局明显优化。推动全省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健全、业态丰富、配套完善、经营有序、满足多元消费需求的现代城市商业体系。

——步行街高质量发展。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全省打造不少于33条省级示范步行街,示范步行街客流量和营业额分别增长20%和15%以上。

——城市商圈错位发展。在省会城市、副中心和其余州(市)中心城区打造形成一批核心商圈和特色商圈,实现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城市消费进一步提质扩容,力争全省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5%。

——居民消费快捷方便。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阶段在试点城市建成10个以上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25年底在129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

——夜间经济聚集发展。打造5个夜间经济地标,做强50个夜间经济生活圈,昆明市打造15个以上夜间经济聚集区,其余州(市)打造3个以上夜间经济聚集区。

——城市配送集约高效。城市配送网络不断健全,物流配送网络化、集约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高,推进城市共同配送。

——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推动城乡商业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连锁便利店并通快递,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趋于完善,农村商业服务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力争全省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

——农村品质商业网点大幅增加。推动县城建设大型连锁商超和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并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行政村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到2025年,实现县城连锁商超和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行政村新型乡村便利店全覆盖,农村商品供给质量大幅提高,农资网点布局规范合理。

——农产品现代化流通水平明显提升。聚焦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结合各县域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加强产地专业市场和田头市场建设,培育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拓展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到2025年,改造提升1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力争建成10个以上云南特色大宗农产品专业市场,年均“三品一标”新认证产品600个,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市场州市级覆盖率达60%以上;培育1万户农产品企业接入省级重要产品追溯协同体系。

——农村商贸流通主体不断壮大。通过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等方式培育一批农村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壮大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和数字化转型,推动一批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县域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明显提高、结构更趋优化,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3万家,每个县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不少于250家。

——农村物流配送快捷高效、覆盖村级。加快县城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网点、村级寄递网点建设,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补齐农产品冷链设施短板,进一步减少农产品流通损耗、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到2025年,实现县城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网点全覆盖,村村通快递,农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打造5个以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县,培育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5户以上;每年培育2家整合能力强、协调效率高的商贸流通供应链核心企业;推动实施县乡村共同配送项目70个。

——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推动建设或升级县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点,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区域覆盖面和从业人员数量,促进农村居民网络消费便利化。推动农产品电商端实现全链条重塑,促进农产品线上销售占比快速提高并向主渠道发展。到2025年,县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及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全覆盖;打造5个以上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村网络零售额比例超过50%。

——农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优化市场环境,营造良性的市场竞争氛围。到2025年,农村现代流通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效杜绝,消费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健全,农村市场假冒伪劣整治行动成效明显,食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第四部分 发展布局

一、扩大内需基点

滇中崛起。充分发挥滇中地区对云南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以推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全境及红河州北部的个旧、开远、蒙自、建水、石屏、弥勒、泸西7个县(市)”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滇中新区深化改革创新为重点,打造引领云南省市场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加强昆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以城市群建设进一步促进客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互联互通,进增强滇中消费市场磁力。

沿边开放。充分发挥沿边地区区位优势,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口岸产业园区等建设为重点,建设以文山、红河、西双版纳、普洱、临沧、保山、德宏、怒江8个州(市)府所在地和25个边境县(市)为重点的边境城镇带,提升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水平,将沿边地区建设成为云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合作的开发开放消费辐射带动区。同时依托边境城镇带,打造沿边特色消费市场,扩大边境城镇消费。

滇东北开发。充分发挥滇东北地处滇川黔交界、长江经济带上游、陆海新通道和紧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区位优势,以打通通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省际通道为重点,打造特色产业抓市场,以“昭阳城区一鲁甸县城”为核心,以镇雄、水富为支撑,培育滇东北城镇群。积极争取融入成渝双圈,吸引周边消费客流云聚云南,进一步打造云南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链接点。

滇西一体化。充分发挥滇西地区自然风光绮丽、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富集的优势,以大滇西环线建设为重点,以大理市中心城区(大理市)、保山市中心城区(隆阳区)为核心,加快“大理—祥云—巍山”“隆阳—腾冲”一体化发展,培育以“大理市区—祥云县城—巍山县城”“隆阳城区—腾冲市区”为主体的滇西城市群。以大滇西旅游环线核心区建设推动滇西城市群发展,打造商旅文体消费体验地。

二、增强滇中市场竞争力

充分发挥城市群集聚人口、集聚经济的主体作用,以滇中城市群为重点,多个城市群为支撑,加快构建对内对外开放的强大市场。昆明市培育发展高端商务和总部经济,吸引国内外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向昆明市深度汇聚,促进形成产业联动引擎作用强,市场聚集力辐射力广的优质消费资源集聚地。曲靖市依托综合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重点布局发展商贸及现代物流,促进形成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地。玉溪市重点布局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及文化旅游业、现代商贸服务业,促进形成高端商贸服务示范地。楚雄州重点布局发展电子商务、数字经济产业,促进形成创新驱动引领地。红河州重点布局发展现代农业及绿色加工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形成全球民族文化消费体验地。努力将滇中城市群打造成云南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和国内强大市场载体。

专栏1:一主四副五片强大市场

一主:将昆明打造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全国、部分产品辐射全球的全国性综合市场高地。努力推进和提升中国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中国—东盟商贸港等大型消费品批发市场建设;建设改造花卉、特色果蔬、水产品、畜产品等批发市场,建设区域级新车二手车汽车后市场、贴近市民的生活性服务市场、一批特色产业市场以及中国云南品牌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昆明十大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推进茶叶(官渡区)、花卉(呈贡区)、咖啡(经开区)、橡胶(呈贡区)、玉石珠宝(官渡区)、食糖(西山区)、中药材(官渡区)、高原特色农产品(五华区)、水产品(经开区)、有色金属(西山区)等10个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改造、提升,通过优化结构、改善设施、拓展功能、培育品牌、强化特色、开拓市场,打造线上线下交易、仓储、物流、检测、融资、质量追溯和供应链金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四副:推动楚雄、玉溪、曲靖、蒙自增强中心城市功能,着力发展商贸物流、中高端消费品市场、电子商务、旅游文化为主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市场功能,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竞争力。提升传统商贸,完善城乡流通体系、城镇居民服务体系、农村便民商业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

五片:围绕滇中城市群,依托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和现代农业及绿色加工市场、有色金属交易市场及文化旅游产业优势打造服务于昆明主中心、楚雄、玉溪、曲靖、蒙自四个副中心的综合服务市场体系。

三、优化市场网络布局

突出流通节点城市地位,促进流通功能升级,发挥高原特色农产品、旅游文化等优势,以都市商业市场、农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汽车和二手车市场、云南特色大宗农产品专业市场为重点,凸显区域市场带动作用,建设“五群五区”市场网络体系,即五个重点市场群和五个商贸集散区。强化专业市场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知名商贸集散地。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商贸服务和物流配送网络。

专栏2:五群五区

(一)重点市场群(5个)

都市商业重点市场群:培育昆明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曲靖、玉溪、楚雄等核心城市为商业次中心,德宏、西双版纳、红河等沿边州市为沿边都市商业消费市场群,积极构筑辐射带动云南省的第三产业增长极,发展面向民生的商贸服务业,打造品牌商品集散地。引入一批高端购物中心、世界名品店、品牌折扣店及免税店。积极发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善社区商业网点,加快发展社区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社区配送。

农产品重点市场群:加快发展产地市场体系,推进以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区域性专业市场和田头市场为核心的产地市场建设,按绿色食品牌或云南特色农产品分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市场群。花卉产业布局昆明+玉溪市场集群;蔬菜产业布局昆明+大理、玉溪通海、曲靖罗平特色蔬菜市场集群(罗平小黄姜市场,会泽、东川、昭通马铃薯市场集群);水果产业布局德宏+临沧、河口、普洱、版纳热带水果市场集群;肉牛布局以德宏、版纳、昆明为主的市场集群;野生菌布局以楚雄南华为核心的市场集群;坚果布局临沧+保山、大理市场集群;茧丝绸产业布局以曲靖陆良+临沧、版纳、普洱产业集群;火腿布局曲靖宣威+大理诺邓、红河市场集群。

生产资料重点市场群:布局建设辐射面广、带动性强的大型生产资料专业批发市场,新建和改造一批县市区农资配送中心。昆明重点打造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矿产资源等生产资料综合交易市场;曲靖、玉溪、红河、文山等重点打造钢铁、有色、煤电、磷化、新材料等生产资料综合交易市场;昆明、玉溪、曲靖等布局再生资源综合交易市场。

汽车与二手车交易市场群:以调结构为主线,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昆明、大理)和二手车市场(昆明、曲靖、玉溪等),完善汽车市场空间布局。

云南特色大宗农产品专业市场群:立足我省农产品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建设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橡胶、食糖、食用菌、水产品等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打造成为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拍卖、文旅、信息、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推动国内外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向云南深度聚集,着力提升云南特色大宗农产品的品牌竞争力、价格影响力。

(二)商贸集散区(5个)

滇中商贸集散区:昆明市(昆明斗南花卉产地市场、云南龙城蔬菜批发市场、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昆明骏骐干菜副食粮油批发市场、云南康乐茶文化城、昆明金马正昌第二果品市场、寻甸羊街大型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玉溪市(玉溪通海县金山蔬菜批发市场、峨山滇中畜禽山货交易市场)、楚雄州(元谋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南华县野生菌交易市场、大姚县干果交易市场)、曲靖市(师宗县蔬菜批发市场、富源县农产品交易市场、罗平万丰湖水产品交易市场)。

滇西商贸集散区:大理州(云南省滇西蔬菜批发市场、云南新登生猪交易公司、大理市畜禽产品和旅游商品)、丽江市(古城区手工艺品、永胜县农特产品、华坪县芒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药材、文化商品、牛肉)、怒江州(六库日用品、兰坪县中草药、高山杂粮)。

滇东北商贸集散区:昭通市(昭阳区苹果、永善县花椒、鲁甸县核桃)。

滇南商贸集散区:普洱市(工业园区咖啡、思茅区茶叶)。

沿边商贸集散区: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蔬菜水果综合批发市场、隆阳区小商品)、德宏州(瑞丽市珠宝玉石)、临沧市(边合区加工商品)、西双版纳州(民族工艺品、水果)、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石榴交易市场、泸西县粮贸综合市场、河口县海产品和电子制造产品)、文山州(砚山县稼依辣椒专业交易市场)等。

第五部分 两大板块

第一板块 完善城市商业体系

一、商业布局优化提升行动

1.科学编制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各州(市)商务局牵头编制本区域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等专业规划紧密衔接,纳入州(市)总体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结合本地商旅文资源、定位,突出区域特色,优化存量商业结构,防止低层次重复建设,多元化、差异化布局商业网点,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区分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发展地区、旅游地区及大中型社区等不同特点,分类布局商业网点、业态结构,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商业体系。

2.确立城市商业体系总体布局。紧扣州(市)定位、区位条件、文化历史和旅游资源、商业功能和发展潜力,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分类构建省级重点城市、州(市)级中心城市和社区级三级城市商业体系。省级重点城市商业网点建设以综合性商业街区为主要载体,州(市)级中心城市商业网点与本地公共活动中心结合,服务本区域消费人群,社区级商业网点主要以便民利民、满足居民日常便利消费为目标,服务于本社区居民。

二、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

3.完成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全力推动昆明南屏街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尽早通过“全国示范步行街”验收并实现挂牌,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制定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省级步行街试点评价和验收。推动州(市)有序开展第二批23条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开展后续批次省级试点申报、改造和验收。

4.提高步行街区数字化水平。紧扣街区运营管理需要,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服务街区实体经济。鼓励街区开发建设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客流及运营监测体系,提升步行街智慧化管理水平。支持街区依托自建平台或第三方平台,联合街区主要商户,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鼓励在步行街区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体验中心,引导街区零售企业智慧化转型。鼓励对街区停车系统、“无接触”配送等便民服务设施进行智慧化改造。

5.提升步行街商业集聚能力。支持街区商业综合体和运营管理机构发挥招商引资功能,引进符合街区消费定位的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引导老字号品牌入驻街区,鼓励老字号开展跨界合作,研发文创产品和伴手礼。支持步行街传统店铺向老字号文化展示中心、定制体验中心、技艺传承中心转型。鼓励步行街户外空间统筹规划,适度增加商品外摆,活跃街区商业氛围。鼓励品牌策划机构打造步行街网红打卡地。加强活动组织,支持在步行街举办美食节、老字号嘉年华、文化创意展等商旅文融合的主题营销活动,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提升街区消费品质。

6.规范步行街运营管理模式。围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等重点,建立以州(市)、区(市)政府为主体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推进机制。鼓励建立步行街管理机构,组建步行街商户自律组织,统筹步行街整体品牌的包装与营销、步行街日常管理与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建立“省级统一协调、州(市)统筹推进、区(市)具体落实、街区日常管理、商户共同参与”的步行街运营管理机制。

专栏3: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工作要点

合理规划街区:科学编制步行街改造提升规划,对街区商业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进行统筹,突出完善商业功能、优化交通组织、美化景观风貌、增强文化底蕴和打造智慧街区等重点。

有序建设街区:包括交通组织布局(构建立体慢行系统、合理设置停车泊位等)、街区景观建设(建筑风貌、地面铺装、景观风貌、街区亮化)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识导示系统、休憩设施、环卫设施、无障碍设施)。

科学配置商业:突出差异性、互补性,优化业态(合理配置业态比重、提升业态丰富度、推动业态创新发展),集聚品牌(引进符合消费定位的不同品牌、加强不同功能分区品牌集聚、培育当地特色品牌和老字号品牌),发展新商业模式。

突出文化特色:包括文化挖掘与保护、文化传承与展示(“建筑小品+文化”“特色产品/服务+文化”“特色主题活动+文化”)和文化创新与发展(加大跨界融合、融入新消费方式等)。

打造智慧街区:包括信息化设施(宽带基础设施、智能感知设施、智慧管理平台、智能运维设施)、智慧场景建设(智能导游导购、智能支付、智能设施、智慧门店)、智能服务(数字营销、智能停车、电子会员、信用信息、大数据应用)、智能管理(监测统计、智能分析、综合集成)、智能安全保障(智能安防、智能消防)。

规范运营管理:确立运营管理模式(政府统筹管理、国有资产企业、服务外包或通过第三方行业组织实现有效运行),开展招商运营、营销推广,做好街区管理(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防护、应急管理)。

形成长效机制:以街区商户联盟、商会、协会、基金会等为行为主体,以市场化机制为根本原则,推动步行街自我管理、自我投入、自我调整、自我优化,形成“商户发起、集体决策、分别投入、共同获益”的步行街改造提升长效机制。

开展成效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效,通过开展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成效评价,激发步行街建设和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云南省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成效评价指标(试行)》见附件)

三、商圈错位发展提升行动

7.打造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商圈。加大对昆明市支持培育力度,推动昆明市对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着眼顶层设计,高标准推进商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核心商圈和区域高端商圈。实施优质消费供给集聚工程,吸引全球跨国公司、高端产业链布局昆明,加大品牌新品首发活动和首店落户支持力度,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强化商圈集聚辐射作用。发挥昆明会展城市优势,积极申办承接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做大做强南博会、商洽会等展会。支持昆明市建设免税商城和市内免税店,打造产城融合、商旅文体融合的一站式消费新地标,争取尽早入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试点。

8.构建面向全国辐射周边的特色商圈。鼓励州(市)立足云南旅游、文化、民族、沿边开放优势以及现有城市商业基础,围绕历史文化、餐饮美食、文化创意、国际购物、旅游休闲等主题特色,结合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和步行街改造提升,科学布局业态结构,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鼓励引进国内国际专业平台与商圈深度合作,提升商圈运营水平。打造口岸特色消费街区,提升口岸商业设施服务功能,鼓励建设市内免税店,将沿边开放优势转化为消费优势。发挥毗河滨水优势,联合周边国家常态化举办泼水节等活动,吸引国内外商旅人群,打造国际化地标商圈。

9.数字化赋能商圈智慧化建设。鼓励店铺数字化改造,引导商圈线上线下融合,支持智慧商店建设,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和智能化展示功能。鼓励商圈内实体零售店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体验消费。促进商业、交通、物流、金融等构建协同服务的统一信息服务平台。加快“一部手机逛商圈”在16个州(市)推广应用,强化平台与全省重点商圈深度融合,实现商圈数据的获取、统计与监测、政务和宣传信息推送、危险事件预警、应急管理等智能服务。

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升行动

10.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启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鼓励条件成熟的州(市)申报国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总体思路,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在全省打造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畅通城市经济微循环,试点地区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

11.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州(市)结合实际,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通过标准化改造提升质量标准、环境卫生、服务品质。通过组团式(以一个或多个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综合性商业设施为核心,零散商业网点为补充)、街坊式(沿社区周边道路相对集中配置商业设施)、分布式(利用分散的社区商业设施建设便民网点的商业发展形态)等方式开展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构建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养老、托育、便利店、药店、家政服务店、美容美发店等)进社区。2025年底,力争129个县(市、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实现全覆盖。

12.多元化布局便民生活圈商业业态。配齐布局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快递综合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前置仓等基本保障类业态。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色餐饮店、蛋糕烘焙店、新式书店、运动健身房、幼儿托管点、培训教育点、旅游服务点、保健养生店、鲜花礼品店、茶艺咖啡馆、宠物服务站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拓展社交化、特色化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13.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支持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鼓励“一点多用”、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发展可移动商业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能社区商店(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卖机等)。鼓励“一店多能”,搭载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上门服务、租赁等项目,通过跨界经营提高便民服务能力。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提升消费便利化、品质化水平。鼓励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民政、党群等社区生活服务设施的集成共享,提升商业性和公益性服务功能,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

专栏4: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升行动工作要点

规划布局要求:根据当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制定便民生活圈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科学配置商业设施,就近科学选址,坚持便利居民的原则,确保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推动商居和谐,减少居民生活干扰,实现商业与居民生活和谐发展。

业态配置要求: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已建居住区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化网点配置,新建居住区必须统一规划和建设商业网点,并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发展对生活品质提升最迫切需要的老年康护、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加快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构建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提高品牌连锁化覆盖率,连锁店数量占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总量的比重应在30%以上。积极发展售卖机、蔬菜直通车、箱式移动餐饮售卖车等可移动商业设施。

管理运营要求:建立多方共商共管机制,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完善管理制度,向居民了解需求、听取意见建议。探索多种建设运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在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下参与便民生活圈投资建设和招商运营。引导商户诚信经营,有条件的可建立商户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实施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加强对污染排放、私搭乱建和占道经营等现象的管理。完善适老化服务,加快建设改造一批充分兼顾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生活便利需要的无障碍服务设施,保留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支付方式和面对面人工服务。

服务创新要求:探索平台化集成创新模式,鼓励专业运营主体整合商户资源,通过小程序、APP、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等,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家政等线上功能。鼓励延展拓宽服务模式,提供网订店取、线上下单、配送到家、服务上门等多样化服务,促进商户与居民和谐互动。规范社区电商(社区团购)发展,推动智能设施广泛应用。

五、夜间经济集聚提升行动

14.丰富夜经济消费业态。鼓励州(市)结合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特点,举办富有地方夜间文化传统特色的各类主题节庆活动。促进深夜影院、深夜书店、音乐俱乐部、驻场秀、实景演出、街头艺术表演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的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动物园、游乐园、度假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放夜间主题旅游或延长开放时间,根据季节特点创新开发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学习性强的多元化城市夜游项目。鼓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餐饮、零售等商业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在夜间经济商圈和生活圈开展深夜食堂特色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佯”“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销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夜间经济地标。

15.增强夜经济聚集效应。围绕购物、餐饮、娱乐、休闲、旅游观光等功能,科学布局夜间经济区域空间,合理划定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和主要街区。鼓励完善配套设施,对夜间经济重点区域、特色街区进行集中亮化美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自然文化景观和虚拟现实(VR)等技术定期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题活动,提升夜间消费场所辨识度和吸引力。鼓励街区和商家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通过线上设立夜间经济专区、打造夜间经济品牌、开展夜间直播等与线下夜间经济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餐饮、购物、文旅、休闲等产业交叉融合,创新城市夜间消费场景。到2025年,全省打造形成5个夜间经济地标,培育形成50个以上夜间经济生活圈。其中,昆明市打造15个以上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他每个州(市)打造3个以上夜间经济集聚区。

专栏5:夜间经济集聚提升行动工作要点

打造夜间经济地标。围绕古城风貌、民族风情、跨界融合、活力时尚等主题,在昆明南屏街、大理复兴路、丽江祥和广场、景洪告庄西双景、曲靖外滩等街区,打造首批5个夜间经济地标,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吸引国内外消费者,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升级夜间经济商圈。依托昆明恒隆广场、万达广场、大悦城、同德广场、新南亚、公园1903、七彩云南、红星美凯龙、新城吾悦广场、融创文旅城、斗南花市以及景洪江边夜市、丽江古城、大理古城、曲靖阿诗玛商圈等商业综合体和城市黄金地段,升级首批15个夜间经济商圈,集中发展夜间经济服务业,推动“线上+线下”商业模式升级,形成“商旅文体”融合发展 的夜间经济消费氛围,提升夜间经济消费品质,辐射热点地区消费者。

培育夜间经济生活圈。在昆明环翠湖、南强街、大观街、金马碧鸡坊步行街、官渡古镇、王旗营、大学城新天地等具有夜间消费习惯的区域,其他每个州(市)3个以上夜间生活消费比较集聚的区域,培育50个以上夜间经济生活圈,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化水平。

六、城市物流配送提升行动

16.提升城市共同配送效率。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布局,结合各州(市)人口分布、城市功能布局、路网建设等情况,统筹规划建设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合理布局城市配送设施和停靠作业区。加快推广“中央厨房+餐饮配送”新模式,支持企业依托现有或新建的餐饮加工配送中心,采取原料统一采购、产品统一加工,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及高等院校等提供团体餐饮加工配送服务。支持发展集约化配送,推广统仓共配模式,优化快消品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餐饮供应链,提高商品流通组织化程度。推动优化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营造成本效率优化和网络健全的城市物流配送环境。

17.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推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动大型商超进行标准化仓储系统、库存系统、运输管理系统建设,构建信息化支持平台,实现以标准化单元器具为单位进行订货、计费、收发货及运输线路优化的标准化运作流程。继续推动标准化箱盘匹配、盘车匹配、盘库匹配,加快推动托盘循环共用,大力发展带托运输,确保配套设施设备标准之间相互配套衔接,提高货物分拣和配送效率。

七、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

18.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向数字化、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机制,支持重点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新业态培育、推行集中结算以及品牌连锁化发展,形成一批线上线下融合、商产融合、内外贸融合、经营能力强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达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升级一批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州(市)出台奖励政策,支持发展壮大商贸流通企业市场主体。到2025年,力争全省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实现倍增,全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销售(营业)额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

19.推动企业品牌化连锁化数字化发展。引导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中小城市开展连锁网点建设。省级出台政策支持连锁经营发展,鼓励云南连锁经营企业在省内省外、县域乡镇开设门店,引导夫妻店、小商店等加盟。扶持老字号品牌做大做强,培育云南本土连锁品牌。引进国际一线品牌连锁便利店落地云南,成立区域总部或独立法人公司,在选址入驻、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优先保障。支持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广自助结算、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技术,采用数字货架、电子标签、无线射频等商品管理技术,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全省力争每年新增200家品牌连锁便利店,每个州(市)每年新增10家以上品牌连锁便利店。

20.支持行业组织加快发展。鼓励商贸领域龙头企业牵头设立、广泛参与行业组织,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企业抱团发展,提升市场主体整体竞争力。鼓励餐饮、家政、连锁经营、成品油等行业协会不定期举办政企交流会、招商推介会、投资合作会等活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政企对接、政策解读、招商引资、跨区域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扩大政策实施效应。鼓励行业组织参与商贸领域重大规划、重大课题研究,为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咨询。引导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增强行业协会的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竞争意识,为行业发展营造规范健康的发展环境。

八、商贸流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21.持续开展流通领域绿色创建。大力发展绿色流通,鼓励州(市)积极创建绿色商场、绿色饭店。支持构建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新型回收体系,鼓励在零售、餐饮、住宿、快递等行业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标国内外行业,完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提升绿色经营水平。督促企业选择绿色供应商,实施绿色采购,推广利用绿色包装,提高绿色商品销售比例。引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好禁塑限塑规定,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主动宣传绿色消费理念,以绿色流通促进城市商业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40%以上达到绿色商场评定标准。

22.强化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贯穿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全过程,建立安全工作联系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城市商圈、大型商业综合体、步行街等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检查评估等工作,切实落实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建立州(市)、区(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切实防范和化解城市商业体系建设中的安全风险。

第二板块 完善县域商业体系

一、农村消费全提质专项行动

1.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乡村三级商业联动。做好县域商业网点规划,改造提升一批商超和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2.建设乡镇商贸中心。鼓励市场主体通过自建、股权合作等方式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增加生活服务功能,推动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坚持公益属性,着力改善农(集)贸市场经营环境。

3.改造升级农村传统商业网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输出管理和服务,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升级一批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鼓励村级店拓展快递收发、农产品经销等服务。支持邮政企业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加油点升级改造为加油站。

4.开发适合农村市场消费品。支持传统市场、商场、超市、百货店、品牌店挖掘农村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品牌连锁店向乡镇延伸布点,在乡镇开设零售网点,实现渠道下沉。鼓励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大家电、家居、汽车、保健品等产品,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支持农村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改善耐用消费品使用环境。

5.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构建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完善餐饮、文体、休闲娱乐等服务,拓展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

6.健全农资流通网络。鼓励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共建共享,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

7.增强农资服务能力。引导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测土配方施肥、机具租赁等社会化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巩固基层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打造乡镇区域服务中心。

8.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实施商旅文娱体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俗、特色文化、休闲农业等产业,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鼓励客栈酒店提供文旅服务,配合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国优选乡村民宿名录和森林景区建设,发展乡村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木屋营地、帐篷营地等,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村镇和文化产业群,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乡镇、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和休闲旅游聚集区,建设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新举办特色农事节庆活动,发展会展经济、文创经济,促进特色农产品、文创产品销售。

专栏6:农村消费全提质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建设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或连锁商超)。每个县城至少有1个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或连锁商超),商品种类涵盖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所有统计类别,电子商务、休闲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业态丰富,停车场、监控等配套设施完善,满足县域居民日常消费需求。

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商贸中心,商品种类涵盖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所有统计类别,电子商务、休闲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业态丰富,停车场、监控等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乡镇村居民实用型消费需求。

建设行政村乡村新型便利店。人口规模超过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至少有1个乡村新型便利店,以直营为主。1000人以下以改造夫妻店、发展加盟连锁店为主。商品种类能够满足周边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需求。

改造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村镇和文化产业群。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打造乡村休闲旅游聚集区,建设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编制县域商业发展规划。编制专门的县域商业网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叠加。建设全省商业网点数据库。

二、农产品上行能力全提升专项行动

9.建设云南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立足农产品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建设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橡胶、食糖、食用菌、水产品等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打造成为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展销、科研、拍卖、文旅、信息、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推动国内外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向云南深度聚集,着力提升云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0.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鼓励各地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县企合作等机制作用,推动对接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地区倾斜。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城市郊区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地产地销。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参与方式推动农商互联,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深入精准对接,不断提高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长期稳定农产品流通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实现农商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产销密切衔接的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

11.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围绕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重要产品追溯协同体系,稳步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绿色通道建设,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

12.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产地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设施设备,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完善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追溯等基本功能,提高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13.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完善农业品牌标准体系,注重历史、文化、地理等资源挖掘,强化包装、设计和销售模式创新,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打造一批特性鲜明的企业品牌,塑强一批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响一批乡土产品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协同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等转化为品牌优势。深入推进“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制度,发布消费索引。强化品牌宣传,挖掘品牌内涵,讲好品牌故事,创新品牌营销,支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开设品牌农产品销售专区,促进品牌农产品销售。

14.发展产地市场提升公益属性。推进以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为核心的产地市场建设,形成与农业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地流通体系。加快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采取入股参股、产权回购回租、土地合作权作价入股、公建配套等多种方式,建设改造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提升现有农产品市场公益性,降低交易费、摊位费成本。各地要与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产品市场签订协议,明确公益性职责。

专栏7:农产品上行能力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官渡区、呈贡区、楚雄市、元谋县、隆阳区、通海县、陆良县、大理市、昭阳区、文山市等地打造一批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并提升公益属性。

建设农产品商品化设施。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培育一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

建设云南特色农产品现货专业市场。在昆明市打造花卉、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水产品等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在思茅区、彝良县、文山市、南华县打造咖啡、天麻、三七、食用菌专业市场,并具备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拍卖、文旅、信息、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

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县城农贸市场通过改造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县城三分之一农贸市场达到星级评定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要提升公益属性,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三、商贸流通主体全培育专项行动

15.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鼓励各地开展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计划。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农村商业人才。鼓励校企联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大市场营销、物流、供应链等商贸流通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利用现有电商资源,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加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实操技能,提高就业转化率。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和师资、标准、认证体系。推广农村商业网络公开课,共享培训资源。

16.支持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数据驱动,推动贸易数字化,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发展连锁经营模式,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通过连锁或股权加盟,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

17.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动规模经营户培育成为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统防统治、代耕代收等服务。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

18.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鼓励大型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县、乡镇为重点,通过科技和供应链赋能,推动供应链体系智能化、可视化,发展新型连锁经营网点和便利店,创新交易结算、物流配送、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等一体化集成服务,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专栏8:商贸流通主体全培育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培育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等方式培育一批农村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每个县培育至少1家龙头商贸流通企业。

发展现代供应链。鼓励城市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资源和设备,强化供应链赋能,壮大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农村物流配送全打通专项行动

19.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实施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集约化配送,实现资源共享。推进以公用型仓配设施为主的县级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建设,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鼓励偏远农村探索发展客货邮快融合等模式。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发展基于智慧物流信息平台的县乡村共同配送业务,实现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分拨处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末端站点、统一运输配送。推动县域交通、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网点和设施衔接共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快合作”“交邮合作”,实现“多站一点、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逐步扩大村级寄递网络覆盖面。推进云南邮政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引导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向县域延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信息共享、数据互联。

20.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聚集重要流通节点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完善农产品集散和加工配送中心。以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为基础,提升产地初加工、批发和零售等环节功能,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加强跨区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跨区域产销链条。综合考虑节点功能、地理位置、产销规模等因素,确定一批全省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和骨干流通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21.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利用产地现有常温仓储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产地型冷链设施。引导企业布局建设末端冷链配送设施。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推进昆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培育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各地新建冷链物流设施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

专栏9:农村物流配送全打通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建设改造县城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每个县城至少有1个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能整合利用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电商企业、快递企业、邮政企业、供销等资源,有完善的物流仓储功能(有条件有冷藏设施),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

建设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快递物流站点,做到代收代发、不违规乱收费,并实现资源整合,揽收其他企业快件业务。

建设村级寄递网点。每个行政村要依托各类商业网点,建设快递物流网点,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快件接取送达服务。

县乡村共同配送。县域统筹资源,实施“快递进村”,探索客货邮快融合模式,推动发展一批基于智慧物流信息平台的县乡村共同配送项目。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县。按照国家要求,积极争取并加快推进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县。

培育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培育一批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

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统筹资源,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建设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供应链协同平台。

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每个州市建设不少于1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脱贫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力当地农产品外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建设云南邮政业大数据中心。省级建设大数据中心,州市建设分中心,实现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向县域延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村寄递物流信息共享、数据互联。

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昆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五、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专项行动

22.优化电商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布局,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推动中心、站(点)合作共建、资源共享,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实施“数商兴农”,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降低网络费用。发展数字商务,探索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大数据中心,加强平台化管理、智慧化监测,提高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培育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快递网点、村邮站、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

23.强化平台驱动作用。深化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鼓励电商卖家开设主题馆、旗舰店,推动特色优品进驻各大电商平台。引导电商平台投放更多种类工业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打造“一部手机云品荟”供应链平台,推广“云品荟+直供+展示展销”销售模式,完善基于时间、区域、品类的农产品动态数据库,畅通供需信息,推动产销高效对接。

24.推动农产品电商化。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提高农产品电商化水平,扩大农产品线上销售规模。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围绕适应电商销售特点,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扩大电子商务应用,培育一批县域电商零售龙头企业。

专栏10: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城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具备电商孵化、品牌打造、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等功能,并与乡镇、行政村站点实现资源共享、联动成体系。

建设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乡镇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具备代购代销、代收代发、订票缴费、线下体验、信息服务等功能。

建设行政村电商公共服务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实现代购代销、代收代发、订票缴费、线下体验、信息服务等功能。其他行政村实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功能全覆盖。

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数字农业产地仓、电商平台直采基地、电商平台物流基地、绿色食品大数据中心,打造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

六、农村市场秩序全规范专项行动

25.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覆盖线上线下商品和服务市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现代流通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监管城乡联动机制,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商品质量、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监管制度,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6.优化农村市场消费环境。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下沉执法监管力量,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消费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营造县域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27.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结合春耕、夏种、秋收等重要农时,抓好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资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加强农资市场主体行为约束管理,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

28.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围绕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专栏11:农村市场秩序全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建立农村市场执法监督体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执法监督体系和现代流通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监管城乡联动机制。

建设农资市场领域信用体系。制定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第六部分 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一)培育产业主体

建立进规企业培育库、促企业进规、提升登记注册效率,进一步提升对临规企业的服务水平。强化我省五个万亿级产业、八个千亿级产业领域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培育优势产业市场主体,探索龙头企业帮扶机制。加大对商贸主体等领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帮扶力度。发挥行业协会职责职能,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服务工作,支持市场做精做优做特专业型骨干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内外贸企业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积极筹备相关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并加快项目落地,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在提升企业质量的同时,扩大主体规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下新型消费主体培育建设。

专栏12:壮大市场流通主体

培育壮大专业市场运营主体。大力开展“招名引优、招大引强”活动,向上争取项目、向外引客商、向内挖潜力,引进一批强链、补链、延链的产业项目,主办或参与筹办论坛、会展招商、产品推介等活动,组织行业内品牌培育和推广等。开展一系列以全国性、国际性的博览会、展销会、高峰论坛为平台的宣传营销活动,借助各个平台提升云南省重点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面、系统地对外展示云南省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招商项目、企业产品,为境外投资商全面了解云南、投资云南,增添新动力。积极开展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交流活动,邀请投资方到云南省参观考察,促进招商引资,加强与内外关联行业的协调与合作,加大对云南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招商引资力度。

县域农产品产业化主体培育。一是鼓励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市场化手段,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二是鼓励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订单生产、参股分红等多重分配机制,把更多电商发展红利留给当地农民。

(二)壮大现代化市场流通主体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市场流通企业,激发商贸企业活力,提升中小商贸企业的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加强老字号保护发展,构建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长效机制。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市场流通企业,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便民服务网点,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优化升级商品市场,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全国商品市场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设海外服务网络,提升全渠道竞争力。

专栏13:现代化市场流通主体培育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市场流通企业。建立培育名录,完善培育机制,健全政策措施,推动流通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品牌管理,提高跨国经营能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加强流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整合资源,鼓励省内流通企业引进、吸收先进流通模式、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市场流通企业集团。增强骨干流通企业竞争力,培育跨地区、跨国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提高全渠道营销能力、竞争力。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提高集约经营能力,加强流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孵化具有领头效用的、能带动生产的大型企业。发挥“以大带小”作用,鼓励战略性重组、兼并、混合改制,提升流通企业开放水平、流通运行质量。

商贸流通现代化主体培育。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限额以上批零住餐、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等企业,新增一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主体。对于新增限额以上企业、现有的批零住餐行业总量贡献突出且增速较快的企业,择优给予奖补。

农村流通现代化主体培育。采用培育本地企业、引进省外企业、依托省属国有企业等多种方式,加快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商贸流通主体、物流配送主体、市场消费主体等。

(三)提升服务企业规模

积极引进商贸服务品牌落地,培育现代商贸服务业企业。加快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促进展会“双线”创新发展,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专业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企业和特色会展企业。推动民族文化等与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数字技术等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商旅文体创新企业。

二、推动市场载体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大型集散(中心)批发市场信息化水平

整合现有市场资源,推进大型集散(中心)批发市场升级,引导经营主体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开展电子商务、智慧物流业务,提升市场信息化水平,增强市场服务功能,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向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公共信息、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转型。鼓励已经建成的大型集散(中心)批发市场依托蔬菜、水果、坚果、中药材等重点产业产地,结合各地市场需求,继续加快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冷链仓储、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消防安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形成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发运的集散地,推动农产品流向国内外消费市场,打造“绿色食品牌”内流、外流型大型集散(中心)批发市场。

(二)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

改造升级一批国家级、区域性的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市场,支持加快建设农产品田头市场,打造以农产品产地市场为核心的现代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形成与农业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地流通体系。加快农村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完善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扩大农副产品交易辐射面。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探索建设“政府全资公益性农贸市场”,设立摊位费标准,推出少数民族特色摊位、公益免费摊位等形式,发挥好公益性农贸市场引领示范作用。依托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的创新应用,以智慧化、数字化,技术化、标准化方式改造传统农贸市场,打造一批以市场为主体,面向政府监管部门、市场管理方、经营商户、消费者等多个群体的产业圈的新型智慧农贸市场。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专栏14: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项目

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风设施、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经营设施(柜台、冷藏设施)、周边停车等设施设备改造。解决设施简陋、管理落后、脏乱差、排水设施缺乏、电路老化等农贸市场卫生和安全隐患问题。

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启动“菜篮子”社区蔬菜直销店、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建立蔬菜生产基地—物流配送—社区便民店销售的一站式蔬菜配送销售体系;积极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对农(集)贸市场进行规范化区域设置,做到布局合理、设置规范、标牌统一、交易有序、干净卫生。

(三)推动商圈智慧化改造

合理优化智慧商圈的商业功能定位与网点布局,促进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高度整合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已有的信息基础设施,谋划智慧购物、智慧交通、智慧楼宇、智慧监控等功能。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商店”“智慧街区”建设,打造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丰富智慧商圈商业业态模式,健全“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完善跨境消费服务功能。完善智慧供应链,借助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挖掘等新技术,推动商贸企业不断优化采购、生产、配送、退货等流程环节,实现市场信息对称、降低库存风险、缩短采购周期。健全智慧商圈有效监管体系。

专栏15:智慧商圈打造项目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数字化改造。鼓励增加体验消费,开展“互联网+”为主题的系列商旅文体活动;推广“无接触”配送等商务场景。

打造智慧街区。加快推广应用5G技术,加大智能设施投入,推动街区数字化改造,将街区日常管理细化到人、到物、到点,完善精准导购、积分促销、移动支付、停车出行等智能服务,实现智能管理、精准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街区运行安全监测和消费行为分析,引导商户科学调整经营行为,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提高服务的个性化、精细化水平。

构建智慧商圈大数据平台。加强商圈人流数据获取、统计与监控,提供政务和宣传信息推送、危险事件预警、应急管理服务;提供消防报警、活动审批等服务;构建统一信息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四)加快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建设,完善便利店网点配置。将便利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推动品牌连锁企业在老旧小区等商业网点较少的区域加大门店建设力度,推动公共服务场所向品牌连锁便利店开放资源。加强对核心商业区等便利店密集区域的规划引导,推动企业减少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由中心城市向周边城市、小城镇及农村拓展。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箱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

专栏16:便利店连锁化建设项目

培育品牌连锁便利店。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跨区域发展。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开展连锁或股权加盟方式,改造提升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副食品店、小卖部等,整合分散经营门店网点,增加连锁网点数量。

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新模式。推动在便民服务设施空间条件不足的社区内,设置符合规范的厢式智能便利设施(厢式便利店、智能货柜),搭载蔬菜零售、早餐等服务功能,补齐便民设施短板,满足居民便利消费的需求。进一步明确许可审查标准,允许便利店内设置就餐区域。

连锁便利店进农村。加快农村流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品牌连锁企业在各农村区域建设乡(镇)、村级连锁便民服务体系。支持品牌连锁企业通过特许加盟方式改造提升现有农村便民店,提高商品和服务规范化水平,提升农村消费环境。

三、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一)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群

推动形成以昆明为中心城市、以都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培育一批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特色化、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强昆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曲靖、大理等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以及瑞丽、景洪等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加快将昆明市打造为消费规模大、消费能级高、时尚引领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市场聚集力影响力显著、民族文旅特色突出的国际民族文化消费体验地、国际文旅消费时尚引领地、国际优质消费资源集聚地、消费业态融合创新地。加快推进曲靖、大理等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推进瑞丽、景洪等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提升消费集聚力和外来消费吸附力,形成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二)拓展国内商品市场对外贸易功能

抢抓RCEP新机遇,推动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国际贸易市场主体“万商云集”。推进国际市场布局、经营主体、贸易结构、贸易方式优化,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区域国际贸易中心。借鉴国际贸易通行标准、规则和方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范围,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辐射面广的内外贸结合市场。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推进政务事项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高水平办好南博会、商洽会、旅交会等展会活动,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并通过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等贸易促进平台拓市场抢订单,构建国际营销网络体系,在重点国别市场设立分支机构、海外仓、展示中心等。依托永不落幕南博会搭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贸易服务。鼓励各地结合优势产业,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加快建设“云南省边境贸易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边境贸易电子商务与市场采购贸易、边民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协调发展。

(三)大力发展市场采购贸易

推进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和瑞丽国际商品交易市场深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借助昆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机遇,引导全省各地小商品参与市场采购贸易,打造云南特色小商品出口集散地。发挥瑞丽沿边优势,探索市场采购贸易与边贸协调发展路径,打造离国境线最近的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联动开发开放平台,增强试点与特色产业的关联,推进市场采购贸易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放宽采购贸易主体的准入标准,简化外贸经营主体的注册手续,提高市场采购贸易参与度。推进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有效融合,积极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通过“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融合互补发展,促进传统外贸转型升级。对接南亚东南亚市场需求,引进省内外优质生产商和贸易商入驻专业市场,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市场采购贸易交易中心。

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一)发展幸福消费

优化消费供给,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引导企业增加高品质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提升消费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项目。围绕服务业在线产品、在线会展活动、线上旅游活动、智慧旅游、在线健康消费、在线消费国际化,培育发展云南在线服务消费。改善居民生活服务供给,满足个性化、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开拓高端和个性化生活服务消费市场。鼓励发展注重体验、崇尚品位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合理布局高端休闲娱乐基础设施,培育服务品牌,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便利化、健康化的服务。持续改善消费环境、商业业态调控、街区形态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提升消费便利度,推进消费服务开放与金融支持。

(二)提升品质消费

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建设,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品牌,认定和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市场竞争力强的老字号品牌。改善进口商品供给,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建设一批市内免税店并设立一定面积的国产商品销售区,在机场口岸免税店为市内免税店设立离境提货点,增设口岸免税店,扩大中高端商品服务进口。引导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创新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支持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培育云南本土网络品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促销活动,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

(三)鼓励绿色消费

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鼓励各州(市)利用群众性休闲场所、公益场地开设跳蚤市场,方便居民交换闲置旧物。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建设汽车平行进口试点,鼓励汽车循环消费,推广二手车流通,促进报废汽车零部件回收再利用。发展汽车后市场,打造汽车消费新增长点。鼓励绿色家电家具消费,出台扶持政策,对居民淘汰旧家电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增加绿色产品供给,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持续推动绿色食品牌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四)实施安全消费

积极推进国家重要产品追溯西南中心项目落地,创新追溯体系建设模式,实现重要产品追溯区域协同发展。建成覆盖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广西“四省一市”的重要产品全程协同追溯服务中心,构建“数据贯穿追溯链,服务支撑产业链”的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全面支撑和保障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八大产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同,实现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目标,实现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农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严打私屠滥宰,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严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五)挖掘农村消费

促进汽车、家居家电等大宗消费,提振餐饮等重点消费,激发农村消费,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大力推广社交电商、小程序、短视频、直播等电商新模式新业态进农村,以线上线下融合方式激发农村消费新潜能。开展消费月活动农村。将社区团购、社区拼团方式推广至春节或节假日前的农村地区,搭建农村社群推广社区团购、社区拼团购物,发挥“熟人经济”的口碑传播作用,促进农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完善物流体系建设,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链条,建设以快递公司为基础的物流体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优化工业品下乡网络,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发展年货大集、流动售货车等销售模式。支持各县区电商平台与二手车市场加强合作,促进汽车流通全链条消费潜力加速释放。改善提升乡村旅游商品和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特色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消费市场。

(六)推动跨境消费

发挥云南省产业体系较为完备的优势和本地市场规模效应,针对RCEP成员不同的市场规模效应,加快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购物胜地、国际美食胜地、国际会展胜地、国际文化旅游胜地。承接境外消费回流,布局建设口岸免税购物店、高端综合商业体,加快培育轨迹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探索新型消费贸易流通项下逐步推广人民币结算。充分发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口岸等开放平台优势,努力将西双版纳、瑞丽、河口、腾冲等打造成为跨境消费热点城市。推动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鼓励物流供应链企业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业务等国际市场。充分依托新型消费带动传统商品市场拓展对外贸易、促进区域产业集聚。

(七)培育新型消费

加大“一部手机逛商圈”“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等本土数字化平台宣传推广力度,丰富线上服务内容。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鼓励发展首店、连锁店、奥特莱斯等,培育直播带货、线上拼团、门店到家等新消费模式。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州(市)和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引导实体企业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推进无人超市、智能售货机等智慧终端建设,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

专栏17:消费扩容提质项目

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支持零售领域扩大开放,发展首店经济,吸引国际一线品牌、国内知名品牌进入云南市场,建立全球商品进口网络和资源渠道,吸引国际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

打造新型消费载体。鼓励线下经营实体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化、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

策划消费促进活动。建设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举办滇菜品牌推介活动。打造一批特色主题活动,打响“云上逛街·购云南”品牌。

激发中小商贸企业活力。积极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支持中小市场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特许经营、平台集聚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

培育农村消费新热点。鼓励零售、餐饮、文化等企业赴农村开展现场体验等促消费活动,支持零售企业推荐质优价廉的电子、家电等产品。

打造农村夜间消费新业态。利用农村特色自然资源,结合VR、3D等现代技术,借助科技、艺术、创意等手段,打造村庄夜间景观,提升农村自然景观对当地农村居民和周边游客的吸引力,促进夜间消费。

五、优化提升市场发展环境

(一)提高综合监管执法水平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完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渠道,实行“互联网+商务执法”,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加大商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质。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务综合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配合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住宿餐饮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强制性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商品等经营者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

(二)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云南省商务领域信用黑名单采集认定工作。建设连通全国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推出“家政信用查”手机应用程序,归集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支持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规范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鼓励线上线下市场平台开展信用评价,在零售、餐饮等行业推动建立以交易信息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建立入驻商户信用评价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三)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

完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提升政府科学调控能力、市场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治理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外商投资制度改革、商贸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政务公开,打造全面网络化、高度智能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形态。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最多跑一次”。

(四)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

加强市场监测和应急保供管理,建立应对疫情、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建立重点商品市场供应体系,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供给保障机制,建立应急商品数据库,健全突发事件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形成覆盖云南省应急调运网络体系。推进生活必需品数字化监测,建立生活必需品预测预警系统,依托第三方大数据采集处理、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网络数据抓取分析,数据成果进行可视化展示,制定全省生活必需品预测预警及调运方案,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舆情监测及分析。做好省级猪肉储备监管工作。促进药品流通产业结构优化,稳步推进中药材区块链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数量增长,销售总额保持高速增长,“互联网+药品”流通销售稳步提升,推进药品流通企业“两票制”的改革和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专栏18:商务体制改革重点工程项目

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打击侵权假冒部门间协作,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市场监管,建成云南省联网、上下贯通的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支持昆明、楚雄、玉溪、大理等地开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建设一批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企业的示范性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交易履约评价和消费者评价等多种服务,向其他地区推广复制试点省市的做法和经验。

建立消费统计监测创新体系。建立全面反映市场消费总规模的指标体系,科学反映居民综合消费的规模和结构,加强对新消费的研判。借鉴上海服务消费统计方法及经验,推动我省社会消费统计制度更加科学化。紧扣消费市场和云南省产业监测需求,通过整合有关部门市场运行监测信息收集渠道,逐步完善消费市场产品供应统计监测和评估体系,对云南省消费品产业发展进行动态评估,建立健全云南省消费市场商品本土化统计监测制度。建立指标体系的数据发布机制,客观反映消费运行的特点和趋势。

第七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充分提高对构建现代市场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加大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建立由地方商务部门牵头的横向工作协调机制,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形成部门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政策能力,确保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在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过程中能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推动市场体系建设的各项资金和政策,支持搭建市场交易平台、完善流通体系、改善消费环境。积极筹措支持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各类资金,优化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扶持资金项目配置,重点支持商贸流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提升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支持编制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各类专项规划,重点研究建立流通领域标准体系、统计评价体系、新兴消费市场培育、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名企合作与吸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品牌和标准化建设等。

三、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指导市场行业中介组织开展行业信用建设,组织会员企业参与行业信用评价活动,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综合运用信用信息联网、信用公示、信用评价等多种手段,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及诚实守信企业激励机制,保证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与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不同部门间常态化、多层次的协同管理机制,推进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加强同国内外流通先进企业的合作交流,推进市场体系开放水平提升,提高市场体系的现代化程度。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作用。

四、加强督促指导

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部门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建立规划实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落实责任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加强商务领域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与本规划的统筹管理和衔接协调。各州(市)将市场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本规划要求,各州(市)结合自身实际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年度目标要充分体现本规划任务要求,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切实保障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行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作用。

四、加强督促指导

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部门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建立规划实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落实责任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加强商务领域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与本规划的统筹管理和衔接协调。各州(市)将市场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本规划要求,各州(市)结合自身实际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年度目标要充分体现本规划任务要求,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切实保障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行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