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承担着本乡镇1.4万多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以及周边乡镇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
8.卫生院基本情况: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占地面积3366.65平方米,建筑面积2312.93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301.50平方米,职工周转房1011.43平方米。我院设有综合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护理部、药房、收费室、功能科、公共卫生科、财务科、后勤部等科室。卫生院编制床位22张,实际开放床位36张,医院拥有X光机,彩超、心电监测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设备。
9.卫生院人员情况,截至2019年12月,编制27人,正式职工27人,临时人员3人,共计30人。
10.村卫生所基本情况:全镇共有8个村卫生所:巨龙、大坎子、伍街、下村、密者、洒树咪、腊曲、西叉村卫生室,现有乡村医生17名。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工作
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核心制度,严格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在诊疗过程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让群众满意。我院药品实行网上招标采购,零差价销售,医疗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均有公示,接受大众监督。
2.财务管理工作
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医疗卫生支出,做好创收节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市卫健局举办的财务人员工作培训会,扎实学习各种法规制度文件,突出重点,有效开展工作。针对较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以及社会比较关注的焦点、热点方面的工作,以及影响财务工作质量、会计核算真实性的重点方面,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3.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镇机关干部和各村民委员会的共同努力,扎实做好医保宣传工作,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医疗。全镇医务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让农民群众充分体会到了医保政策的好处。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含: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健康教育工作、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与管理、中医药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卫生监督等工作。
5.艾滋病防治工作。
6.爱国卫生工作。
7.强化安全生产、巩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1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86万元,占总收入的57.2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60.74万元,占总收入的42.6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35万元,占总收入的0.06%。总收入610.96万元较2018年644.83万元,减少了33.8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49.86万元较2018年408.05万元,减少了58.19万元,2019年度因市财政困难,只下拨了部分公共卫生经费;事业收入260.74万元较2018年226.05万元,增加了34.69万元,本年卫生院门诊人次、住院人次较上年明显增多,主要原因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收入增加;其他收入0.35万元较2018年10.07万元,减少9.72万元。
2019年收入与2018年收入情况对比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差额增减情况 |
总收入 |
610.96 |
644.83 |
-33.87 |
财政拨款收入 |
349.86 |
408.05 |
-58.19 |
医疗业务收入 |
260.74 |
226.05 |
34.69 |
其他收入 |
0.35 |
10.07 |
-9.7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08万元,占总支出的84.2%;项目支出95.32万元,占总支出的1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合计603.4万元较2018年总支出575.09万元,增加2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08万元较2018年480.25万元,增加27.83万元,项目支出95.32万元较2018年94.84万元,增加0.48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卫生院医疗收入增加,导致药品成本支出增加,本年新增在编人员7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相关支出较上年增多。
2019年与2018年支出情况对比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差额增减情况 |
总支出 |
603.4 |
575.09 |
28.31 |
其中:基本支出 |
508.08 |
480.25 |
27.83 |
项目支出 |
95.32 |
94.84 |
0.48 |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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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08万元,占总支出的84.2%,与上年480.25万元,增加27.83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卫生院医疗收入增加,导致药品成本支出增加,本年新增在编人员7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相关支出较上年增多。包括基本工资622.60万元、津贴补贴52.15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79%。
支出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总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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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支出 |
603.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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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本支出 |
508.08 |
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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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95.32 |
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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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上级支出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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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支出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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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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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32万元。与上年94.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56%。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24万元对比,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1%。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公用经费,以及各级卫生院项目补助支出、职工医疗保险配套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配套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无增减,增减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增减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增减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618.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2.63万元,固定资产350.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2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12.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0万元,在建工程增减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3.25万元,其他资产增减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摩托车一辆),账面原值0.4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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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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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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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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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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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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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18.23 |
262.63 |
350.02 |
288.33 |
24.25 |
0 |
37.54 |
0 |
0 |
5.5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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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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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年末净资产509.82万元,其中:累计盈余475.76万元、专用基金34.0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卫生院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0.10万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0.15万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医疗卫生支出: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