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楚雄市购买房子,需把户口迁到自购房内的,请带齐以下材料到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70号窗口办理:(1)书面申请;(2)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购房的全款发票);(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如还需咨询其他户籍业务办理问题,可直接拨打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窗口联系电话:0878-6087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