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0号)
关于划定楚雄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划定高、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2个)
鹿城镇阳光大道201号城市花园滇润园7幢
鹿城镇学桥街188号
二、划定低风险区
除划定的高风险区以外,全市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三、区域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人员离楚雄市须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 1 米线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期间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村(社区)。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附件:楚雄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