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被评议的部门和评议内容公布如下:
一、被评议的部门
楚雄市审计局、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三)贯彻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专题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提出的意见的情况;
(四)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五)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情况;
(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为客观公正做好本次评议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鹿城东路169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8—6169255;传真:0878—6169233。
电子邮箱:cxsrdbgs@163.com;邮编:675000。
楚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