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近期,鹿城镇纪委开展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促指导。
一、提前安排部署,确保督促检查高质高效
一是下发了《中共鹿城镇纪律委员会关于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了镇党政班子成员、镇机关站所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主任3类督查对象、17个方面的督促检查内容;二是召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议,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实地督促指导,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根据工作实际,鹿城镇纪委成立两个督促检查组,分别由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检查中坚持工作督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检查村(社区)换届选举后的班子分工情况、村(社区)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请销假、婚丧喜庆事宜报备、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日常监督等方面情况。检查中,对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当场指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全面提出整改意见,对履职不认真的,严肃进行批评。
三、提出纠正建议,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在本次督促检查中,鹿城镇纪委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促进责任落实、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市委“两个责任”专题约谈的要求,对每个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都提出纠正建议:一是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要强化“三重一大”的决策管理,落实好末位表态和民主集中制;三是要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管,执行好请示报告外出报备制度;四是要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等活动;五是注重痕迹资料的日常收集,抓在日常、管在日常,做到日清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