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 正文

楚雄市人民法院以法治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发表时间:2026-07-17 08:31 信息来源: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徐婉云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楚雄市坐拥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境内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31937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7.2%,留存着国内面积最大、结构最完整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西黑冠长臂猿、林麝等多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此繁衍生息。

近年来,楚雄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植于心、践之于行,履行好生态保护的职责,让青山常青、绿水常绿,全力护航楚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稳固根基方能行稳致远完善的阵地布局与协同机制,是生态司法行稳致远的根本支撑。楚雄市人民法院从制度搭建、跨域联动、实体点位三方面同步推进,打破部门壁垒,延伸司法触角,搭建起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全域生态共治体系。“1个保护基地+3个巡回审判点+1个法律服务点”立体架构落地于哀牢山、紫溪山、龙川江、西山公园等重点生态区域,法院完善“庭室挂点”机制,把办案、服务等责任压实到每个点位。

同时,主动对接林业和草原、水务、自然资源及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属地乡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案件会商等协作制度,通过支部共建、案例共享等方式,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高效衔接。

如今,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巡回审判点、长江流域龙川江水资源保护区巡回审判点等实体阵地有序运转,全新规划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也即将揭牌启用,一张全域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态司法保护网络正逐步织密。

——挺直主干方能坚守防线审判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是司法守护生态的首要利器,楚雄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法治利剑守护绿水青山。面对乱砍滥伐、违规占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的行为,法院依法惩处各类环境资源犯罪,用心守护哀牢山丰富的生物资源。2021年至今,全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87起,以公正判决形成有效震慑。

在处理林权、土地等涉生态纠纷时,法官走出办公室、走进山林田间,把庭审现场搬到矛盾一线,实地厘清案情、现场释法说理。同时,积极履行行政审判与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鲜活的法治课堂,实现化解纠纷、教育群众的双重效果。

——繁茂枝干方能长效护绿楚雄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严格遵循“谁破坏、谁修复、谁担责”原则,探索构建“司法惩戒—生态修复—源头防控”的闭环治理模式,助力受损生态逐步恢复生机。

结合本地生态特点,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灵活运用补种复绿、护林护鸟、生态赔偿等多元责任承担方式,力求实现惩治违法、赔偿损失、修复生态“一判三赢”。针对非法捕捞、损毁林地等违法行为,法院除依法作出裁判外,还会责令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补植苗木等。案件办结后,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回访核查与联合验收工作,紧盯修复成效,确保各项生态修复举措落地生根。不少涉案当事人从“毁绿者”转变为“护绿人”,用实际行动弥补生态损害,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葱郁枝叶方能凝心聚力普法宣传是凝聚全民保护共识的关键抓手。楚雄市人民法院坚持把法庭搬到乡镇村落、山林田埂,在案发地巡回开庭审理案件,庭审结束后就地开设“绿色法治课堂”,结合本地绿孔雀、古山茶花、野生菌类等特色物种解读法律法规,以沉浸式普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干警走进社区、校园、城市广场开展宣传,在社区开设普法专场,在广场设置宣传展台,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林木采伐、噪声污染、水资源保护等疑问。

线上依托官方新媒体推送典型案例与法律知识,全方位扩大宣传覆盖面。自2021年以来,楚雄市人民法院线上“两微一端”共发布、转载各类相关普法宣传报道111条,阅读量可观。在持续引导下,越来越多群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正从口号变为行动自觉。

一系列司法举措的落地,让生态保护成效清晰可见。如今,楚雄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森林覆盖率达75.62%,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先后被评为中国森林养生基地、“中国天然氧吧”,龙川江流域水质全面达标,哀牢山区域野生动植物种群持续壮大,一幅山清水秀、万物共生的生态画卷徐徐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