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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多措并举 促进农业新型主体发展

发表时间:2022-08-02 10:23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第18期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刘志梅 陈江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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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多措并举,加快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一是培育和扶持农业企业发展。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农业及乡村产业体系,发挥农业资源优势,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支持引导乡镇和行政村培育创建一批农业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培育和发展农业企业1014家。

二是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和联系服务。加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牌”创建工作,培育“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做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形成“四级联动”发展格局,引导和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台阶。定期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和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严格执行“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管理制度。同时,抓好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指导服务和定期调度,适时掌握重点企业的发展情况,协调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个、州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家、县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个。

三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提升转型发展。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化运行水平大幅提升,经营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加强社企合作发展,推动建立“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发展机制,强化指导扶持服务,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10个,其中:创建6个国家级示范社、11个省级示范社、23个州级示范社、43个市级示范社;累计培育发展家庭农场593个,认定2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个州级示范家庭农场、148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四是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落实好强农惠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农户的承包土地,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全市从事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11家;从事农资经营社会化服务农药经销户178户(其中:个体经营户170户、企业经营户8家);种子制种及繁种户6家,种子经销商121家;从事饲料社会化服务经营店101户,兽药经营店7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