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公安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2020年以来,楚雄市公安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动党政机关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厉行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节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