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楚雄市司法局被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命名为“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这是上级党委政府对楚雄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肯定和褒扬,更是对今后各项工作的鞭策。
自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来,楚雄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局党组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成立专班,不断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涵、完善创建措施,精心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同时结合楚雄市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为楚雄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楚雄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升,自觉养成了遵纪守法、遵德守礼的良好风气和严谨、务实、高效、协同、担当的工作作风,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为楚雄市各项事业提质增效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