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始终秉承安全生产无小事理念,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细化68条措施和州安委会细化的100条措施要求,抓牢抓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抓细抓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2022年年初,市委主要领导与市委常委签订“党政同责”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分管副市长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市人民政府与15个乡镇和38个部门签订了《楚雄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目标下达各乡镇、各部门;依法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市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强化重点工作安排部署。3月21日、4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分别研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于1月16日、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市安委会和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第1、2次(扩大)会议暨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6月,楚雄市开展综合督查检查2次,共检查乡镇及市属部门41家、企业31家,发现隐患和问题91条,现已整改91条。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各部门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等措施,加大隐患整治攻坚力度,成效明显。
——举一反三抓整改有效防范事故。1-6月,省、州督查提出的问题,楚雄市逐条对照、逐一分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认真整改省安委办督办整改涉及楚雄市相关事项,4月12日州安委对楚雄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主要问题和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2022年4月13日,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楚雄市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要求重点排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易发多发企业、没有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企业;排查公路设施、燃气设施、特种设备、小水电;排查消防、工贸防汛减灾、老旧落后装置、高危装置。
——认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和市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的9个检查组,5月16日至17日将深入乡镇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大检查,举一反三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压实责任、全方位排查整治,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积极整改消除隐患,严格检查,严格执法。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对全市47座非煤矿山和1座尾矿库,全部纳入市、乡两级政府领导包保
——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工作;做好汛期、森林防火期间重点时段安全工作;做好春节、元旦、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