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8日,楚雄市与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楚雄市龙川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标志着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从谋划阶段正式走向实施阶段。

签约仪式前,罗兴贵等市领导与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到龙川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吕合试验段项目点进行实地调研。
罗兴贵指出
实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楚雄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希望市属有关部门和乡镇与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围绕田园综合体、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河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认真包装策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要优化项目设计、强化服务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共同努力把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和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示范工程,成为“楚雄样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川江三年行动专班组组长郭宜宏主持签约仪式。

副市长张正明代表楚雄市与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