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工作目标
(一)升级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
(二)加大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及使用。
(三)建立农产品电商标准。
二、实施内容
(一)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方案
1、工作目标
2、运营策略
(二)加大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及使用方案。
1、加大品牌宣传力度
2、加速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
3、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区域品牌特产店
4、加强产销对接
5、宣传策略
6、使用管理
7、总结与评估
(四)楚雄市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1、建设原则
2、建设内容
3、实施步骤
4、保障措施
三、费用预算
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楚市政办通〔2021〕50号)为基础。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结合楚雄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以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的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升级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能力,优化整合政府、行业、电商协会、第三方服务商资源;加大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及应用;初步建立楚雄市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上行推广及产销对接活动的开展。
(一)升级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
引进面向电商行业需求的法务、财务、税务金融等第三方服务商资源,为辖区内电商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为产品供应商、直播服务商(主播)、用户提供一整套销售、带货、消费生态的闭环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展示及选品,支持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实现一键上架直播店铺、实时处理订单、同步库存、自动结算等操作。
(二)加大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及使用。
利用节假日在各乡镇开展品牌宣传、产销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加速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区域品牌特产店,上架产品不少于30个,为电商企业、电商主播等从业者提供一件代发及售后服务。
(三)建立农产品电商标准。
到2024年底,初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上下结合、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楚雄市5个以上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电商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有效满足发展需求。
二、实施内容
(一)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划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运营策略,以推动楚雄市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提升本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促进创新创业。具体运营方案如下:
1、工作目标
(1)本地电子商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
(2)提升全方位的电子商务服务。
(3)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链。
(4)推动创新创业和人才培养。
2、运营策略
(1)加强服务中心运营团队建设和能力建设。
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中心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先进的理念和技术,不断创新和完善中心的服务模式和内容。
专栏一:服务中心人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的具体举措 |
一、人员队伍建设 1、招聘与选拔 (1)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2)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聘,如校园招聘、社会招聘、内部推荐等。 (3)设立选拔机制,确保选拔出具备专业能力、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优秀人才。 2、培训与发展 (1)为新入职员工提供基础培训,包括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服务流程、规章制度等。 (2)定期举办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3)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认证,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4)设立员工晋升通道,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 二、团队文化与凝聚力 (1)建立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倡导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精神。 (2)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如团队拓展、员工座谈会等,增进团队凝聚力。 (3)关注员工成长和生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 三、能力建设 1、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工具,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客户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服务水平。 2、创新能力培养 (1)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的想法和建议,为服务中心的发展献计献策。 (2)设立创新基金,支持员工进行小型创新项目尝试。 (3)定期组织创新分享会,促进团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拓展业务领域和合作伙伴关系 (1)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服务项目。 (2)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3)参加国内外电子商务相关的展览、论坛等活动,加强与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将加强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人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中心的持续发展。服务中心将继续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不断调整和优化运营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用户需求。 |
(2)升级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
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包括法律咨询、财务、税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普惠性服务。
专栏二:升级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的具体举措 |
一、法律咨询服务 1、与专业律师团队合作,设立法律咨询热线,为企业和个人解答电子商务相关法律问题。 2、提供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法律服务。 3、定期举办电子商务法律培训,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意识。 二、财务与税务服务 1、与专业财务、税务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财务报表编制、审计、税务筹划等服务。 2、建立财务、税务知识库,提供在线咨询和自助查询功能。 3、举办财务、税务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三、运营指导服务 1、组建专业运营团队,为企业提供店铺搭建、产品上架、营销推广等一站式运营指导。 2、分享电子商务运营案例和经验,帮助企业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定期举办电子商务运营培训,提高企业运营团队的专业素养。 四、人才培训服务 1、与高校、培训机构合作,开展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项目。 2、设立电子商务实训基地,为学员提供实践机会和就业指导。 3、举办线上线下培训课程,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人才需求。 五、技术支持服务 1、建立技术支持团队,为企业提供网站建设、系统开发、数据分析等技术服务。 2、与技术合作伙伴共同研发电子商务相关技术和工具,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3、设立技术咨询热线,为企业和个人解答技术问题。 六、金融服务支持 1、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等金融服务,解决资金问题。 2、为企业提供支付解决方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安全性。 3、建立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保障企业和个人资金安全。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预期将构建一个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普惠性服务,降低电子商务门槛,提高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
(3)资源整合
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专栏三:资源整合的具体举措 |
一、与政府合作 1.政策对接:与政府部门保持紧密沟通,了解电子商务相关政策,确保服务中心的工作与政府目标一致。 2.项目合作:联合申报和执行政府支持的电子商务相关项目,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3.数据共享:与政府数据平台对接,共享电子商务相关数据,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与企业合作 1.建立企业合作库:收录有电子商务需求的企业信息,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产学研结合:与企业共同开展电子商务相关研究,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 3.供应链整合:协助企业建立和优化供应链,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率。 三、与社会组织合作 1.与行业协会合作:共同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分享行业经验和最佳实践。 2.与教育机构合作:开展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提高社会人才的专业素质。 3.与媒体合作:进行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利用现有信息共享平台:汇集电子商务相关信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信息查询服务。 2.打造创业孵化平台: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金、导师等资源,降低创业门槛。 3.建设技术服务平台: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五、跨界合作与创新 1.鼓励跨界合作:推动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发掘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机会。 2.支持创新项目:为具有创新性和潜力的电子商务项目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3.建立创新生态:与各方合作伙伴共同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预期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
(4)创新创业支持
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资金、场地、导师等资源,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创业项目。
专栏四:创新创业支持的具体举措 |
一、资金支持 1.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为具有潜力和创新性的电子商务项目提供种子资金、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 2.合作伙伴关系:与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3.优惠政策:向政府申请相关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租金补贴等,降低创新创业者的经济压力。 二、场地支持 1.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器:提供办公空间、会议室等设施,为初创企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共建产业园区:与政府、企业合作,共同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创新创业资源。 3.共享资源:与其他孵化器、加速器等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场地资源共享,降低场地成本。 三、导师资源 1.导师库建设:邀请行业内经验丰富的企业家、专家、投资人等加入导师库,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指导。 2.导师匹配:根据创新创业者的需求和项目特点,为其匹配合适的导师,提供个性化指导。 3.导师培训:定期组织导师培训活动,提高导师的辅导能力和行业认知。 四、技术支持 1.技术合作:与技术提供商建立合作关系,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2.技术培训:组织技术培训活动,提高创新创业者的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 3.技术资源共享:与其他技术平台合作,实现技术资源共享,降低技术成本。 五、市场推广与品牌建设 1.市场推广支持:协助创新创业者进行市场调研、品牌策划和营销推广,提高项目知名度。 2.渠道拓展:利用服务中心的资源优势,帮助创新创业者拓展销售渠道和合作伙伴。 3.品牌建设:支持创新创业者参与行业活动、展览、论坛等,提升项目品牌影响力。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预期将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
(5)农产品供应链服务
为产品供应商、直播服务商(主播)、用户提供一整套销售、带货、消费生态的闭环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展示及选品,支持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实现一键上架直播店铺、实时处理订单、同步库存、自动结算等操作。
专栏五:农产品供应链服务的具体举措 |
一、产品供应商支持 1.建立供应商合作机制:与优质产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产品品质和供应稳定性。 2.选品指导:提供专业的选品指导,帮助供应商选择适合线上销售和直播带货的产品。 3.营销支持:协助供应商进行产品推广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直播服务商(主播)支持 1.主播培训:提供主播培训课程,包括直播技巧、带货策略、粉丝互动等,提升主播的专业能力。 2.带货合作:与供应商建立带货合作关系,为主播提供丰富的产品资源和优惠价格。 3.数据支持:提供实时销售数据、观众行为分析等,帮助主播优化直播内容和带货策略。 三、线上线下展示及选品 1.线下体验店:建立线下体验店,展示供应商的产品,方便用户现场体验和选品。 2.线上选品平台:开发线上选品平台,集成多个主流电商平台的产品资源,方便主播和用户进行选品。 3.选品活动:定期举办线上线下选品活动,邀请供应商和主播参与,促进双方合作和产品推广。 四、一键上架直播店铺、实时处理订单、同步库存、自动结算等操作支持 1.技术对接:与主流电商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实现一键上架直播店铺、实时处理订单等功能。 2.库存管理:建立统一的库存管理系统,实现库存同步和预警,避免库存积压和缺货现象。 3.自动结算系统:开发自动结算系统,实现销售收入的自动计算和分配,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4.数据分析与优化:提供销售数据分析工具,帮助主播和供应商了解销售情况,优化产品和带货策略。 五、消费生态闭环服务 1.用户体验优化:关注用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复购率。 2.售后服务保障: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退换货、质量保障等,保障消费者权益。 3.社区互动:建立用户社区,鼓励用户分享购物心得和体验,增强品牌口碑和用户粘性。 4.营销活动策划:定期举办促销活动、会员专享活动等,吸引更多用户关注和参与。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将为产品供应商、直播服务商(主播)和用户提供一整套销售、带货和消费生态的闭环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展示及选品,支持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实现一键上架直播店铺、实时处理订单、同步库存、自动结算等操作。这将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率、优化用户体验,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持续发展。 |
(6)市场推广
通过线上线下活动、媒体宣传等方式,提高服务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专栏六:提高服务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具体举措 |
一、线下活动 1.举办电子商务论坛、研讨会等:定期举办相关活动,邀请行业内专家、企业代表等进行分享,吸引参与者并提高服务中心在行业内的知名度。 2.开展培训课程和讲座:针对不同受众,如学生、创业者、企业等,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课程和讲座,提高服务中心在教育培训领域的影响力。 3.参加展会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博览会等活动,展示服务中心的实力和成果,拓宽合作渠道。 4.开展公益活动:组织或参与公益活动,如电商消费帮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提升服务中心的社会形象和公众认可度。 二、线上活动 1.社交媒体推广: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上开设官方账号,定期发布电子商务行业动态、服务中心动态等信息,提高关注度。 2.合作与联盟:与其他知名电商平台、行业媒体等建立合作关系,进行资源共享和互推,提高服务中心的曝光度。 3.举办在线直播活动:利用直播平台进行在线讲座、培训、带货等活动,吸引观众并提高服务中心的知名度。 4.开展线上互动活动:如问答互动、话题挑战、线上抽奖等,增强与用户的互动性和粘性。 三、媒体宣传 1.新闻稿发布:定期撰写和发布新闻稿,报道服务中心的最新动态、成果和案例,提高媒体关注度。 2.专访与报道:邀请媒体对服务中心进行专访和报道,展示服务中心的专业性和实力。 四、品牌建设与合作 1.开展品牌合作:与其他知名品牌进行合作,共同举办活动或推出联名产品,提升服务中心的品牌价值。 2.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提高服务中心在行业内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3.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将提高服务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用户关注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持续发展。 |
(二)加大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及使用方案。
楚雄市拥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为了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大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威楚云耕”的宣传、推广及使用,制定本方案。
1、加大品牌宣传力度
(1)在各乡镇开展品牌宣传、产销对接活动。我们可以挑选具有代表性和人流量的地点,如市集、商业街等,设立展示摊位,通过展板、宣传单、产品展示等形式,向公众推广楚雄市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利用节假日进行品牌推广。比如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举办特别的农产品展销会,以吸引更多的人流和关注。拟开展的相关活动见下表:
a)楚雄市新春年货节;
b)楚雄市中山镇茶花节;
c)一刻钟便民生活节;
d)端午、618购物狂欢节;
e)楚雄市火把节农产品产销对接;
f)楚雄市西舍路镇生态文化旅游节;
g)农民丰收节(中秋、国庆);
h)楚雄市彝族年农产品展销活动;
i)全国农商互联产销对接大会;
j)杭州电商博览会;
k)上海对口帮扶特色商品展销会;
l)助农直播带货专场活动。
2、加速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
(1)对楚雄市的特色农产品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挖掘其独特的营养价值和市场潜力。
(2)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3)强化包装设计:统一楚雄市农产品的包装设计风格,体现品牌特色和地域文化。
(4)建立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确保其品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3、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区域品牌特产店
(1)在主流电商平台如淘宝、抖音、快手等开设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威楚云耕”特产店。
(2)上架不少于30个地方特色农产品,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图片和视频等,让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
拟上架产品一览表 |
序号 |
品牌 |
品类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1 |
威楚云耕 |
五谷 |
紫米 |
500g |
2 |
威楚云耕 |
红米 |
500g |
3 |
威楚云耕 |
黑糯米 |
500g |
4 |
威楚云耕 |
|
黄冰糖 |
500g/袋 1500g/瓶 |
5 |
威楚云耕 |
调味品 |
云龙酱油(生抽) |
400ML |
6 |
威楚云耕 |
豆豉 |
300g/ |
7 |
威楚云耕 |
野生菌加工品 |
十味菌汤包 |
50g |
8 |
威楚云耕 |
油炸小菌子 |
400g |
9 |
威楚云耕 |
鸡枞油 |
400g |
10 |
威楚云耕 |
美味牛肝菌干片 |
100g |
11 |
威楚云耕 |
松茸菌干片 |
100g |
12 |
威楚云耕 |
干羊肚菌 |
100g |
13 |
威楚云耕 |
牛肝菌菌汤包 |
70g |
14 |
威楚云耕 |
野生菌保鲜装 |
|
15 |
威楚云耕 |
红糖 |
古法红糖【原味】 |
500克/罐 |
16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玫瑰】 |
500克/罐 |
17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老姜】 |
500克/罐 |
18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桂花】 |
500克/罐 |
19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 |
1600克/提 |
20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原味】 |
500克/袋装 |
21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玫瑰】 |
500克/袋装 |
22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老姜】 |
500克/袋装 |
23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桂花】 |
500克/袋装 |
24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原味】 |
150克/罐 |
25 |
威楚云耕 |
古法红糖【老姜】 |
150克/罐 |
26 |
威楚云耕 |
蜂蜜 |
土蜂蜜 |
200g |
27 |
威楚云耕 |
土蜂蜜 |
500g |
28 |
威楚云耕 |
大米 |
楚雄粳米 |
5000g |
29 |
威楚云耕 |
楚雄软香米 |
5000g |
30 |
威楚云耕 |
楚雄软香米 |
1000g |
31 |
威楚云耕 |
菜油 |
纯菜油 |
1.8ML |
32 |
威楚云耕 |
纯菜油 |
2.5ML |
33 |
威楚云耕 |
核桃加工品 |
核桃油 |
1500mlx一瓶 |
34 |
威楚云耕 |
核桃油 |
500ml x2瓶 |
35 |
威楚云耕 |
核桃脱衣仁 |
100克/袋x5袋【炒仁 蜂蜜味 芝麻味 玫瑰味】 |
36 |
威楚云耕 |
核桃生仁 |
100克/袋x5袋 |
37 |
威楚云耕 |
核桃鲜果 |
3斤/5斤/ 10斤 |
38 |
威楚云耕 |
核桃干果 |
3斤/5斤/ 10斤 |
39 |
威楚云耕 |
|
野生干香菇 |
100g |
40 |
威楚云耕 |
|
贡菜 |
250g/500g |
41 |
威楚云耕 |
茶叶 |
普洱茶生茶薄片 |
255g |
42 |
威楚云耕 |
古树白茶薄片 |
360g |
43 |
威楚云耕 |
糯米香熟茶龙珠古树茶 |
210g |
44 |
威楚云耕 |
普洱茶生茶古树茶薄片 |
255g |
45 |
威楚云耕 |
曼松普洱茶生茶龙珠 |
200g |
46 |
威楚云耕 |
糯米香熟普洱小茶饼 |
500g |
47 |
威楚云耕 |
水果 |
石榴 |
5kg |
48 |
威楚云耕 |
冬桃 |
3斤/5斤/ 10斤 |
49 |
威楚云耕 |
香橼 |
2-3斤/4-5斤/ 7-8斤 |
50 |
威楚云耕 |
沃柑 |
3斤/5斤/ 10斤 |
51 |
威楚云耕 |
果冻橙 |
3斤/5斤/ 10斤 |
52 |
威楚云耕 |
火龙果 |
3斤/5斤/ 10斤 |
53 |
威楚云耕 |
芒果 |
3斤/5斤/ 10斤 |
54 |
威楚云耕 |
葡萄 |
3斤/5斤/ 10斤 |
55 |
威楚云耕 |
西红柿 |
3斤/5斤/ 10斤 |
56 |
威楚云耕 |
枇杷 |
3斤/5斤/ 10斤 |
57 |
威楚云耕 |
彝绣 |
绿孔雀手包 |
23*16 |
58 |
威楚云耕 |
绿孔雀三角巾 |
30*52 |
59 |
威楚云耕 |
彝绣IPAD包 |
32*22 |
60 |
威楚云耕 |
彝绣笔记本 |
12*9 |
61 |
威楚云耕 |
彝绣布拼包(木柄) |
个 |
62 |
威楚云耕 |
彝绣托特包 |
个 |
63 |
威楚云耕 |
彝绣布拼包(竹柄) |
个 |
64 |
威楚云耕 |
彝绣皮质卡包 |
个 |
65 |
威楚云耕 |
彝绣挂饰 |
条 |
66 |
威楚云耕 |
彝绣耳环 |
副 |
67 |
威楚云耕 |
彝绣手镯 |
只 |
68 |
威楚云耕 |
彝绣胸针 |
个 |
69 |
威楚云耕 |
彝绣手拿扇 |
把 |
70 |
威楚云耕 |
彝绣三角丝巾 |
条 |
71 |
威楚云耕 |
彝绣长丝巾 |
条 |
72 |
威楚云耕 |
彝绣旅行装收纳盒 |
个 |
73 |
威楚云耕 |
彝绣耳钉 |
对 |
74 |
威楚云耕 |
彝绣手拿包 |
个 |
75 |
威楚云耕 |
彝绣手拿包(大) |
个 |
76 |
威楚云耕 |
彝绣笔记本 |
本 |
77 |
威楚云耕 |
彝绣老虎枕头 |
个 |
78 |
威楚云耕 |
彝绣卡通恐龙 |
个 |
79 |
威楚云耕 |
彝绣彝医经络锤 |
个 |
80 |
威楚云耕 |
彝绣通勤手提包 |
个 |
81 |
威楚云耕 |
|
糯玉米 |
500g |
82 |
威楚云耕 |
|
松茸冻干片 |
50g/100g |
83 |
威楚云耕 |
|
米线 |
500g/1000g/2500g |
84 |
威楚云耕 |
|
香辣牛皮 |
500g |
85 |
威楚云耕 |
|
云南腐乳 |
260g/瓶(1*2/1*4) |
86 |
威楚云耕 |
姜制品 |
干姜片 |
500克 |
87 |
威楚云耕 |
姜丝红枣茶 |
200克 |
88 |
威楚云耕 |
红糖姜茶 |
120克 |
89 |
威楚云耕 |
蜂蜜姜茶 |
120克 |
90 |
威楚云耕 |
黑糖姜茶 |
120克 |
91 |
威楚云耕 |
红枣姜茶 |
120克 |
92 |
威楚云耕 |
鲜姜 |
500克 |
93 |
威楚云耕 |
有机小黄姜纯姜粉 |
150克 |
94 |
威楚云耕 |
杂粮 |
豌豆 |
500g |
95 |
威楚云耕 |
白扁豆 |
500g |
96 |
威楚云耕 |
黑扁豆 |
500g |
97 |
威楚云耕 |
红褐扁豆 |
500g |
98 |
威楚云耕 |
白皮蚕豆 |
500g |
99 |
威楚云耕 |
绿皮蚕豆 |
500g |
100 |
威楚云耕 |
本地黄豆 |
500g |
101 |
威楚云耕 |
大黑花芸豆 |
500g |
102 |
威楚云耕 |
大白芸豆 |
500g |
103 |
威楚云耕 |
小白芸豆 |
500g |
104 |
威楚云耕 |
大颗粒毛边南瓜子 |
500g |
105 |
威楚云耕 |
小颗粒毛边南瓜子 |
500g |
106 |
威楚云耕 |
黑南瓜子 |
500g |
107 |
威楚云耕 |
赤小豆 |
500g |
108 |
威楚云耕 |
红小豆 |
500g |
109 |
威楚云耕 |
绿芯黑豆 |
500g |
110 |
威楚云耕 |
白眉豆 |
500g |
111 |
威楚云耕 |
金丝豆 |
500g |
112 |
威楚云耕 |
荷包豆 |
500g |
113 |
威楚云耕 |
斑马豆 |
500g |
114 |
威楚云耕 |
紫花芸豆 |
500g |
115 |
威楚云耕 |
小花豆 |
500g |
116 |
威楚云耕 |
雀蛋豆 |
500g |
117 |
威楚云耕 |
竹豆 |
500g |
118 |
威楚云耕 |
小绿豆 |
500g |
119 |
威楚云耕 |
红腰豆 |
500g |
120 |
威楚云耕 |
红芸豆 |
500g |
121 |
威楚云耕 |
半碎薏仁米 |
500g |
122 |
威楚云耕 |
去皮茯苓块 |
500g |
123 |
威楚云耕 |
带皮茯苓块 |
500g |
124 |
威楚云耕 |
红皮花生米 |
500g |
125 |
威楚云耕 |
黑花生米 |
500g |
126 |
威楚云耕 |
带壳黑花生 |
500g |
127 |
威楚云耕 |
带壳七彩 |
500g |
128 |
威楚云耕 |
橄榄干 |
250g |
129 |
威楚云耕 |
佛手干片 |
250g |
130 |
威楚云耕 |
香橼干片 |
250g |
131 |
威楚云耕 |
糯米 |
500g |
132 |
威楚云耕 |
芡实 |
500g |
133 |
威楚云耕 |
鹰嘴豆 |
500g |
134 |
威楚云耕 |
蛋子豆 |
500g |
135 |
威楚云耕 |
莲子 |
250g |
136 |
威楚云耕 |
百合干 |
250g |
137 |
威楚云耕 |
黄小米 |
500g |
138 |
威楚云耕 |
|
土鸡蛋 |
1500g |
(3)为电商企业、电商主播等从业者提供一件代发及售后服务,降低他们的运营成本,提高他们的销售效率。
(4)利用电商平台的营销工具,如优惠券、限时折扣等,吸引消费者购买。
4、加强产销对接
(1)建立销售网络,在主要城市设立楚雄市农产品专卖店、专柜或电商旗舰店,拓宽销售渠道。
(2)与农户建立直接的合作关系,确保农产品的供应稳定和质量可靠。
(3)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邀请批发商、零售商等参加,促进农产品的销售。
(4)和电商行业发达地区的MC机构、选品中心、电商企业或行业协会开展合作,为他们提供楚雄特色产品的供应链服务,拓展销售渠道。
(5)建立完善的物流体系,确保农产品能够及时、安全地送达消费者手中。
5、宣传策略
(1)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广告、新闻和专题报道,提高品牌知名度。
(2)线下活动:组织农产品展销会、品鉴会、文化节等活动,邀请消费者现场体验楚雄市农产品,增强品牌美誉度。
(3)合作伙伴:与知名企业、电商平台、旅行社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广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6、使用管理
(1)制定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品牌使用条件、程序和责任,规范品牌使用行为。
(2)建立授权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授权,允许其使用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3)加强市场监管:定期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产品质量和服务符合品牌要求。
(4)维护品牌形象:及时处理品牌侵权和不良行为,保护品牌形象和声誉。
(5)建立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品牌使用要求的企业进行退出处理,确保品牌质量。
专栏七: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威楚云耕”(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
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楚雄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发挥品牌对产业的引领作用,打造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维护和提升“威楚云耕”市场信誉和知名度,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威楚云耕”是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申请注册的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唯一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楚雄市辖区内生产经营的具有相当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并经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授权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 第四条“威楚云耕”商标使用实行授权管理。由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负责实施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威楚云耕”商标的授权、宣传、推广和管理。 第五条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负责规范品牌(商标)使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行政指导,依法保护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商标专用权;使用品牌(商标)的农产品质量受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其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品牌(商标)持有人应积极履行对使用该品牌(商标)的产品质量的检验监督责任。 第二章“威楚云耕”(商标)使用条件 第六条使用品牌(商标)采取“自愿申请,免费授权”原则。申请经营主体向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提出商标使用申请,经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授权。 第七条“威楚云耕”商标使用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二)登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均在楚雄市内; (三)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质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或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牌农产品、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特优新农产品等称号,并在有效期内;或者获得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认证的产品。 (五)有健全的质量控制和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完整的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六)生产经营已满三年,且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其它不良诚信记录。 第八条申请使用品牌(商标),应当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商标使用申请书; (二)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重庆名牌农产品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无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应提供1年内由法定检测机构按照相关产品标准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从事农产品有关经营活动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书复印件; (六)近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和销售区域及相关证明; (七)申请人情况说明及其产品、生产线、包装等照片(预使用“威楚云耕”区域公用品牌的预用外包装图); (八)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质量控制措施; (九)其他相关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等)。 第三章“威楚云耕”(商标)使用申请程序 第九条申请使用“威楚云耕”(商标)的生产经营者,向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递交《“威楚云耕”品牌使用申请表》。 第十条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威楚云耕”品牌使用申请表》,自收到申请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经审核合格的,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评审、核查,在15个工作日做出“准予使用”或“不准予使用”的审核决定。 第十一条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楚雄市公众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示拟授权使用单位,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准予使用“威楚云耕”(商标)资格,申请人必须与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签订《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承诺书》,明确使用义务、使用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品牌(商标)使用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到期需延续使用的,须在有效期满前60天内提出续签申请,逾期未申请者,有效期届满后不得再使用品牌(商标)。 第四章“威楚云耕”(商标)被授权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品牌(商标)被授权使用者的权利: (一)在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或其他附着物上使用“威楚云耕”(商标); (二)使用“威楚云耕”(商标)进行产品或服务等宣传; (三)优先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品牌(商标)持有人组织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农业展会活动等; (四)优先享受政府关于品牌建设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优先享受政府提供的涉及绿色生态科技成果转化资源。 第十五条品牌(商标)被授权使用者的义务: (一)维护楚雄市品牌(商标)的产品特有品质和优良服务等市场声誉; (二)遵守商标使用要求及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威楚云耕”(商标); (三)被授权使用者同时持有该产品自有商标和品牌(商标)的,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以“母子”商标的形式使用“威楚云耕”(商标)和自有商标;印制“威楚云耕”(商标)的规格,不得小于自身产品商标的规格,且需排列在自身产品商标之前或之上,规范醒目。 (四)接受、支持、协助、配合“威楚云耕”(商标)所有人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被授权使用者应指定专人负责品牌(商标)的管理和使用,建立使用台账,确保品牌(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向他人转让、出售、转借、馈赠品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扩大使用权限。 (六)抵制其他侵权“威楚云耕”(商标)的行为。 (七)其他应尽义务。 第五章“威楚云耕”(商标)的管理 第十六条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威楚云耕”(商标),任何人不得仿制、仿冒“威楚云耕”(商标)。 第十七条被授权使用者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商标等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停止商标使用,同时向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结方可继续使用本商标。 第十八条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威楚云耕”(商标)产品包装物设计的指导、规范,加强标识监管。 第十九条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威楚云耕”(商标)品牌营销和宣传力度,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监督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正确履行“威楚云耕”(商标)管理职责,积极管好、用好、宣传好“威楚云耕”(商标)。 第二十条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适时开展“威楚云耕”(商标)商品质量、标识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或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反映、举报“威楚云耕”(商标)使用者的违规、违法及侵权行为。 第二十二条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对“威楚云耕”(商标)使用有关反映或举报,应及时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要求商标使用者终止商标使用,依法追究商标使用者违约责任,并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品牌(商标)持有人或品牌授权管理机构应要求被授权使用者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资格: (一)违反《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威楚云耕”(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威楚云耕”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承诺书》条款有关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限期整改的; (二)擅自改变标志文字、图形等组合和比例,印制标志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建立标志使用台账,标志管理不规范的; (三)未按照申报或约定,超出授权的商品范围使用品牌(商标)的; (四)未执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的; (五)其它未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品牌授权管理机构、品牌(商标)所有人应当取消其被授权使用者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一)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被依法注销的; (二)所标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不在楚雄市行政辖区内的; (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农产品质量认证不合格的,或者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失效; (四)未经授权,擅自许可、转让、出售、转借、馈赠品牌(商标)标识的; (五)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被举报查处,造成较大影响的; (六)其他违反商标许可使用要求和管理办法,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章“威楚云耕”(商标)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威楚云耕”(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侵犯该专用权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侵犯品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威楚云耕”(商标)使用者如违反本办法,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有权收回其《威楚云耕授权书》,使用者的商标使用权同时终止,必要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或其他有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或造成消费者、经营者索赔的,全部由被授权使用者负责赔偿,并追究其损害“威楚云耕”商标信誉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未取得使用“威楚云耕”(商标)资格或是超范围使用者,擅自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与“威楚云耕”(商标)相同或是近似文字和标识的,属侵权“威楚云耕”(商标)行为,楚雄市电子商务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报请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因侵权、质量问题等原因被取消“威楚云耕”商标使用权、被违规查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后期不再享受“威楚云耕”商标授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7、总结与评估
定期对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及使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完善方案,推动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健康发展。
(四)楚雄市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电商已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然而,当前楚雄市农产品电商存在标准不一、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制约了其发展壮大。为了提升楚雄市农产品电商的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产品电商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1、建设原则
(1)依法依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标准体系建设的合规性。
(2)科学合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楚雄市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3)分级分类:根据农产品的类型、特点和电商模式,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动态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和产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标准体系,保持其先进性和适应性。
2、建设内容
(1)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
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需要,重点围绕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内容,提出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框架(见下图)。
标准体系框架共分为三个层级,第一个层级包括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支撑技术标准子体系、管理服务标准子体系和安全标准子体系;
第二个层级中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包括基础术语、分类与编码和信息描述,支撑技术标准子体系包括分等分级、采后处理、储藏保鲜、包装和物流与配送,管理服务标准子体系包括主体管理和服务评价,安全标准子体系包括质量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个层级中储藏保鲜包括储藏和保鲜,包装包括包装材料和填充物,运输与配送包括冷链运输和末端配送,主体管理包括平台管理、销售商管理和服务商管理,服务评价包括服务质量和反馈评价,质量安全包括认证、检验检测、质量追溯和质量监管,信息安全包括信息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在对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框架进行不断的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建立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表。
(2)制定电商服务标准:针对农产品电商的服务特点,制定电商服务标准,包括平台运营、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
(3)建立认证体系: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电商服务认证,对符合标准的农产品和电商企业进行认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消费者信任度。
(4)搭建追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5)加强培训宣传:定期对农产品生产者、电商从业者进行标准化培训,提高其标准化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标准化农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3、实施步骤
(1)调研与制定:开展深入调研,了解楚雄市农产品电商发展现状和问题,制定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2)宣传与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3)培训与实施:组织相关培训活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者和电商从业者的标准化意识和技能;同时,推进标准体系在实际生产和服务中的应用。
(4)监督与检查:定期对标准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5)总结与改进:定期对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完善标准体系。
4、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楚雄市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2)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3)技术保障: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支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标准体系建设的信息化水平。
(4)法律保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确保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通过本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实施有望提升楚雄市农产品电商的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产品电商健康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完善和优化标准体系,为楚雄市农产品电商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费用预算
楚雄市202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总费用预算为153.6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中央资金(万元) |
企业配套(万元) |
合计 (万元) |
1 |
升级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 |
引进面向电商行业需求的法务、财务、税务金融等第三方服务商资源,为辖区内电商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为产品供应商、直播服务商(主播)、用户提供一整套销售、带货、消费生态的闭环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展示及选品,支持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实现一键上架直播店铺、实时处理订单、同步库存、自动结算等操作。 |
53.6 |
0 |
30 |
2 |
加大楚雄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及使用 |
利用节假日在各乡镇开展品牌宣传、产销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加速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区域品牌特产店,上架产品不少于30个,为电商企业、电商主播等从业者提供一件代发及售后服务。 |
70 |
0 |
70 |
3 |
楚雄市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建设 |
到2024年底,初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上下结合、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楚雄市5个以上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电商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有效满足发展需求。 |
30 |
0 |
30 |
合计 |
153.6 |
0 |
1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