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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大学生创业

编 号: 20210511003 来信时间: 2021-05-11
类 型: 咨询 姓 名: 程女士
问题领域:
信件内容 请问大学生创业是否有优惠扶持政策?
回复内容

程女士:

您好!您于2021511网上致信市长信箱提交的大学生创业是否有优惠扶持政策咨询件已转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已交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落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按当前执行的政策,针对大学生创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

    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 贷款类型

有固定店铺、持有营业执照、店铺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窗口领取创业贷款申请表办理相关的创业贷款。按照今年的国家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类型分两种:(1)经办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贷免扶补”还款方式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方式: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清。

(二) 贴息方式

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按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即当前最新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利率LPR是3.85%,个人要承担的年利率为(3.85-1.5)=2.35%。

(三) 注意事项

申请“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以外,申请人提交“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1.借款人夫妻双方需符合贷款准入条件,且双方个人征信良好

2.担保人需信用良好方可担保,父母、子女、配偶不能作为担保人。

3.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到经营地址所属乡镇社保中心初审、盖章。

4.每位申请人只可以选择一家承办单位申报一项创业担保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各。

二、申请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是促进大学生创业,给予大学生一定创业扶持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的政策。

(一)申报对象条件

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即2019年至2021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楚雄市内创业的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楚雄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以及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

(二)补贴标准

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项目申报

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项目注册登记地在楚雄市内的,申请人向楚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四)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按照县区初审、州市认定的程序进行。

1.县区初审。楚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向州(市)推荐。

2.州市认定。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对拟扶持项目,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三、免费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如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大学生,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2号)文件的目录范围内,可以免费参加相关培训。

5月13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与你电话联系,向你讲解政策,已告知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你本人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今后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可到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号窗口咨询办理,联系电话:0878-6550135。

处理对象 市长
处理时间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