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公开
尊敬的鲁晓玲代表:
您在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麦地村农贸市场列项建设的建议》(123号),已交我局主办、八角镇人民政府协办。经与八角镇人民政府研究协商,并与您面商,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大麦地村农贸市场列项建设的建议》提得很好,建议中反映的“八角镇大麦地村委会是八角镇政府所在地,集镇无农贸市场,平时农户卖菜无固定场所,在街边卖影响街道环境卫生,居民卖菜不方便”等情况的确客观存在。八角镇属于边远山区乡镇,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在集镇建设农贸市场,迫在眉睫,非常必要,是一件利民便民的大好事。
乡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一直是省、州商务部门扶持的重点,每年都会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发展。但商务部门在此类项目的扶持流程方面也做出了“先建后补”的明确规定,即:由农贸市场建设主体落实建设用地、办理项目立项批复(登记备案)、环评意见、土地使用证明(使用手续)等开工手续后按相关规范标准投入建设,项目建成后,市场的功能设施达到标准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并通过商务、财政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联合验收,方可向上申报资金扶持。
八角集镇农贸市场列项建设工作,从2018年开始,市商务部门就已多次同八角镇人民政府和八角镇经济发展办有关领导进行对接研究,把包括八角镇在内的全市所有未建设农贸市场的乡镇筹建农贸市场事项纳入了“十四五”规划项目,同时将商务部门申报商贸流通项目补助的相关文件及项目申报资料清单转发给八角镇人民政府,告知了申报项目的要素条件。八角镇人民政府就集镇农贸市场的列项建设也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努力工作,已初步协调落实了位于八角集镇老农机加油站的土地为项目建设用地,组织编制了集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规划,并积极开展了研究落实项目建设主体单位,筹措资金组织开工建设等相关工作。待下步研究确定项目建设业主单位,项目实施建成后,我局也将积极组织商务、财政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联合验收,向上级商务部门申报争取资金扶持。
鲁晓玲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镇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的经济工作,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此复。
楚雄市商务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