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医保〔2021〕14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医保〔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以下医药机构拟纳入楚雄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现予公示如下:
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零售药店: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楚雄第二分公司、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鹿城西路连锁七店、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华镇连锁二店、楚雄市佳旭药品有限公司、楚雄市谢杨药店、楚雄市福然大药房、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楚雄西路三分店。
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楚雄聚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医诊所、楚雄林春建盲人医疗按摩所。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550121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可直接向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期满未发现违规情况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事宜。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