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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2-/2021-1119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号: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发表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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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000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行政审批相关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法规;负责拟定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3.负责办理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协调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未划至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相关工作。

4.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5. 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技能培训;负责对市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进行管理;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点)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监督检查经授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市级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受理和查处对经授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市级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的投诉举报。

7.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市级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8.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切实加强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8.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总收入1228.08万元,比上年1033.72万元增加了194.36万元,增长18.80%;其中:基本收入847.42万元,比上年881.32万元减少4.0%;项目收入380.66万元,比上年152.40万元增长149.77%,增加原因为2020年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时将半供养人员经费177.51万元列入项目收入科目,导致项目收入增加,同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增加,导致我局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比2019年增加18.80%。

2019年、2020年总收入对比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42万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380.66万元,占总支出的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总收入1228.08万元,比上年1033.72万元增加了194.36万元,增长18.80%;其中:基本收入847.42万元,比上年881.32万元减少4.0%;项目收入380.66万元,比上年152.40万元增长149.77%,增加原因为2020年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时将半供养人员经费177.51万元列入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数增加,同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增加,导致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比2019年增加18.8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7.4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的日常支出881.32万元减少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财政局下达年初预算时将半供养人员经费177.51万元列入项目支出,导致我局2020年日常支出减少4.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66万元。比2019年152.40万元增长149.77%,增加原因为2020年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时将半供养人员经费177.51万元列入项目支出科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工作经费、半供养人员经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维护费、法律顾问费、互联网使用费、交易中心电子标书制作系统使用费、交易中心专家评审费、行政审批中心证照打印费、政务中心物业管理维护费等。

通过以上专项经费的投入使用,我局全面抓好了政务服务中心运转工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等职能职责工作,认真抓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来抓落实,为提升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033.72万元增加了194.36万元,增长18.80%;增加原因为2020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增加及专项业务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2%。主要用于本单位的日常运行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3. 卫生健康(类)支出5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5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6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69.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一项,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理好公务接待活动,并要求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三单二票一函”相关材料,确保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全面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从而我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9.69%。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5万元,下降3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37.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我局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一项,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理好公务接待活动,要求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三单二票一函”材料,确保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全面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各地、州、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局考察学习,按程序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83万元,比上年105.12万元,减少18.29万元,减少17.39%,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加强运行成本控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日常经费开支,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水电费、电话费、公车平台公车使用费、公务接待费、职工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47.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74万元,固定资产103.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12.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13.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7.90

144.74

103.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60.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8.36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公用经费86.8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6.83万元、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86.83万元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86.83万元。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1.77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1.77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1.77万元: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1.7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经营权、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缉私罚没公物拍卖、房产及办公楼等物业租赁、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汽车吉祥号牌、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资处理等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所掌控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社会公共资源进行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

2.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