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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2-0630004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回复
号:

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回复

发表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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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用油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并对我局监管工作提出的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辖区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共617家,多分布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9家。绝大部分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原料来源都来自本地,生产工艺以传统工艺为主,产品销售范围为周边乡镇,基本不进商超。

提案中提到的达连坝附近G320国道边散装散销食用油,我局已于202259日联合楚雄市公安局对其产品进行查封扣押并抽样送检,68日我局收到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合格,该案件现再进一步办理中。

二、存在问题

(一)小作坊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加强小作坊监管,有基本核准条件。如:卫生条件、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必要生产厂(场)所等方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到位。如:小作坊业主普遍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缺乏食品质量安全主体意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等各项制度难以落实;由于没有资金投入,生产厂(场)所无法达到基本生产要求,卫生环境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小作坊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行政责任能力低,也是小作坊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的一项重要原因。

(二)监管困难。2016年底云南省出台《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来,食品加工小作坊规模小,起点低,且疫情持续影响的原因,市场呈现变化快、生存周期短、变更、注销频繁的现象,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和监管水平不足。我市市场主体基数大,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不足,平均年龄偏大,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装备,特别是电子化执法装备配备不全,难以使监管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突出重点监管。采取地毯式检查的方式,加大对食用油小作坊、粮油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食用油销售者、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食用油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安全和有源可溯。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五进等方式,广泛宣传防范识别地沟油科学知识,引导科学健康消费,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将监管执法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举报、打击使用不合格食用油违法行为的敏锐性。形成处处有眼线、时时有监管、不法分子无处藏身的社会共治氛围。

三是健全监管体系。生产环节重点检查食用油加工小作坊是否依法登记,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使用霉变等不合格油料原料行为;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主要是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过程严管,规范贮存加工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贮存要求存放食用油,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变质,及时处理过期食用油;严禁使用回收火锅底料、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切实有效解决食用油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巩固整治成果;注重监管和线索核查的方式方法,着力于追本溯源、一查到底、锁定证据、违法必究,确保人民群众的食用油消费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再次感谢曾谋委员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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