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检验承检机构:
根据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楚雄州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及楚雄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批复的要求,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楚雄市2022年自行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抽检工作任务进行承检单位公开询价采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楚雄市2022年自行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任务分为省抽、市抽两块。其中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任务192批,省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检测任务240批次;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任务220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750批次。
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涉及监督抽检的产品,一个季度内,同一经营场所样品抽取不能超过10批次、同一生产许可证同一食品大类样品抽取不能超过3批次、同一批样品抽取不能超过1批次,否则数据将无法录入系统;
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食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上一年度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及以上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2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以下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1次。省抽监督抽检作为国抽监督抽检的有力补充,满足生产企业全覆盖后,应将抽检环节下沉,重点关注农村、城郊结合部、乡村乡镇集市、学校(含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集体用餐或中央厨房配送、农村宴席(客堂)等重点环节,重点关注“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品种,还应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的战略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安排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一)抽样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在2022年11月5日前抽检结束,2022年11月20前出具报告书,并将抽检结果进行公示,数据分析报告应于相关工作完成15日内上报食品安全监管科。按照均衡抽检原则,每季度完成各块抽检任务的20-30%,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总任务量的20-30%,以此类推,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任务。
(二)抽样场所:本市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暨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抽样由承检机构抽样人员完成,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承检机构抽样人员共同到现场配合抽检。
(二)样品的购样费、采样费、车辆交通费由承检机构支付,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承检机构出具全部检验报告书后支付检测费。
(三)承检机构提供检测结果汇总资料,并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书。
(四)承检机构负责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信息系统的录入。
三、相关资料报送时间
请各抽检单位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以邮寄方式或送达方式报至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周建华,联系电话:0878-3015401。
(一)承检单位相关检验资质。
(二)抽检项目及明细报价表。
(三)完成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