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陈某投诉称,于近日分三次从楚雄某公司购买安镨昆联网络工程电缆,供驻楚某部网络工程使用,收到商品后发现没有标明生产厂家,也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经某部内部单方面工程验收检测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要求商家退款遭到拒绝。接诉后,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核实处理,经调查发现投诉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多次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1.消费者把网线全部拆下退给商家并退还已开具的发票,商家退回消费者已支付的网线款36000元;2.网线拆装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商家补偿给消费者人工费20000元。此次调解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000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