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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1-0818004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抽检
发文日期: 2021-08-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信息公示(2021-01)
号: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信息公示(2021-01)

发表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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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样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名称 抽样单编号 不合格项目 风险控制措施采取情况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日期
1 包谷酒(原酒) 楚雄市鹿城镇朱国如酒坊 DC21191150001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送达报告时现场检查已无该批次剩余包谷酒(原酒) 该店已经提交整改报告并整改到位。 当事人经营了含甜蜜素的包谷酒(原酒)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结合本案案情综合裁量,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肆仟千元整(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楚市市监罚【2021】137号 朱国如 2021.07.17
2 包谷酒、高粱酒 楚雄开发区耕耘者酒坊 DC21191150046、DC21191150047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封存未售出的98公斤包谷酒、48公斤高粱酒 该店已经提交整改报告并整改到位。 当事人自述添加了甜蜜素在自己加工的包谷酒和高粱酒中,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结合本案案情综合裁量,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包谷酒98公斤、高粱酒48公斤)罚款贰仟千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楚市市监罚【2021】143号 周顺红 2021.07.24
3 包谷酒 楚雄市东瓜镇傅四兰食品销售店 DC21191150050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封存未售出的28公斤包谷酒 该店已经提交整改报告并整改到位。 当事人自述添加了甜蜜素在购进的包谷酒中,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合本案案情综合裁量,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包谷酒28公斤、)罚款壹仟千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楚市市监罚【2021】142号 傅四兰 2021.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