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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9-/2023-0221001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发文日期: 2023-02-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2023年1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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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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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行业未发生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90%、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100%;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三)火灾事故(除森林火灾外):发生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0起,死亡0人,受伤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6起,上升185.71%,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平。火灾事故占全市事故总数的97.56%。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是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0%、100%;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集中多发,事故集中发生在道路交通、消防行业领域,事故呈现多发、频发态势。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当前是事故易发高发期,企业复工复产,车辆人员出行多,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复杂。务必高度警醒、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69项具体举措、州100项细化举措和我市103条细化落实措施。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此生事故,务必充分认识年后低温雨雾、霜冻、倒春寒等极端天气带来的影响以及疫情放开后复工复产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做好各种灾害准备和冬春救援工作,重点从救援方案、力量筹措、装备物资、训练演练等方面,做好万全准备、做到万无一失,不断提升灾害救援能力,遇到突发情况迅即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安全。

(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继续重点聚焦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煤矿、非煤矿山、自建房和燃气、危化品、景区景点、消防、平安校园建设、工贸行业、水利设施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属地、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