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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9-/2021-0810002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主体目录
发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号: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发表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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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法〔2019〕39号)及楚雄州、楚雄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执法主体的名称: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人:杨国荣

执法区域:楚雄市

执法类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办公地址:楚雄市东升路中段

监督电话:0878-3013199

邮编:6750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