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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8-/2021-0916002 信息分类: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发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楚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号: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楚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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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楚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受楚雄市人民政府委托,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将举行楚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楚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3:00

听证会地点: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杨顺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二)决策发言人

李欣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刘云波(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监察人

杨光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莫水强(市司法局)

(四)听证代表

1.各乡镇代表:李金桥(鹿城镇人民政府)、杨国文(东瓜镇人民政府)、朱刚(紫溪镇人民政府)、张先文(东华镇人民政府)、李权有(子午镇人民政府)、李美春(苍岭镇人民政府)、段杰(吕合镇人民政府)、董开宇(中山镇人民政府)、李万国(大过口乡人民政府)、赵景富(新村镇人民政府)、徐思平(大地基乡人民政府)、陈江(三街镇人民政府)、陈显才(树苴乡人民政府)、何兴荣(八角镇人民政府)、段崇俊(西舍路镇人民政府)、徐桂华(鹿城镇青龙社区)、王顺雄(东瓜镇车坪社区)、陈家顺(东瓜镇车坪社区汪官山居民小组干部)、刘志国(苍岭镇腰站街村民小组干部)、杜启平(鹿城镇富民社区中村一组干部)。

2.市人大代表:余发和(鹿城镇河前社区)、苏家扬(鹿城镇彝海社区)

3.市政协委员:李玉蓉(市司法局)

4.楚雄市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李丽(市财政局)、林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施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姚志云(市农业农村局)、李胜周(市林业和草原局)、庄学军(市信访局)、谢波(市委政法委)、罗银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雄(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陈富荣(市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总指挥部)、汪忠国(市自然资源局)、董发雄(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5.法律顾问:霍毅平、熊志科(云南熙宁律师事务所)

(五)旁听人员

黄俊(鹿城镇国土资源所)、姚桦(东华镇国土资源所)、麦斌(东瓜镇国土资源所)。

(六)技术单位陈述人员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杜家翠。

(七)听证会记录员

何存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叶飞(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四、有关要求

(一)会议报到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地点: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六楼。

(二)请参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报到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会议的纪律。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四)全体参会人员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