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规划
核实验收公示
楚市自资验收公示〔2021〕011号
项目名称:楚雄师范学院6#、7#学生公寓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
申请人: 楚雄师范学院
核实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
公示地点: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区一楼大厅;竣工现场。
公示网址:http://www.cxs.gov.cn/zfxxgk/bmgk.htm
组织公示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地点:楚雄市鹿城镇雁塔路24号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3139022 3159991 传真:3159990
项目简介:楚雄师范学院建设的楚雄师范学院雁塔校区改建项目用地位于楚雄市老城区,西临鹿城南路,北临雁塔路,南临文鼎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91954.27㎡(合287.93亩),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于2020年4月30日审定。楚雄师范学院雁塔校区改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72828.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397.36㎡,地下建筑面积5741.07㎡,建筑密度21.41%,容积率0.87,绿地率31.4%。2020年5月楚雄师范学院根据审定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对雁塔校区改建项目6#、7#学生公寓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报建,并按程序办理了编号为建字第楚雄市202000037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总建筑面积17591.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439.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2.76㎡,其许可内容为:学生公寓两栋地上6层;活动室一栋地上2层,地下1层;柴油发电机房一栋地上1层。2021年8月楚雄师范学院向我局申请对已竣工的6#学生公寓、7#学生公寓、活动室及柴油发电机房进行规划核实验收,经测绘单位实测和现场比对,6#、7#学生公寓及配套附属设施实测总建筑面积17591.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4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2.76㎡,建设规模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和审定规划,现拟对楚雄师范学院6#、7#学生公寓、柴油发电机房、活动室按照单体建筑工程进行规划核实验收。根据《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进行公示,如对楚雄师范学院6#、7#学生公寓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内容规划核实验收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附件内容:1.楚雄师范学院6#、7#学生公寓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验收位置示意图;
2.楚雄师范学院雁塔校区改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3.楚雄师范学院6#、7#学生公寓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实测对比图。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