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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7-/2023-0206001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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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62023212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

鹿城镇彝海东路296号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丽江智德

环境咨询

有限公司

项目拆除原有煤棚北侧部分的48米在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区域煤棚位置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1842.67的燃气锅炉房总用地面积2557.4锅炉房占地面积1477.95新增2台15t/h燃气锅炉预留1台15t/h燃气锅炉的位置铺设天然气管道871.1m新建燃气锅炉烟囱2根18m),新建天然气锅炉配套的辅联设备管道消防安防设施及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燃气检测控制系统对室内外管沟进行改造。项目新建燃气锅炉投入稳定运营后原2台35t/h生物质锅炉和1台20t/h生物质锅炉拆除考虑拆除费用较高保留60m烟囱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根内径为1100mm的18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4人均为原有项目调配不新增生活用排水量。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通过厂区排水管网进入厂区原有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项目运行期间噪声主要是风机、锅炉和各类水泵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80-88dBA),为间歇性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外排噪声贡献值昼间各厂界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不产生锅炉炉渣;项目劳动定员24人全部为原生物质锅炉员工培训后上岗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水处理系统使用树脂产生的废树脂3~5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采取洒水降尘、加盖篷布、围挡施工设置临时沉淀池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0878-3125021

件: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