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月28日我局受理了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2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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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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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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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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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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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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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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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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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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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烟草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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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烟草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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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智德环境
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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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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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