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1-12月行政处罚案件登记表 |
填报单位: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填报日期:2022年1月17日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肖**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01号 |
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严密封闭 |
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2021.2.1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2 |
楚雄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02号 |
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严密封闭 |
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2021.2.1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3 |
楚雄****商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03号 |
违反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向违法建设当事人提供商品和建设施工服务 |
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2021.2.2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4 |
刘*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0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752.00元(大写:叁仟柒佰伍拾贰元零角零分) |
2021.3.24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5 |
李**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07号 |
违反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
未按规定倾倒垃圾 |
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2021.4.11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6 |
吴*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1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49.90元(大写:伍佰肆拾玖元玖角零分) |
2021.7.8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7 |
谢**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1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3630.20元(大写:贰万叁仟陆佰叁拾元贰角零分) |
2021.8.3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8 |
周**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1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412.10元(大写:肆佰壹拾贰元壹角零分) |
2021.7.29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9 |
楚雄****建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13号 |
违反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向违法建设当事人提供商品和建设施工服务 |
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2021.9.15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 |
邹**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1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694.30元(大写:壹仟陆佰玖拾肆元叁角零分) |
2021.10.21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 |
孔**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1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6084.50元(大写:壹万陆仟零捌拾肆元伍角零分) |
2021.11.5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12 |
张* |
自然人 |
楚城综行处决字 〔2021〕第18号 |
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驾驶重型仓棚式货运车运载桶装水乳漆污染路面 |
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2021.12.7 |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