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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2-0531001 信息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
发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2022年建筑、测绘、园林、交通、环境、供排水工程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号:

2022年建筑、测绘、园林、交通、环境、供排水工程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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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各相关专业企事业单位:

根据《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工程技术系列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评审材料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直接从事建设行业建筑施工、设计、规划、市政工程、燃气、园林绿化、监理、房地产、装修装饰、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工程测量、测绘、环境保护、监测等专业,具备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名称详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名称一览表”。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二、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职称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请登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人事教育栏)查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建材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并按文件要求执行。联系电话:0871-68503799。

(二)申报中级职称

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请登录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登录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hujian.cxz.gov.cn)“通知公告”栏《楚雄州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报送建筑测绘系列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相关材料的通知》文件并按文件要求执行。联系电话:0878-3108313。

(三)申报初级职称

1. 评审条件:

(1)技术员: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 申报材料:

(1)毕业专业技术与从事专业、申报专业相符的填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定职表》进行考核认定;毕业专业技术与从事专业、申报专业不相符的填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进行评审;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审验);

(3)企业单位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审验);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本岗位的专业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单位提交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伤保险缴存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审验);

(6)事业单位提交聘书或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学历承诺;

(8)单位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9)《楚雄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10)单位承诺书;

(11)2022年度职称资格评审名册(A3版面一式1份)。

(四)评审材料要求

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评审推荐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所有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后,签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由审核人签名、签署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用于职称证书发放。

1. 按属地原则,申报中、高级职称:(1)在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直接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在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先到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办初审,依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3)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依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2. 按属地原则,申报初级职称:(1)在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直接报楚雄州建筑测绘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在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首先到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办初审,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把评审材料交楚雄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3)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依次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把评审材料交楚雄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3. 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以2022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规范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定职表》(可在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统一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单位盖章处一页为封底。必须按“楚雄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准备材料,材料完成后将2022年度职称资格评审名册(以单位汇总、纸质和电子版U盘形式报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论文、学历、履职、公示材料、表彰等资料,按“一览表”顺序分类组合装订成册放入资料袋内。“一览表”所填内容应与资料袋内材料内容一致,须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二)评审前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二),须由单位对申报人填写的材料进行核实,推荐意见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并明确“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严禁弄虚作假。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材料时,要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各申报职称人员管理部门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不仅要在“三龄一历”的填写中保持与个人档案记录表相符,而且对《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三至表八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承担课题(项目)情况”等内容填写要符合申报人的工作实际,确保所提供评审的材料客观真实。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如因申报材料的规范性不符合要求造成评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行承担;如因申报材料不真实客观、评审通过公示后被举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当事人所评审的资格,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年内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的,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要求,全面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工程技术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六)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 2019]154号)通知精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基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率。

(八)按时报审材料。参加中级和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材料须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时限送达审核,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到楚雄市八一路174号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115122),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请在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加入楚雄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交流群(QQ群号:732398461),在群文件里下载。

(九)其它未尽事宜。请按云办发【2017】29号、云人社发[2016]150号、云人社发[2019]31号、云人社发【2020】57号、云人社通【2021】71号文执行。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