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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4-/2021-0316001 信息分类: 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 2021-03-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21-03-16
称: 关于印发《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楚市扶组办字〔2021〕2号

关于印发《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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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做好全市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坚决杜绝规模性返贫致贫,严控新发生贫困但得不到帮扶,接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和《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贫开办发〔2021〕7号)、《楚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市扶组办字﹝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针对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收入巩固情况、饮水保障情况,开展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返贫致贫风险。实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动态管理和分类精准帮扶,及时有效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及时采取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等帮扶措施,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切实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合力。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三、监测对象及程序

(一)监测对象对全市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

)监测程序。通过监测人员监测、走访排查、“一平台”找政府救助、行业部门筛查预警、防贫服务热线、农户申报等多途径锁定监测范围,按照“排查分析、入户调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分析研究议定、乡镇核查、市数据比对审定、录入系统”工作流程纳入“两类人员”监测。监测工作实行一月一监测、一月一研判、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农户和脱贫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消除风险及时标记。

四、监测方式

(一)四级网络摸底排查

1.建立级监测网络。建立市、乡(镇)、村(社区)、组四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网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测体系,按月开展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

1)村民小组监测点村民小组设立监测点,由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员担任。负责排查发现本小组风险户,对存在“两不愁三保障”、收入及饮水安全短板或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第一时间报告村级监测站,确保风险排查不漏一户。

2)村级监测站村(社区)设立监测站,由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组成,负责对村民小组上报的风险户和各行业部门、“平台热线”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农户进行入户核查,核实存在的风险点,逐户分析产生风险的原因,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提出化解风险的帮扶需求,建立纸质工作台账,并将名单及帮扶需求报乡镇监测所。

3)乡镇监测所乡镇设立监测所,对各行业部门、“平台热线”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农户进行初步分析,组织村级监测站进行实地核实;负责对各村上报的风险户进行审核,再次入户核查风险点,按照一户一策,因户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并将名单和帮扶措施报市监测中心,落实帮扶责任,同时统筹抓好健康帮扶、教育帮扶、危房改造、产业帮扶、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4级监测中心在市扶贫办设立市级监测中心,市级行业部门各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监测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参与监测中心工作。负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市级工作调度、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统筹帮扶力量,组织数据比对、分析汇总,撰写监测报告,负责帮扶措施落实分析、跟踪督办,负责风险消除情况评估等。

(二)“行业数据”监测预警

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逐户实地核查、综合分析研判、数据比对核查、市乡逐级审定”,自上而下比对反馈预警信息、自下而上核查发现问题风险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卫健医保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扶贫办、市残联等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信息系统共建责任、防贫预警监测责任,并确保监测信息来源无盲区、全覆盖,要按照工作职责定期推送预警信息,乡(镇)、村(社区)根据预警信息开展核查,结合日常监测情况、“一平台”找政府救助、防贫服务热线问题线索逐户开展分析研判;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拟新纳入“两类人员”数据比对,乡(镇)、村(社区)根据行业部门比对结果再次开展分析研判,通过市、乡(镇)逐级审定确定监测对象。监测预警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医保局、卫生健康负责定期比对筛查因大病、重病、重残、意外事故等住院治疗,脱贫户(人口)自付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以上(含4000元),非建档立卡户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预警信息;筛查因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意外事故等需长期住院治疗或导致家庭劳动力死亡的预警信息。(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2.教育体育局。负责比对筛查家庭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预警信息;一户农户同时有2人或2人以上子女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不含幼儿园子女)的预警信息。于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同步向乡镇推送(新发生义务教育阶段辍学信息及时推送)。

3.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定期比对筛查因火灾、泥石流等原因,导致住房达不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的预警信息。

4.水务局。负责定期比对筛查受季节、工程建设等影响导致水质不达标、水量不足、取水半径超出规定范围等饮水安全不达标的预警信息。

5.农业农村局。负责定期比对筛查因洪涝、冰雹、干旱、病虫害等影响,造成农产品绝产绝收、大面积减产、养殖失败、农产品严重滞销、严重跌价,经济亏损达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预警信息。事后以最快的速度和方式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向乡镇推送。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期比对筛查因疫情、自身技术、个人懒惰等因素影响,导致原已稳定就业但返乡未就业或已就业但不稳定等预警信息;对拥有劳动能力但不愿外出务工或闲散游离在家的进行预警提醒。

7.公安局。负责定期筛查因交通事故、吸毒、刑事犯罪等造成家庭劳动力死亡或接受刑事处罚、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预警信息。

8.民政局。负责定期比对筛查低保、临时救助、分散供养、集中特困供养、社会兜底保障等变化预警信息。

9.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10.扶贫办。负责比对筛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家庭人均纯收入符合监测标准、收入逐年下降或与上年相比骤减,家庭人均纯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比超过70%的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不达标的预警信息。

11.残联负责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残疾人信息预警,定期筛查残疾证新增、注销、降级等变化预警信息。

(三)“平台热线”一键报贫

利用“楚雄治理通”APP“困难救助”专栏,开设市、乡(镇)两级防贫服务热线,通过群众主动申请扩大防止返贫致贫预警信息来源。

1.全面推广利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救助平台依托全州统一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救助平台,利用“楚雄治理通”APP“改革发展”模块下“脱贫攻坚”子栏目中的“困难救助”专栏,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服务,让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申请救助事项,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市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负责提供“楚雄治理通”APP“困难救助”专栏中困难救助申请情况及办理情况。

2.全面开通防贫服务热线拓宽群众申请渠道。开设市、乡(镇)两级防贫服务热线,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群、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对没有条件或能力通过APP申请救助事项的群众,可以通过打电话反映实际情况并申请帮扶(市级防贫服务热线:3018263)。各级防贫服务热线接到群众申请事项后,要及时开展核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符合监测标准的要及时纳入动态监测帮扶。

五、落实责任分类帮扶

“全方位”落实帮扶责任

乡镇关部门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前,认真落实现行的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金融、土地、人才等帮扶政策和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农业农村、民政、住建、人社、教育体育、医保、残联、水务、扶贫等部门要根据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或帮扶需求认真落实产业帮扶、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危房改造、就业帮扶、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饮水保障、“防贫保(扶贫关爱基金)”等帮扶措施。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乡镇工作指导并督促帮扶措施的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两类人员”动态管理未消除风险情况,统筹安排乡(镇)、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等工作力量,切实加强行业帮扶措施落实工作调度,月末组织上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时交办提醒,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村级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是监测对象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精准分析返贫致贫风险点、精准制定帮扶措施、跟踪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风险消除情况,确保帮扶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有效消除。

(二)“全方位”实施分类帮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监测农户返贫致贫风险类型及帮扶需求,分类将名单推送至相关行业部门,由行业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因户施策、分类帮扶,确保监测对象纳入一个月内即能得到精准有效帮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要帮助理清发展思路,谋划增收项目,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给予资金扶持,资金使用通过以奖代补与帮扶对象相衔接,与风险消除相挂钩。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建立“双绑机制”,建立专业合作社,让单家独户加入合作社,与合作社绑定发展;培育或引进龙头企业,让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绑定发展,通过“双绑”将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稳定利益联结和分工合作机制,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监测对象,要通过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提升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培训全覆盖;加大外出转移就业力度,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对接,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提高低收入人口外出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通过劳务协作、扶贫车间建设、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帮助其转移就业;继续加强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开发,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生态护林员、村庄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就业增加劳务收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低收入人口聚集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确保监测对象培训后人人能就业。

3.志智帮扶。接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对子女不赡养老人、薄养厚葬、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俗,通过正面引导、道德谴责、村规民约、司法干预等措施,防止因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非生产生活必需高额支出而返贫致贫。总结推广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教育群众。

4.保险帮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以市级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帮扶资金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捐资,继续推进扶贫关爱基金,探索建立防贫保险,专项用于防贫救助。

5.综合保障帮扶。针对监测对象临时性困难,要加大民政救助、教育资助等政策性补助,帮助减少支出。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产收益等综合性保障措施。对因残、因灾、因意外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防贫保(扶贫关爱基金)等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监测对象存在饮水预警风险的,水务部门要围绕“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排查、保障并消除预警风险。对于存在住房预警风险的,住建部门要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原则进行核查,采取“一户一方案”等措施消除预警风险。对于存在因学预警风险的,由教育部门迅速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由卫健、医保等部门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消除预警风险。鼓励各乡镇创新帮扶手段和方法,及时化解生产生活风险。

六、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好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及方法、步骤,确保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不落一户、监测对象纳入一个月内即能得到精准有效帮扶。要充分运用数据信息系统,提高智慧化水平,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各级信息系统管理员要相对稳定,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各乡镇要持续跟踪、按月调度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不断查找不足、改进薄弱环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开展动态监测政策、数据比对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各级监测员的业务素质,确保政策标准执行统一、动态监测口径统一、数据比对分析准确、帮扶程序规范、结果公平公正,为动态监测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建好四级监测网络,监测工作要安排部署到村,业务要培训到村,确保乡镇与乡镇、村与村、组与组之间平衡推进。

(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守住“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非脱贫人口致贫,杜绝规模性返贫。党中央决定,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全市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行市乡村组四级“纵向到底”、行业部门“横向到边”的工作联动机制,全面强化数据共建共享、预警核查工作。请市级相关部门于3月16日前将参与市级监测中心人员名单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附件1),并按照监测预警工作职责于每月20日前将预警信息推送各乡镇,同时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根据部门职责填报附件2,市级相关部门推送预警信息对象包括符合预警标准的所有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21年3月20日推送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19日存量信息,2021年4月起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新增信息,无新增人员填“无”上报)。各乡镇通过对村民小组监测风险户信息、各行业部门和“平台热线”反馈预警信息核查分析研判后,将拟新纳入“两类人员”名册于每月23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每月30日前完成拟新纳入“两类人员”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乡(镇)、村(社区)根据行业部门比对结果再次开展分析研判,经市审定后确定监测对象。监测对象确定后由各相关行业部门配合乡镇立即开展线下帮扶,根据省、州统一部署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各乡镇将月监测报告(含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名册(附件3、附件4)于次月3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电话:社会外资扶贫科3018263;邮箱:cxsfpbshwzk@163.com)。

强化考核,确保实效。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将纳入省对州、市和市对乡镇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并实行“双月评价”、“双月调度”日常监督考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系统数据日常监测、数据比对、统计分析、督查检查对监测质量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实行“一月一监测”“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

附件:1.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市级监测中心人员名单

2.市级相关部门反馈返贫致贫风险预警信息表

3.楚雄市常态化贫情监测风险明细表

4.楚雄市防贫服务热线反映事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