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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1-0407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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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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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7.负责市属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9.负责推进楚雄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3.管理、指导楚雄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简称市卫生健康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楚雄市中(彝)医药管理局〈简称市中(彝)医药局〉、楚雄市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楚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中彝医与信息科教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11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健康楚雄建设、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楚雄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破立并新、阻击新冠,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有力推动了卫生健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把全面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作为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2020年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0年度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逐级压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党务工作者的具体责任,确保每个环节党建工作都抓具体、抓规范、抓到底。

二是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卫生健康系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十六条措施》,切实抓好《2019年度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反馈意见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2020年度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分解方案》的贯彻落实。召开7次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党的建设写入医院章程,制定《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意识形态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是抓政治生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党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14个,制定整改措施31条,班子成员查找问题54个,制定整改措施81条。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各党总支利用“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采用“支部主题党日+”形式,统筹开展党性教育。

四是抓组织建设,构建坚强战斗堡垒。认真对2018年、2019年度 “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开展2019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回头看”和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样子不像、里子不实”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完成“样子不像”51个问题、“里子不实”71个问题,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推进以“五个基本”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列为2020年度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的4个党支部顺利通过验收。在市人民医院党总支和市疾控中心党支部开展“环楚党建示范圈”示范点建设,促进党建工作新提升。全系统近1800名医务人员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600多名党员主动向党组织递交请战书,399名党员自愿捐款49128元支持疫情防控工作,18个党员突击队投入到疫情防控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抓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紧盯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通报案例34件,发放《楚雄州卫生健康系统警示教育读本》138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5场次,廉政党课10场次,开展楚雄市卫生健康系统建党99周年文艺汇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常态化开展“小金库”和“账外账”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问题、健康扶贫政策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15个卫生院开展电话督查2次、微信视频点名2次,深入实地纪律作风督查7次。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累计开展政策宣讲153场次、受众2042人次,走访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182户、失独家庭935人,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23个。

2.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指挥部在市委党校、设置15个工作组、前后抽调80余人参加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是高效排查,严格管控。全市15个乡镇154村(社区)2950个村(居)民小组划分为2064个网格,做到排查防控工作覆盖城乡、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全市累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58起其中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23起,其它重点人群调查35起;累计采样4382人次5774人份;累计对密切接触者开展追踪管理341人;累计排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楚未满14天人员356人,累计解除 356人;共排查管理由乌鲁木齐、大连、德宏州瑞丽市返楚人员共221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全市医疗机构累计监测体温1442390人次,累计重点关注167人次;高铁站累计上报监测体温888130人次,累计排查发热人员84人并及时到医院就诊;全市累计排查核实“云南健康码”红码988人、累计排查核实黄码333人。

三是加强培训演练,做好救治机制。全市累计投入363362人次医务人员参与疫情防控,抽调98名专家分别组建疫情防控、检验、医疗救治专家组;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压实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全市发热门诊累计接诊发热病人9736人次。全面开展新冠肺炎防治和诊疗培训,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开展培训939场次、培训人员18922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演练,参加医疗机构20家、参与演练人员538人。

四是助推全市复工复产。抽调68名工作人员组成28个工作组对全市4476家机构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技术”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不误。全面推行落实“五必问”“五牢记”“五不出”工作机制,对发热门诊、各卡点的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追踪随访,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

一是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督查考核“三到位”,确保健康扶贫取得实效。根据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等文件,开展系统内部自查4次,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市、乡、村健康扶贫工作督查4次,组织挂包健康扶贫工作入户核查3次,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努力实现问题及时“瘦身清零”。

二是落实“四重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1-10月,普通门诊受益79358次,总费用402.58万元,28种门诊慢特病受益4643人次,总费用108.02万元。住院受益6887人次,总费用3500.42万元,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73%;截至10月底,给予兜底保障68.12万元。

三是认真实施“三个一批”工程,让贫困群众看得上病。截至10月31日大病集中救治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种大病累计患病1499人,已住院救治、随访管理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499人,救治率达100%(指标要求达到98%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

四建立便民惠民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至10月31日,各医疗机构收治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6887人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6871人次。

五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好病”。加强“三个一”标准化能力建设,市人民医院于2015年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已达到县级医院基本标准。15个乡镇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经现场验收15个乡镇卫生院均已达到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六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截至9月底,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35101人,建档率89.41%。深入组织落实推进各项疾病防控措施,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做好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抓好应急队伍和物资、救治药品的储备,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七是为剩余贫困人口制定减贫措施。组建7个挂牌督战小分队,对全市23户91人未脱贫贫困人口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督战8次。对患大病的10人和长期慢性病的27人制定了一人一救治方案,截至10月30日,已有25人至少住院救治1次。

八是按质按量完成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全年累计核准患病人数13931人,录入大病救治信息4207人次、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信息10150人次、重病兜底保障信息40人次、常见多发病救治信息15699人次;完成3579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健康状况、患病情况核实核准,并与市扶贫办提供国扶办系统数据比对一致。

九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召开全市卫健系统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会2场次,全市1466名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开展培训讲座29场次,开展义诊服务15场次,印发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手册、工作手册共1.5万份。

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体系建设,突出典型带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不断加强。调整充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有事业编5人的市爱卫办,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设置市级爱卫会机构1个,乡镇爱卫会机构15个,单位、社区基层爱卫会组织237个。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9个、省级卫生村81个。共处理爱国卫生群众投诉8条,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3.7%。

二是推进健康实践,提升健康素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成效明显。创建无烟单位142家,建成各类体育训练场地1525处,社区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11场次,举办各类体育赛事461场次,发展体育协会、社区健身团队等组织100个,工间操、“彝风大舞台”、马拉松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常年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比率达39.62%,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2.1‰,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25%。

三是强化疾病防控,完善救治体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提质增效。传染病、慢性病防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妇幼健康保障,医疗市场监管等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达标。

四是积极监测调查,消杀全面覆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成效显著。健全“市、乡(镇)、村(社区)”三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网络,市场化运作引入2家PCO公司,采取“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和群众消杀相结合,化学消杀和物理防制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区域及重点场所消杀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和单位防鼠设施建设合格率达95.11%,防蝇设施建设合格率达 95.40%。2019年6月,经省爱卫办考核验收,鼠、蚊、蝇控制水平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蟑螂控制水平达B级要求。

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高位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国家试点。楚雄市为全国567个全省4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之一,5月27日印发了《楚雄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5月28日楚雄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揭牌,7月13日召开了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组建和成立了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和监事会,完成了《医共体章程》的修订。9月11日楚雄市作为代表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举办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暨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培训班上做了交流发言。

二是有序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省级试点取得突破。投入资金3100余万元,用于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院内系统及全市15个乡镇卫生院、142家村卫生室网络改造、终端设备配置等基础建设,楚雄市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已通过云南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项目的实施。

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打包付费制改革。出台了《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助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取得实效。共拨付医保资金6175万元,预拨资金140万元,打包资金保障到位。

四是编制备案管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了《楚雄市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两家市级公立医院编制逐步实行备案制。楚雄市人民医院核定人员总量560名,其中事业编制299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261名;楚雄市中医医院核定人员总量280名,其中事业编制64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216名。

五是坚持“三医联动”协同推进改革。巩固和完善药品购销“两票制”,全面实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市属2家公立医院药品严格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收入结构,市人民医院同步上调诊疗类项目130项,下调27项,取消1项;市中医医院同步上调诊疗类项目36项,下调10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DRGS付费改革质量逐步提升。

六是坚持提升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在市人民医院建设“基层胸痛中心”、“卒中防治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11家乡镇卫生院通过州级复评审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

七是探索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医务人员“两个允许”。提取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奖励基金1092822.92元纳入2020年奖励性工资总量管理用于兑现职工绩效考核奖励。

八是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印发了《楚雄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办法》,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11月5日接受了云南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

6.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公共卫生各项指标较好落实。我市人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到74元,公共卫生经费到位4184.388万元,截至11月,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3.51万份,建档率达73.1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6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8157人,累计建档率89.2%。全市共有预防接种点50个,乡镇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建成1个预防接种示范门诊(楚雄市妇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23个预防接种规范门诊,其余26个达到预防接种合格门诊,强化了疫苗安全监管力度。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卡人数6205人,建证率100%,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6.9%。

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按照“1+1+1”模式,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346个,有家庭医生2065名,平均每个团队签约服务681人,完成辖区居民签约235467人,签约率39.21%,履约221078人,履约覆盖率达93.89%。

三是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有序推进。1-11月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为5.93‰,免费婚检率97.2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104.02%,新生儿听力筛查率103.2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两癌筛查率114%;

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东华、东瓜、中山、三街等4个乡镇建设慢性病管理中心项目建成,50名乡村医生到上海参加德技双馨培训;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5家卫生院达到了云南省一级甲等卫生院基本标准;11家卫生院达到国家级基本标准。

7.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1-11月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3例,其中:确诊病例1例,排除22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1种649例,发病率为108.11/10万,死亡5例,死亡率为0.83/10万,病死率为0.77%。1-10月楚雄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起。

二是继续巩固楚雄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项工作。把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制管理,与各成员单位、15家乡镇签订了2020年目标责任书,做好迎接国家复评审相关工作。下拨了支持性环境建设经费58.77万元,打造楚雄市健康公园、健康步道、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餐厅等。

三是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继续实施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巩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及省级艾滋病防治项目成果,开展PITC检测422707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的比例70.4%,发现率87.5%(占全州第五位);认真开展抗病毒治疗工作,累计治疗493例、治疗有效率达98%。

四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食品安全。1-10月审核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604例,其中野生菌中毒报告病例346例,占报告总数的57.28%,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食物中毒事件)12起,暴露73人,发病47人,罹患率为64.38%,重症2人、死亡2人。

五是有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在15个乡镇辖区设置监测点,开展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卫生监测,1-10月监测水样146份,监测城市水龙头水样20份、其中出厂水10份、末梢水(龙头水)10份,20份水样监测9项指标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规定全部合格。

六是抓好精神卫生工作。印发《楚雄市2020年精神卫生工作要点》,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2020年全市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任务数2400人,登记符合诊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615人,在册报告患病率4.37‰,健康管理2588人,健康管理率达99.12%。

8.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抓实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制定了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调度方案等,成立了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级各医疗机构38名专家组建救治专家团队,在市指挥部全面统筹部署下,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稳步推进巡查二级以上医院6家。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投入使用。争取到3个卫生健康项目(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二期建设项目、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新区建设项目)纳入云南省2020年及“十四五”重大项目(国家规划)清单。5个重点项目(楚雄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楼门诊病区改建项目、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楚雄市疾控中心、“双提升”工程、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二期建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楚雄市疾病防控体系综合建设项目计划搬迁投资2亿元,己纳入“十四五”卫生重点项目规划上报,目前正在落实建设用地。

四是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印发《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楚雄市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分别对35家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分类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医疗机构共计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77次,开展警示教育63次,累计3199人接受警示教育;开展行业作风培训共计62次,累计3340人接收培训;医政科牵头于9月14日-9月18日、10月21-23日分别到15个乡镇卫生院和市级公立医院、二级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行动督导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不合理用药37人次、查处不合理使用医用耗材8人次、查处不合理检查2人次、查处不合理检验7人次,共计接受批评教育16人次。

五是扎实推进医疗机构提质达标建设。通过扶贫工程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培养、设施设备、远程医疗服务、医院对口帮扶、加快信息化进程等主要内容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截至10月31日,楚雄市县域内就诊率90.03%,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9.彝医药事业得到传承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全国基层中医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于2020年9月23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顺利接受国家级评审。二是中彝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市15个乡镇卫生院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三是市中医医院创二甲等级评审工作和新区项目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中医医院创二甲等级评审工作于8月14日—16日顺利接受省级评审专家组评审。一期项目14160平方米已完工投入使用;二期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14亿元已完开工建设。四是全面推进信息化试点工作。云南省县(市)级基层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项目通过省级验收,《楚雄市县乡村一体化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规划方案》计划在年内开始实施。五是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野外普查工作基本完成,进入标本整理、数据收集阶段。截至9月底,共完成全市辖区内45块样地的普查,采集中药标本535种,每种4份,合计2140份标本。

10.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是全面两孩政策稳步实施。1-9月全市共出生3326人;人口出生率6.01‰;自然增长率2.41‰;计划生育率达96.24%;出生人口性别比107,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综合节育率达82.37%。

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着力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制度科学化、行政决策法治化、机构职责法定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争议处置机制化,推广注册认证一部手机办事通1764人。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到加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职业健康工作进一步推进。落实《楚雄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机构服务能力,61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100%。

五是老龄工作健康发展。开展春节及“敬老节”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及部分高龄老人、百岁长寿老人,为“四类”特殊老年人12019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4.038万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100%。

六是配合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统计上报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0日以来的全市出生人口4059人、死亡2769人名册。

11.大健康产业逐步发展壮大。

一是按照楚雄市大健康产业推进组的工作职责,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收集上报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工作情况。二是积极配合州大健康产业推进组办公室与楚雄市彝医药康养示范园项目指挥部做好医疗机构入驻玖龙国际彝医药康养示范园相关工作。云南省首个以彝族医药非物质文化旅游为主题,集彝族医药、云南特色餐饮、儿童娱乐等为一体的“商业+旅游+医养”体验区中国·楚雄彝医药康养示范园已于7月24日顺利开园,吸引了12家公立医疗机构,16家民营健康养生服务机构及300余户其他业态商家签约入驻,截至9月底,园区医疗机构共提供医疗服务2034人次,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2917人次,实现业务收入27.28万元。

12.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年内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人才工作。全年全系统共投入人才经费52.16万元,保障卫生人才培训、培养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不断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积极招录和引进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加大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2020年,通过应对新冠肺炎影响专项招聘到专业技术人员48名,面向全省引进紧缺人才4人到市中医医院工作。2015级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录用2人。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今年与2名学生签署了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是培养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积极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共有172名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强化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和卫生支农工作,切实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指导培养力度。通过返聘名老中医发挥“传帮带”作用,推动中医药人才成长,初步形成了一批卫生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有“云岭名医”1名,“云南省基层名中医”2名、“彝 乡名医”2名,“楚雄州5学术学科带头人”5名、“州级卫生系统学术学科带头人”7名、10名楚雄市“威楚名医”。

四是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为目标,牢固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廉洁行医,热情服务,切实整治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了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13.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扎实开展除害防病工作。开展了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全市15个乡镇共发放可直接投放灭鼠毒饵47785千克,灭蟑药1311.6千克,灭蚊56.8万平方米。

二是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市乡联动开展外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和包保街道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重点对所辖卫生区域内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进行清理整治。完善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特别是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保洁制度。全市15个乡镇共有31.73万人次参加活动,出动车辆1343辆次,清除垃圾6473.6吨,清理污水沟43476米,清除卫生死角8436处。

三是认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楚雄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厕所1290座,所有旱厕均已按要求完成改造。严格按照“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提升改造,推广“三无三有”厕所,积极推进节能环保改造,开展入厕文明宣传,开展文化熏陶,展现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工作。广泛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健康教育,在全市广泛宣传普及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倡议广大市民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印刷制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宣传折页11.14万份;印刷制作传染病防控消毒知识折页5万份;印刷制作“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请您注意”系列海报6320张,共设置更换宣传专栏763块次。组织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247场次,受教育总人数27324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0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个。截至2020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8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936人。在职实有9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3人,财政差额补助35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88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1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1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05.6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2020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77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77.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5〕67号)文件,对市级公立医院给予专项性补助585万。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基础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康体检专项资金40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及计划生育管理专项资金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管理经费1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补助专项资金62.28万元,大健康产业及医改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老龄事业补助专项资金3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经费50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经费2万元、疫苗冷链能力建设项目经费100万元,卫生监督制服专项经费7.72万元,疾病防控工作专项30万元,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300万元、农村贫困孕产妇管理抢救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婚前医学检查专项经费20万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专项经费50万元,创卫专项经费200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163.22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19.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19.2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19.20万元(本级财力16419.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0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77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77.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5〕67号)文件,对市级公立医院给予专项性补助585万。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基础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康体检专项资金40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及计划生育管理专项资金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管理经费1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补助专项资金62.28万元,大健康产业及医改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老龄事业补助专项资金3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经费50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经费2万元、疫苗冷链能力建设项目经费100万元,卫生监督制服专项经费7.72万元,疾病防控工作专项30万元,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300万元、农村贫困孕产妇管理抢救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婚前医学检查专项经费20万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专项经费50万元,创卫专项经费200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163.22万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6419.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1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9.20万元,与2020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777.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163.22万元,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5〕67号)文件,对市级公立医院给予专项性补助585万元等。项目支出1000万元,与2020年对比增加10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2020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2021年增加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健康体检专项资金40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及计划生育管理专项资金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管理经费1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补助专项资金62.28万元,大健康产业及医改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老龄事业补助专项资金3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经费50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经费2万元、疫苗冷链能力建设项目经费100万元,卫生监督制服专项经费7.72万元,疾病防控工作专项30万元,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300万元、农村贫困孕产妇管理抢救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婚前医学检查专项经费20万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专项经费50万元,创卫专项经费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7.8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08.2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5.61万元,2100101行政运行:439.01万元,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5万元,2100201综合医院:2921.92万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884.81万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4701.82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23.22万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21.78万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96.87万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847.51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3.13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85.28万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0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58.06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56.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8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43.2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77.20万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1.31万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4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44.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支出164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9.2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基本支出15419.2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180.41万元,30102津贴补贴:2158.94万元,30103奖金:1884.77万元,30107绩效工资:1738.7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5.6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3.1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7.1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9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844.20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6万元,30201办公费:74.62万元,30202印刷费:5.09万元,30204手续费:0.44万元,30205水费:8.42万元,30206电费:16.09万元,30207邮电费:18.99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8.45万元,30211差旅费:12.67万元,30213维修(护)费:23.41万元,30215会议费:4.18万元,30216培训费:115.99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1.69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314.83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1万元,30226劳务费:231.94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4万元,30228工会经费:135.4万元,30229福利费:0.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8.6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42万元,30301离休费:25.8万元,30302退休费:834.32万元,30305生活补助:650.82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155.49万元,30309奖励金:37.17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75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6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450万元。

项目支出100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3.65万元,30202印刷费:56万元,30205水费:0.4万元,30206电费:1.2万元,30207邮电费:0.4万元,30211差旅费:2.7万元,30213维修(护)费:188.31万元,30215会议费:4.6万元,30216培训费:23.3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158.77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20万元,30226劳务费:35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5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30305生活补助:62.28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53.54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100万元,31006大型修缮:4.6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7.2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个,金额0.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功能科目分组,2021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259.12万元,其中: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3.13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9〕101号)文件精神,按中央、省、州、市各级应承担的比例预算。

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5.9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扶助市级配套,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楚财社〔2018〕74号)文件、《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计划生育专项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8〕83号文件)文件精神,按中央、省、州、市各级应承担的比例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2021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177.75万元,其中:

1、资助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6.67万元,资助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09〕56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计划生育专项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8〕83号文件)、《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云财社〔2018〕169号)文件精神,按省、州、市各级应承担的比例预算。

2、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36.76万元,根据楚政办通[2012]89号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州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从2012全面推开,3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每年每户每份30元,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保险费由州、市财政分别补助10元、15元,保险公司补助5元来预算。

3、计划生育家庭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34.32万元,补助资金按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50%部分州市按40%、60%的比例共同承担。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15.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51万元,较2020年增加40.73万元,增长99.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69万元,较2020年增加8.39万元,增长68.2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8次,共计接待52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部门部分医疗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在2021年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故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8.39万元,增长68.2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82万元,较2020年增加32.34万元,增长113.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2万元,较2020年增加32.34万元,增长113.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增加;二是开展相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车辆燃油费相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三是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没有包含项目支出预算,2021年包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预算。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共申报项目1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7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7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0个。

下一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估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项目开支。

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反映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升学加分、独生子女保健费、免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资金、养老生活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相关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由国家确定若干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是根据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确定的。在保障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适当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157.0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74.62万元,30202印刷费:5.09万元,30204手续费:0.44万元,30205水费:8.42万元,30206电费:16.09万元,30207邮电费:18.99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8.45万元,30211差旅费:12.67万元,30213维修(护)费:23.41万元,30215会议费:4.18万元,30216培训费:115.99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1.69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314.83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1万元,30226劳务费:231.94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4万元,30228工会经费:135.4万元,30229福利费:0.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8.6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42万元。

2021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计1157.08万元,对比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计931.25万元,增加预算225.83万元,增长了24.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的投入,相关的培训费、劳务费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绩效目标主要是完成国家和省医改工作重点任务,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全面梳理和优化资金支出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重点项目支出,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绩效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规律,逐步将绩效评价工作推向深入。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紧抓宣传培训工作不放松,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对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以及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财政部门能较全面掌握专项预算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了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绩效评价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较为抽象,存在难以理解、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消除绩效管理推广应用上的技术障碍。

今后,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将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见附件)

第二部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