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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8-/2022-0801010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22-08-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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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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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村(社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村(社区)职能越来越重要,村(社区)承担的业务越来越繁重,党和国家对村(社区)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提高村(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是保证村级(社区)组织正常运转,调动广大村(社区)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的现实需求,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是巩固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关心基层干部的实际行动。运转经费是保证社区和村党组织正常运转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对于村(社区)尤其重要。特别是山区村委会,一方面收入渠道匮乏,基础设施薄弱,村委会服务等项目尚处于尝试探讨阶段,经济效益单一甚微。另一方面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公共设施建设支出较大,加之乡镇财政资金紧缺,导致村委会经济压力巨大,开展工作步履维艰,村级组织运转困难,提高村(社区)工作经费保障,解决村(社区)经费严重不足问题,显得十分重要而又紧迫。

我市村(社区)工作经费政策依据:按《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全州和谐社区建设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楚办字〔2010〕63号)执行,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省财政每月承担800元,州、市每月各承担600元;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经费按每个社区每年5000元标准,省州市按20%、30%、50%的比例承担;社区工作经费按照平均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的最低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目前,我市每个村委会每年工作经费为5万元,社区每年工作经费为10万元,由市财政承担。

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相关政策,我们会积极的向上级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相信今后国家对村一级的相关政策会越来越好!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基层政权工作,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正美 0878—6168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