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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7-/2023-0109003 信息分类: 劳动关系信息
发文日期: 2023-0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工伤认定公示 (2022) 第27号
号:

工伤认定公示 (2022) 第27号

发表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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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 胡登宝等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胡登宝,四川筑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11月21日胡登宝向我局提出2021年11月23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胡登宝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胡登宝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许永学,楚雄市三街镇人民政府职工。2022年11月28日楚雄市三街镇人民政府向我局提出许永学2022年11月10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许永学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许永学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视同工伤。

3.陈子龙,云南众信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12月15日云南众信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陈子龙2022年12月5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陈子龙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陈子龙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6550177。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