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楚雄市财政局对楚雄市“三公”经费决算数进行统计汇总。现将楚雄市(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15个乡镇、开发区行政单位、开发区事业单位经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1年度,楚雄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312万元,为预算数2173万元的60.4%,较上年1492万元减少180万元,下降12%。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上年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366万元,为预算数1110万元的33%,较上年514万元减少148万元,下降28.7%。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77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共接待6244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45.9万元,为预算数1063万元的89%,较上年978万元减少32.1万元,下降3.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3.8万元,年初无预算,较上年73.39万元增加50.41万元,增长68.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2.1万元,为预算数1063万元的77.3%,较上年904.62万元下降82.52万元,下降9.12%。全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1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2辆。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过“紧日子”的要求,楚雄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楚雄市 “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较上年有所下降,达到了“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 1.楚雄市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楚雄市“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楚雄市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附件2:
楚雄市“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