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发改通〔2022〕2号
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
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21〕4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相关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时发挥效益。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