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燃气供气企业:
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0〕4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楚发改价格〔2020〕444号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