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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2-1021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日期: 2018-01-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1-01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号: 楚市政报〔2017〕118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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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政报〔2017〕118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楚雄市政府法治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全力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印发《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并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三是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市政府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方案,各项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建设“五型政府”为目标,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核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规范权力运行,为政府权力“瘦身”。通过编制、公开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使审批和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二是全面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涉及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类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精简、取消、替代、转化等方式,大力精简证明材料、精简规范收费项目、推进申办材料标准化,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材料”。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和指导,2016年以来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主项51项,子项13项。同时,为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2017年6月19日,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通过梳理后把第一批14个市属部门实施的11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通过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办理的公共服务和商事服务数量均有大幅度增长,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一般性审批事项材料减少1/3、时限压缩一半以上,以企业登记注册为重点的商事服务审批时限压减2/3,项目审批时限平均提速50%以上,有力促进行政审批的提速提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依法完善政府事权。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市25个政府部门、15个乡镇共梳理出随机抽查事项491项。2017年,全市共公开政府部门行政职权6374项,责任事项50147项。公开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231项,公开网上大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40项。五是积极探索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推行“五证合一”“多证合一”,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六是优化公共服务。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和共享水平。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七是创新社会管理。重点行业平安创建深入开展,万名平安志愿者“红袖套”工程全面启动,智慧警务建设加快推进,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和守护“长安杯”任务。楚雄市东城派出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建成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突出领域矛盾纠纷和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监管执法同步推进,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紫溪镇、栗子园社区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八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开展环保执法现场检查832次,约谈8家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06件。同时,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州安排部署,共开展清理工作3次,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30个政府规范性文件中,修改1个,废止13个,继续有效16个。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我市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共集中抽查9家行政执法重点单位执法案件100件,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自查行政执法案件4824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按计划推进我市的重大决策听证工作,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执行听证。2017年,共举行楚雄市西门小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等重大决策听证3场次。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前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前交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骨干人员为主体,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7年,全市38个部门(单位)、15个乡镇政府及14个党群部门及人大、政协、纪委等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共聘请法律顾问109人(次),实现了全市党政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州行政执法队伍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调整完善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权。拟定《楚雄市关于调整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权的工作方案》,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增加了规划管理方面的9项行政处罚权;明确了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权及行使与上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监督权;调整执法区域,将执法区域由楚雄经济开发区建成区调整为:楚雄经济开发区城市规划区、苍岭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建设拓展区。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利。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四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公告确认全市31个行政执法主体和15个乡镇的行政执法权,及时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逐步改善执法条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执法罚没收入与单位及个人收入脱钩。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质询和工作评议,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三是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专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和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建立内部审批制度规范,防止内部审批漏管失控和权力滥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做好解读政策和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查询评价机制。五是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和行政赔偿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执行《国家 赔偿法》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七)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健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研判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设置了行政复议案件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和档案室,购置了办公设备。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不断完善“市、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生产生活琐事不出组,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切实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2017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00余件。四是严格规范信访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宗旨,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目标,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重要会议、大型节庆、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应急维稳和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2017年,全市受理信访事项较2016年同期件数下降13%,人数下降12%。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二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查测试。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法制专题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三是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创新和探索,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