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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2-0817004 信息分类: 公务员招录
发文日期: 2022-02-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称: 关于楚雄州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或户籍要求的有关说明
号:

关于楚雄州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或户籍要求的有关说明

发表时间: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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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报考人员: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对楚雄州2022年公务员招考岗位中有关“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县(市、区),户籍地是指报考者目前户口所在地”的规定,原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户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高考入学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

二、原户籍非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的人员,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须在2022年2月28日24:00前办结户籍迁移手续并取得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

三、非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户籍或生源,但因高考入学后将户口临时转入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上(如楚雄州内各院校),这类户口属于有期限(在校期间)的户口,不可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