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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2-042200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3-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3-25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 楚市政办通〔2022〕12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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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单位,市级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楚雄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广泛深入发动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营造更加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氛围,切实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7个专项行动”省、州暗访、督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二)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重要举措和重要活动,以及全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动态和阶段性成果。

(三)各单位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及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及时反映和跟踪市民关注的一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曝光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

(四)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常识。尤其要紧密结合传染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灭蚊、灭蝇、灭蟑、灭鼠等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的宣传。

(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基本知识。

(六)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以文化墙、宣传栏、宣传长廊,宣传基地等形式讲述爱国卫生历史,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意义,厚植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文化内涵。

(七)扎实开展好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宣传。

 

二、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主流媒体宣传。市融媒体中心要利用电视、广播和“两微一端”,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集中、持续、有效的舆论氛围,推动复审工作顺利开展。

1.开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专栏或专题。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涉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活动予以及时报道。要丰富报道内容、创新报道形式,做到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有信息。每天在电视、报纸的黄金时段和醒目位置刊、播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及滚动字幕,让市民入脑、入心,潜移默化受教育。

2.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栏目。在电视、广播开设专题栏目,楚雄市电视台每周在黄金时段播出不少于8条次,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素养66条、重点公共卫生问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健康传播活动。电视、广播健康教育栏目刊播内容和刊播时间要提前预告(可以滚动字幕提前预告),便于群众及时观看和收听。市健康教育所、市疾控中心要针对健康教育栏目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宣传信息科学、准确。

3.在新闻媒体上开设曝光台。每周围绕一个主题,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点和难点问题,如农贸市场规范管理、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八小”行业监管、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环境治理、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大家谈、大家评、大家议,让群众参与,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在3个及以上平台(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短视频平台等)持续开展宣传曝光,每个平台每月不少于4次,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不断加强新媒体宣传

1.市委宣传部:要协调城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单立柱、报刊等加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健康知识宣传;要指导楚雄在线、七彩云端等社会自媒体做好健康知识的宣传,全力营造复审氛围;要加大舆情监管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打击处置网络不实谣言。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在市政府网站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专栏”飘窗,并连接“国家卫生城市”专题,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3.楚雄高新区、市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在政府网上宣传本单位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举措、工作动态等,及时公布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信息;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各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动态、进展,介绍工作经验,传播健康知识,做到长流水不断线。

(三)扎实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健康知识宣传。

(1)市城管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在主次干道、公共绿化带、彝海公园、桃园湖公园、广场、果皮箱、垃圾收储点等张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健康知识(健康素养66条)。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出租车、进城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及公交车站台张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海报,在出租车、公交车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健康知识(健康素养66条)。

(3)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各星级宾馆、酒店,旅游景区、景点,网吧等张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海报,在文化经营场所影像显示屏播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健康知识(健康素养66条)。

(4)市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在公园、市区市政围档,建筑、拆迁工地围挡和有物业的小区张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海报。

(5)市商务局、高新区经济发展部:负责在各大超市、商场张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海报。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抓好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公益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

(7)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在各类学校中通过组织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刊出一期宣传专栏、发放一份告家长倡议书、组织一场宣讲活动、组织一次相关知识技能测试、召开一次主题班(队)会、播放一次校园广播、开展一次征文比赛、开展一次手抄报、举办一场健康生活方式讲座、编排一个宣传作品(童谣、歌谣)、“小手拉大手”活动等广泛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7个专项行动”、楚雄健康文明“八条新风尚” 公益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

(8)市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负责抓好餐饮(食品)单位、农贸市场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

(9)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负责抓好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和小浴室等重点场所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

(10)市城乡投集团公司:负责交通隔离栏、灯箱、共享单车站等所负责区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

(11)驻楚中央、省、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楚雄高新区、市属各部门、各乡镇、各社区(村委会):负责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单位简报、信息、电子屏、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和海报及“八进”宣讲活动等方式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宣传。

2.健康教育宣传栏

(1)规范要求。每个单位或机构至少设有1个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不少于3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单位或机构的户外显眼处,距离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结合季节性卫生防病和群众健康需求及时更换宣传内容,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每2个月更换1期,其他单位至少每3个月更换1期,每期宣传内容一般为2—3个专题,且每期必须要有控烟相关内容。

(2)职责划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市城管局、市住建局、高新区综合管理部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市交运局负责汽车站、高铁站,市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市商务局、高新区经济发展部负责商场超市,市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负责农贸市场,各乡镇负责各社区(村)、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各责任区牵头单位负责包保“三无”小区,市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及更新。

(3)其他要求。各乡镇除了要在社区(村委会)办公场所设置固定的宣传栏以外,还要在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各路口、小广场、文化活动室外等居民聚集活动场所尽可能多的设置宣传栏,扩大宣传面。

(四)积极开展入户宣传。鹿城镇、东瓜镇要组织社区(村)两委干部深入居民家中,发放《致全体楚雄市民的一封信》,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知识,倡议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市容市貌整洁、积极参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各责任区牵头单位要组织各责任单位利用“周五卫生大扫除”,发动辖区内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清洁,号召大家齐动手,以良好的环境面貌迎接国家复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障,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扎实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市融媒体中心从即日起,要按要求在电视、广播、报纸设置专栏专刊,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举措和健康教育知识。各有关单位要于4月15日前完成各行业、各单位、各场所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公益海报等张贴工作,督促还未按要求设立或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单位设置或更新。各乡镇即日起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人员向市民发放《致全体楚雄市民的一封信》,不断提升市民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市专项办将在4月底前对各单位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

(三)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实际需要,迎合广大市民群众的思维习惯,积极开拓思路、创新宣传方式,真正达到有力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活动扎实开展的宣传目的。公益广告海报、健康教育宣传栏参考模板、健康素养66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八条新风尚”有关知识等,请各单位自行到百度网盘下载。

 

附件:1.致广大市民和游客的一封信

            2.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附件1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共建共享健康楚雄

--致广大市民和游客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游客朋友们:

2021年,我们荣获“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2023年将迎来第一轮复审,这既是对我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大考”,也是对全体市民游客文明素养的一次全面检验。全体市民游客都是国家卫生城市的建设者、受益者和维护者,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美化城市,人人有责。提高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遵守社会公德,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履行公民义务,尽好市民责任,争做文明合法商户,争当文明诚信市民,共同维护优美整洁良好环境。

摒弃陋习,健康生活。树立健康理念,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和健身活动。掌握健康卫生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饮食观念,合理搭配膳食结构,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积极预防慢性疾病。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积极践行低碳绿色出行,养成文明健康行为方式。

弘扬正气,主动监督。增强共建共享观念,争当巩卫工作“监督员”,主动制止、积极劝阻、勇于纠正损害公共卫生、市政设施和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积极监督城区“脏、乱、差”问题,帮助查找卫生城市建设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城市建设提档升级,擦亮国家卫生城市名片。

亲爱的市民游客朋友们,楚雄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国家卫生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打造和谐美丽、文明健康、宜居宜业的家园,为建设健康楚雄做出积极贡献!

楚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4月           

   

附件2

楚雄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参考)

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整治环境卫生,建设美好家园

2.爱国卫生你我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靠大家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4.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每周开展一次爱国卫生大扫除

5.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人人参与,净化环境,美化家园,预防疾病

6.控烟限酒,健康生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从我做起

7.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8.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健康美好生活

9.爱国卫生运动众参与,人人皆可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人人皆能为

10.建干净宜居美丽家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11.全市人民行动起来,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而努力

12.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市民健康素养

13.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争做楚雄文明卫生市民

14.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15.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卫生城市长效化

16.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17.全民共享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手牵手巩固国家卫生城市